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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絮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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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來自黑暗深淵的獨行者
先看你有錢沒,你有1個億,那就去合理的,自己感覺一下值不值,就當買件衣服,自己感覺值不值,不值得話換件衣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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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林80618638
問這個問題的基本是來騙流量譁眾取寵的,為啥這麼說勒。
第二:先了解一下一個企業職業經理人月薪幾萬再來提這麼傻逼的問題。
第三:你家女朋友是何方神聖要租住別墅,有租別墅的錢供一套辦案窩點幾年後再把它賣掉,你會驚奇的發現,白白的玩了幾年妹子,還而外掙了百八十萬外帶又可以買一套房子繼續下次春秋大夢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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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伊春美食美客
和女朋友處了半年,女朋友就跟你提出了,要你花錢給他租個別墅住。還要每個月給她兩萬元零花錢。我想作為她的男朋友,你可得調查一下他的底細了,這樣的女人就是給別人當小三兒才會提出的條件,因為這樣的女人跟一個圖她容貌的人過日子的話。他總會拿起大刀猛猛的像這個寵著她,愛著她,包養著他的人來下死手的,所以說他這種出手的方法一看就是做過小三的那種人。不然正常人家的孩子怎麼會有這麼多的要求,怎麼會有如此大的經驗,想一想都害怕,這種女人,幸虧提出了這麼高的條件,我想你應該覺醒了,因為這樣的女人不值得你去追求,這麼高的物質要求,誰又能夠滿足想一想,我看還是趕緊跟她黃了算了。
我朋友家的女孩兒,從小就被女孩富養的觀念讓父母寵愛。可是這個女孩兒結了婚以後,先是生了一個孩子給婆婆抱養。然後開著一個小跑車,每天都有手好閒,什麼事情也不做。而且不到一年的功夫,就把家裡的經濟狀況弄成了負數,在外面欠了他朋友很多的錢,人家要上門來,她的丈夫才知道。後來人家直接找到了我的朋友,女婿跟他的岳父說,這樣的媳婦兒,我真的是養不起早餐不在家裡吃,要到賓館的自助去吃。週六周天要到100多公里外的省城去玩,天天開著車,家裡真的已經是入不敷出了,女婿急得說不行,我們就得離婚了。後來我的這個朋友真的跟自己的女兒一溝通,才發現女兒確實是這樣的揮霍。我這個哥們兒非常的氣憤,沒有辦法就把女兒的工資卡要回來,放在她的老公手裡,而且控制了自己女兒的花銷,從那往後,我這哥們兒還把他放在婆婆公公那裡的孩子接了過來,就讓他天天看著。可能也是母愛的原因,後來這個孩子也漸漸的變得很乖,因為她都是當媽媽的人了,她也知道人應該怎麼生活。所以我說如果處物件的話,遇到了那些講享受,講花錢這女孩兒,我們還是要敬而遠之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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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抖音之
這有什麼合理不合理啊,只要你願意就可以了!
和女朋友拍拖半年之久,住的是租別墅,房租費除外,還要拿出每個月生活費2萬元左右。這說明不是你有錢嗎?
外面養情人,拍拖養小三,或者高價養女朋友,花這點錢算什麼呀?不多不多。
做個男人要有擔當,既然自己有能力在外面拍拖,你要拿得起放得下啊。有時不要太摳門啦,摳門是得不到人家的善待得,人家賣唱賣笑的需要出場費的!不可能給你白亮相、白聽的。
如果你是個普通的勞動者,那麼你這樣做,簡直是個傻子,蠢蛋。你是在糟踐自己的勞動成果,也是在浪費自己的青春,這個不現實的搭配是無法實現的。那簡直就是個奢侈生活。不符合你的身份!不要作賤自己了。不要拿雞毛撣子裝作大尾巴狼。
我在這裡說一句,不管你是哪一種人。都要符合自己的實際情況,才是你正確的選擇。合不合理,你自己掂量吧。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命運,都掌握在你自己手裡,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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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實體店老王
說實話,兩個人的事不能用“合理”來定義,愛情這東西如果有理智的話那就不叫愛情了。
雖然你們沒有結婚,但你們之前是“情侶”,這不是合不合理的事,而是願不願意的事。親兄弟都明算賬呢,願意就幫她支付,不願意那就不支付,況且這些都是超出正常開銷之外的“非正常花費”。
在談花費“是否合理”之前,有必要了解以下幾個問題:1)與你處了半年的女朋友,是否愛她?是否打算與之結婚?她的要去是否超出你的經濟承受能力?
如果你們是相愛的,那麼為愛的女人花點錢怎麼了?更何況你有能力承受這份開銷,那如果沒有的話,女朋友的要求是有些過分。
2)要求租住別墅的理由是什麼?負擔月開銷2萬的理由是什麼?因為愛情?
在我來看,兩個人的正常生活開銷由你承擔是正常的,畢竟誰都想過質量好的生活。但作為情侶,你們之間的關係沒有上升到那種“可以為對方負擔一切生活費”的地步時,那我只能懷疑女朋友的動機,如果別墅是你二人住還好,但如果不是那就更要小心了。
3)女朋友的要求是否符合正常人的思維邏輯,所要求的花費是否超出正常生活開銷?
作為普通人,月入還不到2玩的我,對於她越開銷2萬是不敢想象的,也是無法理解的,窮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在大北京我的月開銷不會超過4000元,而他一個月就頂我5個月的開銷;而且在正常人眼裡,女朋友要求男朋友為其租賃別墅住,這就更搞笑了,倆人又沒結婚,說好聽點是情侶,說不好聽點就是“臨時工”,大家你情我願的,又憑什麼提那麼多要求?
對於女朋友的要求,在我們外人看來是不合理的,以中國2018年城鎮居民收入不足4萬元計算,你女朋友的開銷是遠遠高於這個幾倍的,如果算上租賃別墅的錢,你女朋友的話費需要8-20個城鎮居民貢獻的收入總和才能養活得起。
如果你的經濟條件非常好,而且還非常愛她,那麼花點錢也無所謂,但怕的就是你女朋友並不愛你,與你在一起的目的就是把你當“提款機”。所以這個事就看你願不願意負擔,只要你願意,在外人看來不合理的地方都有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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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靠山4
你既然明明知道不合理,為什麼要和此女人相處了半年了呢?
這種女人十足拜金,是個貪圖享受者,她有哪麼高的身價嗎?
看來你為她已支付過每月,租用別墅的高昂費用,和每月二萬元的消費欵,受不了了吧!
此類所謂金屋藏嬌女朋友,看來你為了她,曾經承受過。
如今日長月久再相處下去,一定是無法再次忍了吧!
為了哪麼個女人,花費哪麼多開支,值嗎?分文不值你也養不起哦!猛回頭還是好事一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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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HBGHB1
租別墅再加每月二萬零花錢。這價碼不低喲,你女朋友是個角色,這樣的問題你拿來問,是腦袋被門夾了還是給驢踢了。
回覆列表
你好,我身為一位女性,個人認為這種要求是不太合理的:
一、現在還只是男女朋友的關係,男生並沒有義務去幫女生租房子,幫她支付房租,畢竟男生的錢也不是大風吹來的。
二、女生要求男生負擔每月兩萬元左右的花銷,男生又不是養小孩,為什麼要還在男女朋友的階段去養著女生,女生也可以自給自足,沒必要讓男生去養著自己,畢竟男生沒有任何義務來養你。
三、雖然我前面說了那麼多,但是兩個人相處,還是要看你們自己是怎麼想的,要互相理解、照顧。男生偶爾給女生買點小禮物、一些驚喜呀都是會增加兩個人的感情的。
然而一些比較過分的要求就不太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