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的撲克通常都是54張,其中兩張是JOKER,即被稱為大小王的兩張牌。其實這兩張撲克並不是開始就有的。
傳統的以黑桃、紅心、梅花、方塊為花色的牌是由法華人在14世紀發明的,開始的時候只有52張。大約在1850年左右,一些撲克廠家開始在牌中加入第53張牌,當時這張牌的作用只是是作為替換牌或廣告,這第53張牌主要有以下形式:
1、 空白牌,即正面沒有任何印刷的牌,這張牌的作用主要是作為替換牌,當牌中的某張牌丟失後,可以用這張牌替換。
2、 商標牌,這張牌印刷了撲克廠的商標,既可作為替換牌,也起了廣告作用。
3、 廣告牌,一副普通的撲克加入一張商品廣告。這張牌也許就是現在廣告撲克的前身了。這種形式的廣告牌到現在也可見到。
當時的這張牌並不稱為JOKER,而是稱為:"Extra card"即額外牌的意思。
由於很多牌有53張,所以就產生了多種用53張牌玩的牌戲。其中在美國的密西西比州出現的一種使用53張牌的牌戲很快就風靡了整個北美州,那時候美中國產的撲克通常都是53張牌。
這第53張牌的稱呼並沒有統一,其中有"Extra card"、"Wild card"、"Best card"、"Best Bower"、"Life card"等多種稱呼,這些稱呼被印刷在牌上。從這些稱呼上,我們可以看出,這張牌有替換牌、百搭牌及王牌的作用。
英國傳統的撲克和法國一樣,都是52張牌,大約在19世紀70年代,為了擴大在北美的銷量,英國的一些廠家正式生產53張一副的撲克。
據一些外國專家考證,"JOKER"這個稱撥出現在1860年到1880年之間,至於這個稱呼是怎麼來的呢?有人說,這和塔羅牌主牌的0號牌有關,這張牌名為"Fool",其圖案為一個流浪漢,這張牌在塔羅中也比較特別。還有人說,這個稱呼是與當時的一種牌戲有關。無論如何,這種稱呼最終成為標準。
1900年以後,絕大部分廠家生產的撲克都帶有JOKER。
早期的JOKER這張牌的"JOKER"標記並不印刷在牌角,通常印刷在小丑圖案的下方,較多使用的文字為:"The Jolly Joker",即快樂的小丑,逐漸簡化為"The Joker"及"Joker",並把這個字印刷在牌角上,有的牌甚至簡化成字母"J"。
並不是所有的JOKER都印刷有文字"JOKER",較常見的另外一種標記方法是在牌角上有一帶圈的五角星,我們習慣上仍然把它成為JOKER。
牌戲的發展促進了牌的發展,在20世紀初,撲克中出現了第二張JOKER。形成了現在流行的54張的撲克。
亞洲和北美產的撲克都有兩張JOKER,但亞洲地區生產的撲克中,兩張JOKER通常分大小,即用紅色的JOKER標記大王,這張牌一般是彩色牌,另外一張稱為小王的JOKER圖案通常與大王相同,但卻是黑白圖案。而我們在歐美購回來的撲克中,有時會發現,這兩張JOKER不一定有區分,這是因為兩地流行的牌戲不相同造成的。
之後,隨著牌戲的發展,歐洲甚至出現了更多JOKER的撲克,據介紹,現在流行於丹麥及德國的一種牌戲Zwicker就需要6張JOKER。我所見過的牌中,最多的一副甚至有8張JOKER。
JOKER的圖案也並非一成不變,傳統標準撲克的JOKER雖然變化很多,但牌上一般是小丑形象。現在一些標準牌中的JOKER已經不一定是小丑,而是有各種變化,如卡通、動物等等,大大豐富了JOKER的內容。
在這裡,不得不提提所謂撲克與天文曆法的關係。有人研究說,在撲克中,大王代表太陽,小王代表月亮。如果大小王算半點剛好是代表一年265天,算一點代表潤年366天。對於這些說法,我一直不與認同。雖然我不敢否認撲克與天文曆法有關,但從JOKER的發展史來看,以上的部分說法是有問題的。
JOKER主要分為三大類:
1、 標準JOKER。即標準撲克的JOKER(注1),這是最為傳統的JOKER,也是收藏家們最為喜歡的類別。個別人甚至只收藏這類JOKER。
3、 花色撲克的JOKER(注2)。這類JOKER變化更多,而且兩張JOKER內容一般不相同。但把一副花色撲克的JOKER抽掉而廢了整副牌,實在太可惜了。這種JOKER用於交換的卻不多。
另外牌中的額外牌(Extra card)也被稱為額外JOKER(Extra Joker),主要是卡、撲克廠家商標等等,這類牌也有人收藏,但並不多。
大部分標準撲克的JOKER是小丑圖案,但小丑圖案本身就有很多變化,可分為不同的型別。如小丑手持樂器演奏音樂的可分為一類,小丑和動物在一起的可分為一類,小丑手持撲克的可分為一類,小丑手持魔術棒的可分為一類……
近年來,卡通形象的JOKER同樣大行其道,如米老鼠圖案的JOKER就在多種撲克中出現。
非小丑類的人物圖案不時可見,如海盜撲克中的持槍形象的JOKER,兄弟撲克中背靠背手持撲克的兩兄弟,都可列入這類範圍。
標準撲克的JOKER還可分出多個型別,這裡就不一一列出。
我們現在的撲克通常都是54張,其中兩張是JOKER,即被稱為大小王的兩張牌。其實這兩張撲克並不是開始就有的。
傳統的以黑桃、紅心、梅花、方塊為花色的牌是由法華人在14世紀發明的,開始的時候只有52張。大約在1850年左右,一些撲克廠家開始在牌中加入第53張牌,當時這張牌的作用只是是作為替換牌或廣告,這第53張牌主要有以下形式:
1、 空白牌,即正面沒有任何印刷的牌,這張牌的作用主要是作為替換牌,當牌中的某張牌丟失後,可以用這張牌替換。
2、 商標牌,這張牌印刷了撲克廠的商標,既可作為替換牌,也起了廣告作用。
3、 廣告牌,一副普通的撲克加入一張商品廣告。這張牌也許就是現在廣告撲克的前身了。這種形式的廣告牌到現在也可見到。
當時的這張牌並不稱為JOKER,而是稱為:"Extra card"即額外牌的意思。
由於很多牌有53張,所以就產生了多種用53張牌玩的牌戲。其中在美國的密西西比州出現的一種使用53張牌的牌戲很快就風靡了整個北美州,那時候美中國產的撲克通常都是53張牌。
這第53張牌的稱呼並沒有統一,其中有"Extra card"、"Wild card"、"Best card"、"Best Bower"、"Life card"等多種稱呼,這些稱呼被印刷在牌上。從這些稱呼上,我們可以看出,這張牌有替換牌、百搭牌及王牌的作用。
英國傳統的撲克和法國一樣,都是52張牌,大約在19世紀70年代,為了擴大在北美的銷量,英國的一些廠家正式生產53張一副的撲克。
據一些外國專家考證,"JOKER"這個稱撥出現在1860年到1880年之間,至於這個稱呼是怎麼來的呢?有人說,這和塔羅牌主牌的0號牌有關,這張牌名為"Fool",其圖案為一個流浪漢,這張牌在塔羅中也比較特別。還有人說,這個稱呼是與當時的一種牌戲有關。無論如何,這種稱呼最終成為標準。
1900年以後,絕大部分廠家生產的撲克都帶有JOKER。
早期的JOKER這張牌的"JOKER"標記並不印刷在牌角,通常印刷在小丑圖案的下方,較多使用的文字為:"The Jolly Joker",即快樂的小丑,逐漸簡化為"The Joker"及"Joker",並把這個字印刷在牌角上,有的牌甚至簡化成字母"J"。
並不是所有的JOKER都印刷有文字"JOKER",較常見的另外一種標記方法是在牌角上有一帶圈的五角星,我們習慣上仍然把它成為JOKER。
牌戲的發展促進了牌的發展,在20世紀初,撲克中出現了第二張JOKER。形成了現在流行的54張的撲克。
亞洲和北美產的撲克都有兩張JOKER,但亞洲地區生產的撲克中,兩張JOKER通常分大小,即用紅色的JOKER標記大王,這張牌一般是彩色牌,另外一張稱為小王的JOKER圖案通常與大王相同,但卻是黑白圖案。而我們在歐美購回來的撲克中,有時會發現,這兩張JOKER不一定有區分,這是因為兩地流行的牌戲不相同造成的。
之後,隨著牌戲的發展,歐洲甚至出現了更多JOKER的撲克,據介紹,現在流行於丹麥及德國的一種牌戲Zwicker就需要6張JOKER。我所見過的牌中,最多的一副甚至有8張JOKER。
JOKER的圖案也並非一成不變,傳統標準撲克的JOKER雖然變化很多,但牌上一般是小丑形象。現在一些標準牌中的JOKER已經不一定是小丑,而是有各種變化,如卡通、動物等等,大大豐富了JOKER的內容。
在這裡,不得不提提所謂撲克與天文曆法的關係。有人研究說,在撲克中,大王代表太陽,小王代表月亮。如果大小王算半點剛好是代表一年265天,算一點代表潤年366天。對於這些說法,我一直不與認同。雖然我不敢否認撲克與天文曆法有關,但從JOKER的發展史來看,以上的部分說法是有問題的。
JOKER主要分為三大類:
1、 標準JOKER。即標準撲克的JOKER(注1),這是最為傳統的JOKER,也是收藏家們最為喜歡的類別。個別人甚至只收藏這類JOKER。
3、 花色撲克的JOKER(注2)。這類JOKER變化更多,而且兩張JOKER內容一般不相同。但把一副花色撲克的JOKER抽掉而廢了整副牌,實在太可惜了。這種JOKER用於交換的卻不多。
另外牌中的額外牌(Extra card)也被稱為額外JOKER(Extra Joker),主要是卡、撲克廠家商標等等,這類牌也有人收藏,但並不多。
大部分標準撲克的JOKER是小丑圖案,但小丑圖案本身就有很多變化,可分為不同的型別。如小丑手持樂器演奏音樂的可分為一類,小丑和動物在一起的可分為一類,小丑手持撲克的可分為一類,小丑手持魔術棒的可分為一類……
近年來,卡通形象的JOKER同樣大行其道,如米老鼠圖案的JOKER就在多種撲克中出現。
非小丑類的人物圖案不時可見,如海盜撲克中的持槍形象的JOKER,兄弟撲克中背靠背手持撲克的兩兄弟,都可列入這類範圍。
標準撲克的JOKER還可分出多個型別,這裡就不一一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