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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922551757647

    統計總體簡稱“總體”。統計所要研究的事物的全體,由許多具有某種共同屬性或特徵的個別事物組成。組成總體的個別事物稱為總體單位。

    特徵:

    1、大量性。總體是由現實存在的許多個別單位組成的,僅僅個別或少數單位不能形成總體。這是因為統計研究的目的是要揭示現象的規律性,而這種規律只有在大量事物的普遍聯絡中才能表現出來。

    2、同質性。所謂統計總體的同質性,是指同一總體的所有單位都必須具有某一共同性質。總體的同質性是一切統計研究的最重要的前提。

    3、變異性。構成統計總體的單位在某一方面的特徵是相同的,但奉其他方面又存在差異。也就是說,各單位有某一個共同標誌表現作為它們形成統計總體的客觀依據,但其餘所要研究的總體單位的特徵不可能都相同。

    擴充套件資料:

    總體和總體單位的聯絡:

    1、總體和總體單位是整體與部分的關係。總體是整體,總體單位是個體。總體的特徵是透過對總體單位歸納綜合加以體現的。

    2、總體和總體單位的劃分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統計研究目的而言的。隨著統計研究目的的變化,總體和總體單位也會發生相應的變化。

    3、總體和總體單位互為依存的條件。總體和總體單位是相互依存的,沒有總體單位,就沒有總體;沒有總體,總體單位也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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