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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俗家方丈

    1970年10月5日陝西西安南郊何家村在興建房屋挖地基時,意外挖出了一個高65釐米,腹徑60釐米的陶甕。當時,人們大多不知道文物保護的重要性,隨手就把陶甕打碎。沒想到,裡面竟是一堆耀眼奪目的金盃銀碗。

    施工負責人感到事態嚴峻,立即報告了上級,緊接著考古隊進駐。令人意外的是,10月11日,在第一個陶甕出土地點的北側不遠處,考古人員又發現了一個大小類似的陶甕,在旁邊還發現了一件高30釐米,腹徑25釐米的銀罐。當這兩個罐子開啟之後,又一次震驚了在場的所有人員。因為,裡面同樣放滿了玲琅滿目的金銀玉器。

    後來統計,這次一共出文物1000餘件。其中有金銀器皿271件,銀鋌8件,銀餅22件,銀板60件,金銀銅錢幣466枚,瑪瑙器3件,琉璃器1件,水晶器1件,白玉九環蹀躞帶1副,玉帶胯9副,玉鐲2副,金飾品13件。另有金箔、麩金、玉材、寶石及硃砂、石英、琥珀、石乳等藥物。

    後來,考古學家將這批文物命名為何家村窖藏。

    那金銀總共有多重呢?

    經過測量,金器總重量14900多克,銀器總重量195000多克。這樣說可能沒有具體的概念,換算一下就知道這批財富的驚人了。

    摺合唐代的購買力,它們的總價值大約合黃金900-1000兩,銅錢3830萬錢。根據《新唐書·食貨志》記載:天寶五年(746)“鬥米之價,錢十三”的物價推算,可購米近300萬鬥,相當於15萬男丁一年向唐政府繳納的租粟。

    摺合成現在的購買力同樣驚人,1000枚銅錢為一貫,一貫錢約等於現在的人民幣7000元。3830萬錢相當於現在的2.68億。假定現在北京房價5萬/平米,每套房100平米,這些錢則可以在北京買53套房。

    當然,地下一切物品歸國家。目前,這批文物收藏在陝西曆史博物館。

  • 2 # 日常辦公

    中國有句古話:悶聲發大財

    很顯然題主沒有學會這句話的精髓,竟然如此,我們就來說一點人生的經驗吧。

    第一,如果有充足的證據證明這根金條是屬於你失憶前埋下的,或者您先人埋下的

    那麼這根金條就歸你所有了,這種情況適合於先人是地主之類的,有實力也有能力的那種。

    第二,如果是無主物,那就歸國家所有

    有法律明文規定,無主物都是屬於國家所有。看上去情理上好像是誰先撿到歸誰,但是大家推敲一下就知道這樣下去矛盾更大,譬如有些人說:見者有份。貪心的其他人,可能會把你家地基挖個底朝天。

    所以要是你哪天挖到了金條,你要是缺500塊錢加錦旗,那你就放肆的告訴別人吧。

  • 3 # 向夢子問答號

    以前我們那裡的鄉村醫生家就是從撿到了黃金寶箱而發家致富的,當然也把他的診所規模擴大了來造福附近村民。

    而在此之前鄉村醫生家是很清苦的,因為是外來戶,租得別人家的老房子來開診所,又潮溼又破敗。

    那麼他家是怎麼獲得這筆意外之財的呢?其實功勞都是他家的兩個熊孩子。

    農村的父母忙孩子基本都是散養,醫生更是要時時坐診,所以他家的兩個孩子一放學就約上同學每人拿一根棍子到田野裡去玩了。

    在村南有個無名小山,但小山下面有個巖洞,大家都叫老虎洞,洞深只有四五米,但是還算寬大,平常是農夫為自家田抽水施肥的時候避雨休息的地方,有時候會在裡面生火驅寒。

    三個熊孩子邊玩邊走的就到了這老虎洞邊了,肯定要進去探險搗蛋一番,舉著棍子進去東敲西打的,然後其中一個突然從洞頂敲下來一個箱子,幾個小傢伙又在那裡研究半天,終於把箱子打開了,裡面是一箱黃金,當然小屁孩肯定不知道是啥,拿棍子擔著回來了,路上要先經過醫生家,肯定就抬回醫生家了,經過家長一頓忽悠,跟他家小孩一起去的另外一個孩子空著手回家了,過了幾天,兩家小孩吵架了,被忽悠回家的小孩把撿到箱子的事情給大人說了,自然上門去討要理論。

    經過各種複雜爭吵,醫生家的說辭是沒有什麼一箱,就是小孩撿得些破爛,回家來還被罵一頓,亂往家搬東西,全給扔了。

    這沒人見證沒人經手的事情硬是被醫生家給瞞下來了,但是沒多久就在村裡買了幾百平米的地,建起了五層樓房,帶院帶車的,可以說是最富裕的鄉村醫生了。

  • 4 # 下里巴人153887258

    這種情況極少遇到,你說的是金碗等器皿,而且是古時器皿,不是現代金條。關於地下文物之說有國家文物保護法相關條款,這不是老百姓常理解釋物品歸宿問題。

  • 5 # 文玩講堂

    我是講堂空空——寶玉石文玩知識傳播者,中國有句古話:悶聲發大財很顯然題主沒有學會這句話的精髓,底下挖出寶貝的事情數不勝數,但是處理的方式也是不盡相同的,當然了,至於屬不屬於你,空空覺得還要從多個方面進行思量。

    第一,如果有充足的證據證明這根金條是屬於你失憶前埋下的,或者您先人埋下的

    那麼這根金條就歸你所有了,這種情況適合於先人是地主之類的,有實力也有能力的那種,只要你能證明這些財產是你的祖先留下來的,是私人財產,你就可以擁有這筆財產,這樣也是行得通的。

    第二,如果是無主物,那就歸國家所有

    有法律明文規定,無主物都是屬於國家所有。看上去情理上好像是誰先撿到歸誰,但是大家推敲一下就知道這樣下去矛盾更大,譬如有些人說:見者有份。貪心的其他人,可能會把你家地基挖個底朝天,而且法律規定,這樣就沒有辦法了,只能上交國家了,這也是類似事件常見的一種處理方式。

    空空認為,若是哪天你也挖到寶貝,想炫耀一番的話,那你就做好上交國家的準備吧!

  • 6 # 希望星晨58298869

    如果是自已祖先留下的就有是自已的可能!如果此地非自已的,另當別論!該類事件看多了,只有如此回答!!!

  • 7 # 靳葛家常菜

    不屬於,不管你在挖出了什麼,地下的東西都屬於國家的。尤其是帶有科研價值和文物那肯定是國家的,私人不能私藏。

  • 8 # 別搬石頭砸自已腳

      雖然說從地下挖出黃金這件事,聽起來還是挺不可思議的,但是凡事都是沒準會發生的,那麼問題就來了,如果小夥伴們從地底下挖出了金條,那麼這個金條是屬於你的私有財產還是屬於國家的呢?

      

      相信有很多的小夥伴都覺得,既然是自己挖出來的金條,那一定是屬於自己的了,其實並不是這樣的。中國的物權法實際上是有著明確規定的,那就是如果你從地裡面挖出了金條,那麼一定要把這件事情上報給相關的部門。

      而這個時候相關的部門就會進行調查,如果調查結果顯示這根金條確實是你家祖傳的,或者是確實是有所屬的,那麼有關部門就會把這些金條物歸原主。但如果要查出這金條確實是屬於文物的,那麼這些金條就會被有關部門上交給國家。而對於挖出金條的人,國家也會有一定的獎勵的。

      

      雖說挖出金條這件事情想都不敢想,畢竟哪有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呀,但是如果小夥伴們真的是很幸運的挖出了這些金條,那麼一定要去上報給相關部門,千萬不要自己獨吞這些金條。

      

      那萬一這些金條本來就是你們家祖傳的,但是你卻不知道,可是你又為了獨吞這些金條,所以沒有上報給有關部門。這樣的話到了最後還會給自己惹麻煩,而且本來就是屬於自己的金條,因此更加沒有去惹這些麻煩了。

      而且萬一這些金條本來就不是你們家的,你卻自己私吞了這些金條,那麼當你被有關部門查處之後,也會受到一些法律責任的,不管怎麼樣來說都是得不償失的。

      

  • 9 # 星球u

    這個問題要從2個方面去回答:

    1、 如果你有真憑實據能證明這些金條是你合法所有的,國家會依法保護公民私人財產不受侵犯的。

    2、 如果不能證明你就是金條的主人,那麼金條是要上繳國庫的,屬於國家所有,國家可以對發現者予以獎勵和發放獎金。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國《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九條:“拾得漂流物、發現埋藏物或者隱藏物的,參照適用拾得遺失物的有關規定。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其中的道理和地下發現文物一樣,你只是偶然發現,但是所有人不是你的,無法確定的,其所有權歸國家所有。

  • 10 # 大王故事集

    七十年代,家住敖漢旗荷葉勿蘇公社李家營子大隊的社員李某發老漢去幹活的地方。當李老漢來到老哈河邊時,發現大隊裡的社員們都已經領到了任務,大家正在熱火朝天地挖溝渠、修河道。由於家裡的老闆身體不舒服,李老漢才遲到,他看大家都已經動手,自己也領了任務埋頭苦幹了起來。

    過了許久,老漢累得想休息一下,坐在荒草中。但是老漢覺得屁股底下坐著很不舒服,硌得慌,於是他站了起來看看屁股下面有什麼,這一看就發現一根人骨頭。但是李老漢並不吃驚,他們一群人在這裡挖地,挖了很多年了,經常能看到這種東西,但是李老漢這次好奇心重,拿起鋤頭就繼續挖。

    骨頭越挖越多,下面還發現了兩個互相連著的大坑,定睛一看,是金子!李老漢大叫,這裡有金子,這一喊引起來周圍的注意,看到李老漢手中的金子,二話不說繼續將兩個坑挖了個底朝天。而幾天後,有人舉報村裡挖出大量金銀財寶,專家聽到訊息後,立刻組織派出專家前來查探,挨家挨戶對村民進行勸說上交。村民們也主動交上寶物。

    這裡面有金塊銀壺金盃,個個都價值不菲。後來經過專家調查,這些金子出自波斯的薩珊王朝,波斯薩珊王朝又被稱之為波斯第二帝國。公元年波斯薩珊王朝受到入侵逃到敖漢旗地區,這些人無法復國,貴族也都慢慢死去,於是他們就把金銀器物埋葬在這裡。

    我們國家規定,如果是有充足的證據能證明地下的這些東西是你、你的家人或者你的祖先的,這些東西是可以屬於你的。但是,只要是不能證明這些是屬於你的,那麼,這些地下的東西就統統屬於國家的。

  • 11 # 四嫂63647869

    你在地裡挖出金條來,偷偷摸摸的裝進自己的口袋裡,誰也不知道,當然就是你的了。

    可你非要狗肚子裡裝不了二兩酥油,到處宣揚,生怕別人不知道似的,人家肯定會來找你要的,說不定還會給你五百塊錢和一面錦旗呢!

    我們老鄰居買了別人家的一個破房子,拆了重新蓋房子,本來打算蓋幾間大磚房的。沒想到挖地基的時候,挖出了一罈袁大頭,直接蓋起了兩層樓房,前幾年拆遷,給了他家兩個大門市和四套房子。

    唉這都是命呀!人家就是有發財的命,財運來了擋都擋不住。

  • 12 # 使用者8711097761003

    看你想要嗎?想要就是自己的。誰都不要告訴,也不要讓別人看到,拿到金店賣了換現金。如果你家不缺錢,不在乎這點小財,那就上交國家說不定還可以送你一個小錦旗讓你獲得榮譽。

  • 13 # 遼北老代

    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一下 ,在我們遼寧開原市馬家寨村 ,金條是沒挖出來 ,但是挖出來幾百公斤的銅大錢。

    那是在1962年63年 ,當時由於飢餓的原因 ,對群眾放開幾年搞小開荒,我們生產隊的老韋頭,他在我們老家的東孤山子山腳下 ,挖了能有二畝地 ,由於在山坡下 ,有些石頭 ,挖開荒也很費勁 ,有一天 ,他挖著挖著 ,碰見了一個缸,他小心翼翼一點一點的欣開,缸的蓋已經腐爛了 ,他把掉進缸裡的土和腐爛的蓋清了出來 ,然後看見裡面都是銅錢 ,都已經生綠鏽啦 ,用麻繩穿的串已經爛了,他又小心翼翼的往旁邊挖了挖,又發現了一個缸,跟剛才發現那個缸一模一樣 ,裡邊裝滿了銅大錢。

    然後老韋頭弄點樹枝把缸蓋蓋好 ,怕別人發現 ,他回家取了幾條麻袋 , 並找來自家的推車 ,他的兩個兒子也跟來 ,一共裝了六麻袋 ,因為銅錢很沉 ,一個麻袋也裝不多少 ,裝太多也拿不動 。

    他們爺三個 ,分兩次 ,每次推三麻袋,推到當時的供銷社 ,按銅價賣了 ,這六麻袋 ,可能有七八百斤的銅錢,哪朝哪代的銅錢我是記不清了 ,當時的銅錢好像是一兩塊錢一斤 ,他這次銅錢能賣了一千多元 ,等於他家的三年收入 ,樂壞了 。

    當時那個年代也沒有什麼古董收藏 ,供銷社也拉走賣銅了 ,要是放在現在的年代 ,那可值老錢了 。

    在那個年代也沒有文物法 ,誰發現是誰的 ,也沒人擋,都說老韋頭的運氣好 。

    這個大錢是誰埋的 ,誰也說不清楚 ,可能在幾百年前 ,大財主埋的,可能埋的人因種種原因而死掉 ,丟掉了線索 ,才儲存到現在 。

  • 14 # 東港朝天闕

    地裡挖出金子屬於自己嗎?

    這看分什麼情況。如果你能證明地裡挖出金子是你的,或者是你祖先留給你的,那就是你的了。

    如果你不能證明地裡挖出的金子是你自己的,或者是你祖先埋下留給你的,你又滿世界嚷嚷讓別人都知道,那必須上交國家了。

    但真實情況會這樣做有這樣覺悟的人非常少。我妻子的老家,30年前發生這樣一件事。一農戶住的房子是土改後分的房子,以前的住戶是個大地主。他在翻新房屋的時候,地裡挖出一個罈子。幫忙幹活的左鄰右舍都急著要開啟看看裡面有什麼,但是房東很聰明。趕緊把罈子捧到家裡,招呼大家先吃飯然後再看。待到吃完飯以後,別人問起,他很失落的告訴大家裡面只有一把銅錢。

    裡面究竟有什麼恐怕除了他們家人,別人都不知道。別人知道的是,沒過多久他們家就舉家搬走到鄰縣了。從此,和他們村子裡任何人都沒有聯絡。村裡人也是眾說紛紜,有說罈子裡有金子,有說罈子裡是銀元,莫衷一是。

  • 15 # 遼寧胖哥

    放心!《這種情況不屬於你自己的!》

    這地裡挖出的金條,也不會屬於你的,因為有規定,地下的文物或者寶藏,那都是屬於國家的,你個人挖出來,也沒有權利擁有,地下的礦產資源,都屬於國家的,所以這真要在地下挖出金條,也得上交國家,不屬於你個人的,尤其是有的金條,有文物價值,更不會屬於個人。

    有一種情況,地下挖出的金條,屬於你個人,除非你能證明,這金條是你家祖輩留下來的,還必須得拿出有力的證據,證明這金條的主人,確實是你家祖輩留傳下來的,這種情況要是挖出來的金條,沒有巨大的文物價值,就會歸屬你個人。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挖到金條,又沒有旁人看見了,偷摸藏起來了,這金條也只能歸屬個人了,但這種情況,不是光明正大的擁有,如果這私藏的金條,有巨大的文物價值,那一旦秘密洩露了,涉及的問題就很嚴重了。

    土地是國家的,個人只有使用權,所以沒有權利,擁有地下的埋藏物品,這就好比是埋在地裡的古墓,有的古墓就埋在了農田裡,還有施工的地裡,一旦發現古墓,必須馬上報告國家文物部門,個人誰也沒有權利對埋藏的古墓,進行處置,這古墓就是地下埋藏物,個人誰也沒有權利擁有。

    如果誰敢私自開挖古墓,那就是盜墓,這涉及到刑事責任,從古墓裡發掘的所有東西,都歸國家所有,以此類推,地下挖出的金條,如果拿不出足夠的證據,能證明是自己祖輩留下來的,就得上交國家,這沒有疑問。

  • 16 # 把人生當歌唱

    當然是你的,不管多少年挖出來,都是屬於你們家族的,因為那是你爺爺老一輩栽種的,挖出來了說明你是金二代金三代!

  • 17 # 碧馬溫704

    地裡挖出的金條是否屬於自已,不能一概而論,還看你有沒有那個富貴命。

    我村有一對苦命夫妻,膝下無子,都有視力低下的輕微眼疾現象,生活窮苦。他們白天下地幹活,晚上加班建豬欄。有一晚上,他倆做工到半夜,挖豬糞坑,都挖對了一個小地窖,扒出了上千枚自花花的銀幣,因為眼花,也不識貨,隨手扒在土坑邊。天亮後被路人發現,一撿而光,路人反而問他倆昨晚到底挖什麼地方,他們也是一臉的茫然,也不知怎麼回事。

    撿到白銀的人家發了財,起了新樓房,過上了富足的生活。後來村民們知道這件事後,都說,人要是命中帶窮,哪怕就是金子在眼前,他也不識貨,上天給他發財,他也不會有命水來享受。

  • 18 # 末之道

    地裡挖出金條屬於自己嗎?

    這個問題非常有代表性。

    中國是實行社會主義公有制制度,憲法規定土地,海洋,湖泊,包括天上飛的鳥禽,地上跑的野生動物,地下埋藏的礦產,古墓都是國有的。

    意思是說,你的土地上,除了你的房子,和你購買的物品,還有你種的莊稼,其他都是國有的,就連土都不能隨便挖,那也是犯法的。別說發現的各種寶藏和礦產了。

    這種例子很多的,好多人在地裡發現各種東西的,只要上交國家,最起碼也會有一面錦旗和500塊人民幣。

    但是規定是一回事,現實又是另一回事。只要挖到的不是什麼重要寶藏,或事研究價值很高的東西。你偷偷的,不吭不響的處理掉也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如果是重要物品,或者研究價值很高的物品,比如新疆那次發現的隕石,這種東西就要小心了。那是會蹲大獄的。

    祝你在地裡挖出金條。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們覺得沈月會火嗎,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