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錯糾錯機制”意為在一定範圍內,寬容失敗、允許試錯、有錯必改,營造支援改革、鼓勵創新的良好氛圍,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改革攻堅和事業創新發展達到新高度,更好、更優質地服務於人民群眾。
一是嚴格程式,要經得起考驗。實施“容錯糾錯機制”要謀定而後動,從申請、核實、認定、公示和報備等流程要嚴格細化,經得起人事組織和社會群眾考驗和推敲。符合申請的事項要具體不能空泛,是能夠透過文字、影像、錄音等材料和相關資料支撐的;核實要紀檢監察機關會同多部門通力合作,依申請事項開展調查,完成初步調查報告;認定要實行“一票否決”,對有問題的事項要再次核查,存在一項問題便不能透過;公示是動員社會、群眾、部門對公示資訊積極監督、反映情況;報備是對最終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相關申請資料、調查報告、公示資訊等裝檔成冊,便於後期監督管理。
二是公開資訊,要及時全面、有據可依。在網路資訊化時代,“容錯糾錯機制”申報人相關資訊公開的及時全面和資料真實與否直接影響著廣大人民群眾對資訊真實性的判斷,以及對公信力的評價。只有在第一時間用事實說話,拿資料和材料證明,公示可查可推的資訊,讓廣大人民群眾認可、支援“容錯糾錯機制”相關工作的開展,才能讓“容錯糾錯機制”長盛不衰。
三是多方監督,要搭好臺子、建好渠道。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都需要新聞媒體、社會組織、人事單位和人民群眾等多方積極參與,一定要搭好多方參與的網路,建好線上、線下的溝通渠道,積極推動參與者發現問題、提供策略、督促工作、監督成效,讓“容錯糾錯機制”不斷完善,進一步消除改革創新者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畏懼心理,營造一個寬鬆、寬容、和諧的幹事創業環境,為改革創新鼓勁加油。
“容錯糾錯機制”意為在一定範圍內,寬容失敗、允許試錯、有錯必改,營造支援改革、鼓勵創新的良好氛圍,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改革攻堅和事業創新發展達到新高度,更好、更優質地服務於人民群眾。
一是嚴格程式,要經得起考驗。實施“容錯糾錯機制”要謀定而後動,從申請、核實、認定、公示和報備等流程要嚴格細化,經得起人事組織和社會群眾考驗和推敲。符合申請的事項要具體不能空泛,是能夠透過文字、影像、錄音等材料和相關資料支撐的;核實要紀檢監察機關會同多部門通力合作,依申請事項開展調查,完成初步調查報告;認定要實行“一票否決”,對有問題的事項要再次核查,存在一項問題便不能透過;公示是動員社會、群眾、部門對公示資訊積極監督、反映情況;報備是對最終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相關申請資料、調查報告、公示資訊等裝檔成冊,便於後期監督管理。
二是公開資訊,要及時全面、有據可依。在網路資訊化時代,“容錯糾錯機制”申報人相關資訊公開的及時全面和資料真實與否直接影響著廣大人民群眾對資訊真實性的判斷,以及對公信力的評價。只有在第一時間用事實說話,拿資料和材料證明,公示可查可推的資訊,讓廣大人民群眾認可、支援“容錯糾錯機制”相關工作的開展,才能讓“容錯糾錯機制”長盛不衰。
三是多方監督,要搭好臺子、建好渠道。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都需要新聞媒體、社會組織、人事單位和人民群眾等多方積極參與,一定要搭好多方參與的網路,建好線上、線下的溝通渠道,積極推動參與者發現問題、提供策略、督促工作、監督成效,讓“容錯糾錯機制”不斷完善,進一步消除改革創新者不敢越雷池一步的畏懼心理,營造一個寬鬆、寬容、和諧的幹事創業環境,為改革創新鼓勁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