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依賴這感覺54036476

    個人觀點,如果救過來那就是大恩大德,救不過來 就要賠償的話,那以後有人落水沒人會在救人了,方法不對,都不是專業醫生,只是憑自己最大的努力救人,還有救別人犧牲自己的,您拿什麼賠償別人的,將心比心❤,別讓好人寒心,現在社會,敢勇於救人的都是英雄

  • 2 # h靜觀

    絕對不可以找施救者索賠。救活了是恩人,救不活是遺憾!特別是義務救援,就更不應該提出向責任者索賠,當然惡意的所謂救援要例外。正常的救援,無論從社會影響,還是對施救人的良心,不感恩也就算了,絕不可反目為仇。

  • 3 # 多肉喜

    施救方法不對,導致溺水者沒救過來,死了,其死因應歸咎於溺水,施救者本意是讓人活過來,雖然沒救活人,也不應該有賠償責任。

  • 4 # 雨中哭泣45641517

    我搞不懂現在人腦子有病啊,人家無償來救你,救不過來也沒辦法啊,你覺得是救人者方法不對,那你怎麼不說自己溺水時間太久了啊,其實別人無償救人真救不過來,看著一個鮮活的生命從自己手上流失,人家心裡也非常難過的,被施救者家屬不管人能不能救過來都應該發自肺腑的感激別人,絕對不應該什麼向施救者索賠,那是一種人性的泯滅,絕對會招人唾棄的。

    也希望不要再提如此垃圾的問題了!

  • 5 # 嘚吧嘚吧法

    在題主所述的情況下,施救者不會承擔刑事責任,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要看具體的情況是什麼樣的。

    不承擔刑事責任

    因施救方法不對導致溺水者死亡,雖說方法不當和溺水者死亡之間有因果關係,但是施救者的過失僅僅是一般過失,不會構成重大過失下的過失致人死亡罪,不用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民法總則》關於見義勇為的條款

    《民法總則》第184條:因自願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此條無疑是給社會上的好心人們見義勇為的法律保障,免除好心人們的後顧之憂。

    但是,理論是理論,現實是現實,該條的適用尚需要一定的時間,也沒有哪一法院率先引用本條款作出判決,所以遇到這種情況,法院也會慎重使用本條款,因此施救人是否承擔責任,還要區分對待。

    是否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有證據證明死者死前是要自殺:施救者無責

    假設甲要投河自殺,乙看到甲投河後及時將甲抱上岸施救,奈何施救方法不對,甲最終死亡,乙追悔莫及。

    此時即使甲的家屬向乙提出索賠請求,但是因為甲是要自殺,對於自己的死亡應負完全責任,乙雖然對甲的死亡起了間接作用,但也不是幫助作用(因為幫助必須是故意的),乙想做的只是拯救甲,完全的大愛之心,所以這種情況下,乙不用承擔賠償責任。

    2、屍檢證明:甲的死因不是乙的施救不當所致,甲的死亡無法避免:施救者無責

    甲不慎掉入水中,乙好不容易將其打撈上岸,乙存在施救方法不當,最終甲死亡

    如果事後鑑定,甲落水之後,即使乙施救也避免不了甲的死亡,也就是甲落水對於甲死亡的作用遠遠大於乙不當施救的作用,此時乙的施救或者不當施救只是延緩或加速了甲的死亡,乙對於甲的死亡也不存在賠償責任。

    3、假設甲不慎落水,被就上岸後乙好心施救,甲最後死亡。屍檢確認,甲本來可以被救活,但是就是因為乙的施救不當耽誤了救治時間,直接導致了甲的死亡

    此時乙可能會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不過金額不會多。甲的家屬如果獅子大開口,法院也不會支援的。這時希望雙方互相理解以下,不要讓做好事的乙心涼。

    2020年春,《民法典》即將出臺,我們一起期待那些更利於見義勇為好心人的規定推出

  • 6 # 寧靜致遠WQ

    首先必須搞明白,施救者沒有義務旅行救助義務,即便是救助方式不正確,也是情有可原,畢竟不是專業救助,他不可能具備正確的救助方式。所以造成溺水者死亡沒有直接關係,再說了施救者本人也是面臨著巨大風險救人,也存在著溺亡風險,救助不成功,甚至發生救助者死亡的事件也是屢見不鮮,如果家屬以此要求賠償,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建議由政府的見義勇為基金代為補償,不能讓英雄流血再流淚。最後需要說的是家屬失去了親人是不幸的,但一定不能昏了頭,釐清前因後果不要做出有悖常理荒謬的事情。

  • 7 # 時空開悟

    生命無常,意外無情人有情,情斷義絕回力無天。該去之人終該去,神仙再世也難救。去了去了緣份盡,緣盡消散不糾結。

  • 8 # 實實在在做好人888

    題主腦殘:溺水者沒搶救過來,去世了,向施救者是否要賠償?題主呀!救沒救過來?說明去世者命該如此!不管怎樣施救方法?去世家人必須帶著菸酒感謝救人者。還向施救者索賠?怎麼現在人,好心得不到好報呢?讓一顆充滿正能量的愛心,好涼!好涼呀!如果去向救人者索賠,這一家人也是不知感恩之人。

  • 9 # 春風雨1007326392703

    首先看哪種方式救援,如果是請的付費的專業救援人員,有證據證明施救時失誤造成被救者死亡,那可法在法律層面追究。象高危的水上作業,為避免意外,事先清了專業的救援隊預備。一般情況,都是突發事故,施救者是事發現場見義勇為的好人,人家是做好事,是恩德,即使方法不對,人家也是好心,盡了力,擔了風險,當事人一樣應當感思。如果據此索賠,沒有哪家法院支援,當事人也會受到輿論的韃伐,社會的涶棄,那是痛上加痛了。而於整個社會,也會造成很壞的效果,以後誰還敢見義勇為做好事呢?

    倒地扶不得,已經很讓人痛心了,千萬不要發展到落水救不得。我們是很重視人情的文明國度,要懂得敬畏,知道感恩。

  • 10 # 一個病患家屬

    你這樣要是掉水裡,乾脆大家都別救你,因為都沒專業執照啊!看著你水裡泡著!可以替你打電話找專業救援!淹死了也就怪不得我們了!

  • 11 # 使用者6458248112727

    這就是你的不對了。人家是救人不是傷害,你這樣做是極不道德的,以後發生這樣的事誰還願意幫助你呀,你這不是恩將仇報嗎?你還好意思開得了口向人家索賠,不會是糊塗了吧!

  • 12 # 老牛吃甘蔗

    提這個問題的人肯定道德品質低劣,施救者因方法不對,溺水者沒救過來,起碼他的出發點不錯,是一種善舉,再退一步說,如果施救者不見義勇為,溺水者他能自救嗎?顯然不能,他能自救自然也不會溺水了。所以,施救者起碼給了溺水者一線生的希望,也就是說有恩於溺水者,這種恩將仇報的行為是不是道德品質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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