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法的調整物件是指房地產法所調整的特定領域的房地產社會經濟關係。所謂特定領域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在本書中為廣義的理解。按照房地產經濟活動的範疇,房地產法的調整物件可分為房地產產權、開發、經營、使用、交易、管理、服務及其他與房地產相關的社會關係。依法律關係所涉及的法律部門,可將房地產法的調整物件分為以下三類。
1.房地產民事關係
房地產民事關係具體包括房地產權屬法律關係(包括物權關係、房地產抵押關係、房屋繼承關係、房屋贈予關係等)、房地產轉讓關係、房屋租賃關係、房地產相鄰關係、房屋拆遷關係、房地產抵押關係等。房地產民事關係中的某些部分以民法一般調整為主,專門法規調整為輔,如物權關係、房屋繼承關係、房屋贈與關係、房屋租賃關係、房屋拆遷關係、房地產相鄰關係等;另一部分則為以商法性質為主的—些房地產專門立法所調整,如房地產交易關係、房屋維修關係、房地產中介服務關係、物業管理關係等。
2.房地產行政關係
這類關係中有一部分是純粹的行政關係,如房地產行政管理體制關係;另一部分也是大部分屬於與經濟法律關係相交叉而又以行政性為主的關係,如房地產建設專案管理關係、房地產產權和產籍管理關係、房地產行業關係、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關係等。這類關係的主要特徵是不具備財產內容或者不以財產內容為主,主體之間完全是命令與服從、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
3.房地產經濟法律關係
這是房地產法調整物件最多的部分,也正是這類調整物件的存在,才使房地產法具有相對獨立的意義。它主要涵蓋土地管理法律關係(包括土地規劃管理關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關係、集體土地使用關係、土地徵收關係、耕地保護關係、土地使用權轉讓關係等)、房地產規劃管理關係(包括土地規劃管理關係與城市建設規劃關係)、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管理關係、房地產稅費收繳關係、房地產金融關係、房地產質量、價格管理關係、房地產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關係、涉外房地產關係等。
房地產法的調整物件是指房地產法所調整的特定領域的房地產社會經濟關係。所謂特定領域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在本書中為廣義的理解。按照房地產經濟活動的範疇,房地產法的調整物件可分為房地產產權、開發、經營、使用、交易、管理、服務及其他與房地產相關的社會關係。依法律關係所涉及的法律部門,可將房地產法的調整物件分為以下三類。
1.房地產民事關係
房地產民事關係具體包括房地產權屬法律關係(包括物權關係、房地產抵押關係、房屋繼承關係、房屋贈予關係等)、房地產轉讓關係、房屋租賃關係、房地產相鄰關係、房屋拆遷關係、房地產抵押關係等。房地產民事關係中的某些部分以民法一般調整為主,專門法規調整為輔,如物權關係、房屋繼承關係、房屋贈與關係、房屋租賃關係、房屋拆遷關係、房地產相鄰關係等;另一部分則為以商法性質為主的—些房地產專門立法所調整,如房地產交易關係、房屋維修關係、房地產中介服務關係、物業管理關係等。
2.房地產行政關係
這類關係中有一部分是純粹的行政關係,如房地產行政管理體制關係;另一部分也是大部分屬於與經濟法律關係相交叉而又以行政性為主的關係,如房地產建設專案管理關係、房地產產權和產籍管理關係、房地產行業關係、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關係等。這類關係的主要特徵是不具備財產內容或者不以財產內容為主,主體之間完全是命令與服從、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
3.房地產經濟法律關係
這是房地產法調整物件最多的部分,也正是這類調整物件的存在,才使房地產法具有相對獨立的意義。它主要涵蓋土地管理法律關係(包括土地規劃管理關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關係、集體土地使用關係、土地徵收關係、耕地保護關係、土地使用權轉讓關係等)、房地產規劃管理關係(包括土地規劃管理關係與城市建設規劃關係)、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管理關係、房地產稅費收繳關係、房地產金融關係、房地產質量、價格管理關係、房地產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關係、涉外房地產關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