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宛若嫡仙

    在《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篇》中記載了兩件事,一是“子貢贖人”,二是“子路拯溺”,所謂的“子路受牛”指的就是後面這件事。儒家不是講究仁義道德嗎?那為什麼子路救了一個人,接受別人贈送的一頭牛還得到孔子的讚揚,而子貢救人以後不求回報,但孔子卻對此提出批評呢?

    魯國之法,魯人為人臣妾於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於府。子貢贖魯人於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魯國有一條法律說,如果本華人看到魯華人在其它國家成為奴隸,只要把他贖回來,國庫就會報銷這個人的贖金,這是國家在政策形勢上對國民做好人好事的一種獎勵性扶持。孔子有一個弟子叫子貢,他是孔子很得意的一個弟子,是孔門十哲之一。

    子貢贖回來一個魯華人之後,卻拒絕讓國家報銷贖金。這是子貢的價值標準,因為他認為拯救一個落難的華人是理所應當的事情,這種所謂的“理所應當”是指:國家認同、民族認同以及道德動機。簡單來說,由於這個奴隸和子貢都是魯華人,屬於一個民族,基於這種身份認同,子貢就會潛意識的認為幫助他們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因此子貢拒絕國庫報銷自己的贖金,其潛意識中的邏輯認為:我們都是魯華人,一個民族,我幫助你是一種天然的義務,因為我們有一種基於同一個國家、民族的親密關係。由於都處於一個擁有共同血脈的大集體,所以我幫助你是一種天然的義務,這種義務是由於國家和民族決定的,因此我幫助你完全是自願的,是道德動機的驅使,而不是為了趨利,獲得某種好處。

    這是子貢在價值觀上表現出來的一種“無私”,譬如我們看到一位老人摔倒了,基於其年事已高、身體羸弱的價值判斷,又基於同情的道德動機,所以一個人往往會下意識的去幫助這個人。但是如果一旦說,我施於這種幫助的舉動後,對方要在物質上予以我補償,那麼這就變味了,它使得我的行為成為了一種“交易”,那麼我的道德動機就不存在了,更像是為了得到某些好處才出手幫助。實際上這是一種非常正常的心理表現,譬如當我們在平常生活中做出一些舉手之勞的事情時,我們並不奢求得到某種回報,因為他的潛意識邏輯認為:我做這件事是在個人能力之內,我並沒有付出某種巨大的代價,使我自身的利益受損,或者這種受損的範圍我可以接受,譬如我們拿100元給一名乞丐,這個錢不多,一個人可以承受。

    因此這種邏輯就會造成:既然是我力所能及之事,而且我的利益沒有受到損失,那麼我何必要求對方給予我在物質上的回報呢?其二就是一個人的善意舉動還遠遠沒有達到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地步,譬如我隨手扶起一個摔倒的人,這是舉手之勞,不過就是彎一彎腰的事情,因此無法用金錢來衡量,所以也不會有人覺得這個人應該給自己多少錢獎勵一下。

    因此對於子貢來說,他認為救贖一個自己國家的奴隸,這是每一個魯國公民在道德上的天然義務,這種義務是基於國家和民族認同,以及血脈。所以對子貢來說,我救了一個魯華人,這是理所應當的事情,我怎麼能夠讓國家來報銷贖金呢?因此他拒絕國家報銷,這個舉動的訊號是:我是基於道德上的同情和自願,這是我自己的事情,和國家無關。

    實際上子貢的這種行為不能說它不好,其實很正常,因為子貢覺得自己只是做了能力之內力所能及的事情,這沒有什麼值得獎勵和補償的。但孔子聽說這件事後提出了不同的聲音,他說“取其金則無損於行,不取其金則不復贖人矣”,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你收了國家的錢並不會使你的行為變味,但是你不收這個錢,以後就沒有人去做這件事了?孔子不是滿口仁義道德嗎?為什麼會唱起反調來呢?其實這其中的邏輯非常好理解,孔子這話的意思是:

    接受國家的補償並不會改變這件善事的本質,因為你的行為和目的是不衝突的,贖人是一種行為,目的就是兩種,一種是基於不求回報的同情,一種基於物質的利益。兩個人去做這一件事,有一個人可能就是覺得這個奴隸可憐,所以把他贖回去了;另一個覺得把這人贖回去以後,可以為自己得到一個名聲和國家的金錢補貼。

    但是行為本身和目的卻並不衝突,不能說我不要回報的去贖這個人就是好事,我要求某種回報而去贖這個人就不是好事了,因為以最終的結果來看,兩者最終都把這個魯國奴隸贖回去,使得他脫離糟糕的環境。只要後者不是把這個奴隸當成自己獲得利益的工具和方式,那麼其行為本身依然是一種好事。

    因此孔子才批評子貢說:你收的這個錢本身就是你自身付出的,國家只是將你受損的利益做出彌補,並未使你獲得更大的利益。因此,你接受國家的補償,這也就變成是你和國家共同努力才使得這個奴隸得到解放的結果。

    可如果你不要這個錢,那就變成了你自己的事情了,都成為你自己的功勞。你雖然在道德上獲得了一種滿足感,但是其他人的積極性卻降低了。因為人都有自私和趨利性的一面,一個人可以偶爾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自己一些好事,但是讓一個人超出自己的能力去做一些好事卻並不現實。此子貢就做了一個不好的帶頭,那就是他消除了國家在這件事中起到的推動和倡導作用。大家一看你不要錢了,其他人就會不好意思要國家的錢,因為子貢的拒絕透露出一種觀點說:那個魯華人是你的同胞,幫助他應該是每一個國民自覺的道德義務,這種事情怎麼能夠和金錢扯上關係呢?

    因此就會給大家造成一種我做了好事但卻不能被視為好事的印象,那麼自然就不會有人去救助那些淪為奴隸的魯華人了,沒有國家在後面託底,救助淪為奴隸的魯華人就成為了超出能力範圍的事情,因為贖人需要大量的金錢,以前因為有國家可以報銷這些金錢,所以大家都樂意去做,但是現在大家都不好意思去找國家要錢了,這部分損失誰來承擔呢?因此大家就不會去做這件事了。

    在“子路拯溺”這個故事中,子路救了一個人,對方送給他一頭牛作為回報,子路接受了,因此孔子很高興的說:魯人必拯溺者矣。意思以後魯華人都會樂於去拯救落水者,因為在子路這種人的價值觀中,他認為我救了你,我自己也承擔了可能溺水的風險,當然這些風險並不足以阻止我去做這件事,我之所以接受這頭牛,並不是因為我貪財。

    而是我認為這是對自己行為的肯定和鼓勵,說明你對我的行為是感激的,而且我救了你一命,這是何等無價的事情,拿再多的錢都不足以彌補,但是我只接受你一頭牛的饋贈,那就相當於我自己為這件事界定了一個價值的界線——這件事情的價值當然不止一頭牛,但是一頭牛就能肯定我做這件事的價值,也能鼓勵我繼續去做這樣的事。質上這是精神上的一種趨利性,這種趨利性表現為:我並不一定要接受你的物質饋贈,但至少我在精神上感到這是一件對我們雙方都受益的事情,譬如我扶起了一個人,他當然不必給我一頭牛,但他即便幾句言語中的感謝,這也足以使一個人在精神上感到了受益,使他認為自己做這樣的事是值得的。

    “子貢贖人”和“子路拯溺”這兩個故事的微妙之處其實就是表現出了人性中無私和自私共存的一面,其無私之處表現為:我可以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不計回報的幫助一個人。而自私之處卻表現為:我不能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外或者在自己的利益受損的情況下幫助一個人。

    因此孔子批評子貢而讚賞子路的行為就是指子貢的那種無私的行為雖然看起來很高尚,但是卻損害了其他人的利益,讓大家做了好事卻還得自己去承擔受損,這無疑就會降低大家做好事的積極性,因此從長遠來看它是不可取的。

    當然,子貢的行為本身是值得讚賞的,但是卻有一些不合時宜,畢竟魯國作為一個國家為了那些淪為奴隸的魯國公民得到解放,因此制定了這種激勵性政策,發動全國民眾去做這種好事,實際上屬於國家和民眾一起努力的合作姿態。但是子貢拒絕國家給自己的補償,其實就等於破壞了這種合作的規則,從而讓其它人無法繼續遵照這種規則行動下去,畢竟我是要這個錢還是不要這個錢呢?

    可見子貢其實做出了不好的影響,因此一個人在做出價值取向的時候,其實也需要照顧到現實環境,否則就會做了好事卻帶來不好的影響。這大概就是這兩個故事的內涵之處吧。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上卦是坤卦下卦是離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