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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憑是一個約定成俗的概念,並不是一個法定的概念,在審計準則中是找不到的這樣的表達的。從字義上來解釋,抽憑指的是抽取憑證進行檢查的一個審計程式,從準則當中的審計程式的類別上來說,屬於針對憑證的一個檢查程式。

    什麼是憑證呢?

    大家在財務辦公室裡接觸到的那些裝訂起來的就是憑證,這是一個感性的認識;在理論上,憑證是一個法定的概念。會計法和會計工作基礎規範中都明確的做出規定,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同時還規定,辦理檔案中列舉經濟業務事項時,必須填制或者取得原始憑證並及時送交會計機構,而記賬憑證應當根據經過稽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這幾句話說明白了兩者之間的聯絡,原始憑證反映了經濟業務事項,記賬憑證把經濟業務事項翻譯成了會計語言。所謂的會計語言就是我們看到的會計分錄。

    明白了這一點之後,也就能進一步明白審計工作中抽憑的意義,我們所做抽憑檢查就是檢查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與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是否保持一致。

    企業的經濟業務事項通常有哪些呢?

    實際上無論企業的規模多大,企業的經濟業務事項都不會太多,常見的大概就二三十項,其中大部分都是在業務流程的中前端,到了後端涉及到財務的就少了。比如CPA的審計教材,在講解收入迴圈的時候,講到這麼幾個控制節點:(1)接受客戶的訂單、(2)批准賒銷信用,……(5)向客戶開具賬單,(6)記錄銷售,實際上只有第六個是和財務相關的,這些其實就是企業的經濟業務事項,這當中大部分的經濟業務事項都是業務流程前端的活動,都會形成相應的原始憑證,比如客戶的訂單,比如賒銷批准單據等等,但是這些經濟業務事項中,最終到財務這一段的,很可能只有在記錄這一環節。前面環節發生的原始單據,大部分都沒流轉到財務,但是從內控的流程上來講,他們都是確實存在著的。

    每個企業具體的流程可能會不太一樣,但是總的來說,發生的這些經濟業務事項都基本上都有類似之處。基本上每個經濟業務事項對應的會計語言也都是有規律的。所謂的會計語言,其實就是每個經濟業務事項對應的會計分錄。所以說對於抽憑而言,首先要明白企業發生了什麼樣的經濟業務事項,然後瞭解每個經濟業務事項對應的原始憑證會有哪些,再去看對應的記賬憑證,也就是會計語言是什麼樣的。這些都熟悉了以後,剩下的就是檢查和核對的過程了。

    企業常見的與財務相關的經濟事項包括:銷售、結轉成本、收款、採購、各種付款(包括工資、稅費、貨款)、生產領料、計提壞賬折舊攤銷、支付工資、支付費用、計提稅費等等,比較常見的經濟事項基本上就是這些。審計中通常會按照迴圈對他們分類,所謂的迴圈,其實就是各類的業務流。

    常見的原始憑證有哪些呢?

    原始憑證會比經濟業務事項更復雜一些,原始憑證當中有涉及到外部的有涉及到內部的,從審計證據的角度上來講的話可能有的是外部證據有的是內部證據。原始憑證當中,涉及到銀行的,一般都是銀行的回單或者存根,包括收款的或者付款的;涉及到銷售和採購的,大部分都是發票、發貨單、簽收單、有的可能還會有合同;涉及到計算的,比如計算壞賬、工資、稅費的,一般都會付上計算類的表格,涉及到審批的,一般都會付上審批類的檔案,比如付款申請、固定資產採購申請、投資申請等等。如果涉及到股本方面的,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可能需要由股東會決議。

    一般情況下,與經濟業務事項直接相關的原始憑證會和記賬憑證裝訂在一起。經濟業務事項比較前端的,與經濟業務事項關聯度不是特別高的,企業可能就會按照自己的管理制度進行管理,不一定放在財務憑證當中。比如對客戶的信用稽核資料就不會和記賬憑證放在一起,因為它們的關聯度不是很高。再比如合同,合同是非常重要的原始憑證,但是在檔案管理的時候,有的是一併裝訂到了記賬憑證後面,有的是單獨進行的管理,並不能一概而論。也並不是說憑證後面一定要有合同,沒有的話就是原始憑證不規範、不齊全,這個是取決於企業的一個原始憑證管理的制度。甚至於,同一個企業內不同金額,不同業務的合同都會有不同的管理方法,這其實都是很正常的。

    在抽憑的時候,要注意原始憑證和經濟業務事項之間的邏輯關係,就是要理解原始憑證能夠證明發生了什麼事情。有時候單個的原始憑證並不能證明完整的經濟事項,比如一張銀行付款的回單,只能證明公司付出了一筆錢,可能單憑付款的資料沒辦法證明付的是材料款、資金往來款、或者其他的款項,需要結合其他的原始憑證判斷,比如合同、發票等這些能對應上整個的經濟業務事項。不同的原始憑證之間相互印證才能完整反映這一整個的經濟事項。從審計證據上來講,不同來源的審計證據如果能相互印證,可以有效提高審計證據的證明力。

    一般情況下,抽憑時候的核對都是隻針對所能看到的而言,一般不會去還原完整的經濟業務事項。比如前面提到的一個銀行付款的單據,我們看到有付款這樣一個動作,可以看到付錢出去的對方單位名稱,看時間,看金額,這些和記賬憑證上對應就OK了。一般來講,不會去還原整個經濟業務事項。但是在特殊的情況下,比如看到企業銀行轉賬了很大一筆錢給個人,或者付錢給自己的客戶,或者付給股東,這些就屬於異常的情況,這些異常情況就是審計的線索,就需要審計人員去把整個的經濟業務事項還原,順藤摸瓜,去討論為什麼付錢給他們,是不是背後有什麼其他的故事。

    記賬憑證,其實就是大家最為熟悉的會計分錄。實際上,當對記賬憑證和分錄熟悉到了一定程度的時候,也可以反過來,看到會計分錄,腦海裡就會聯想起記賬憑證後面應當會有什麼樣的原始憑證,能夠在實際當中進行檢查和我們腦海中想象的做對應看看是不是一致。

    通常會在什麼時候抽查憑證呢?

    抽憑這個程式適用的範圍很廣,通常出現在控制測試或者細節測試當中。在控制測試當中的時候,主要是針對控制而言,檢查內部控制是否執行、是否有偏差;在細節測試當中,主要在於測試是否有錯報,通俗的說就是企業是否做錯了。一般我們會選擇比較異常的分錄或者說比較重要的分錄進行測試,這也是從重要性的角度出發。

    最後,再加上會計期間、會計主體這些元素進去之後,再來舉幾個例子,整理一下抽查憑證通常做些什麼:

    1) 檢查原始憑證、記賬憑證與企業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是否一致。比如一個記錄銷售收入的憑證,結果後面付了一個固定資產出售的發票或合同,這樣的話整個經濟業務事項三個之間可能是不一致的,這樣的話會計分錄有可能就是錯的,從認定的角度來講,分類或列報可能就有問題。

    2) 經濟業務事項是否記錄在正確的會計期間。比如下一年度1月份發貨驗收開出的發票,結果把收入計在了12月份,這就是提前確認了收入;收入的截止性就有問題。但是在討論會計期間的時候,要注意權責發生制和發票流的一個時間差。比如12月末租一個房子,一次性付了三個月的房租,拿到了發票,但是在計算成本費用和賬務處理上時候,就需要權責發生制體現出來。雖然說發票是3個月的,但是隻能進一個月的成本費用。

    3) 經濟業務事項的會計主體是否對應。發票的抬頭和公司名稱是否一致,不能拿了B公司抬頭的發票來入A公司的賬。

    4) 記賬憑證的分錄、金額等是否正確。原始憑證顯示的金額是100萬,記賬憑證的金額如果是1000萬,那就是企業記賬過程中出現了重大的錯誤。

    5) 原始憑證是否合規。比如記賬憑證分錄顯示確認了一筆銷售,但是後面原始憑證什麼都沒有,或者說是隻有合同,沒有出庫單,沒有發票,那麼就要懷疑這一筆銷售的真實性,是不是真的發生了銷售。

    上面其實也只能是舉例,實際上原理明白了之後,實際上抽憑要關注的地方還有很多,尤其是在加入控制測試的概念之後,包括授權、崗位分離、是否有高級別人員自己調整異常分錄等等,都可能是需要在抽憑過程中需要關注的,都會在原始憑證或者記賬憑證當中體現出來。所以不要小看小小的憑證,裡面可是有大學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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