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三和絃、大小調中的主、屬、下屬和絃
西方古典音樂體系的和聲基礎是三和絃,三和絃又以大小三和絃為最基本。三和絃是由三個音組成的,分別被稱為根音、三音和五音。而和絃的性質,則是由根音、三音和五音之間的距離(及音程),來決定的:根音和三音之間是大三度,三音和五音之間是小三度的,被稱為“大三和絃”。根音和三音之間是小三度,三音和五音之間是大三度的,被稱為“小三和絃”。
西方古典音樂(從16世紀以後),是以大小調為主的。大小調都各有三個最主要的三和絃:主和絃,屬和絃和下屬和絃,分別是調內的I級、V級和IV級。我們看到,大調的主、屬、下屬是大三和絃。小調的主、屬、下屬是小三和絃。
作為小三和絃的小調屬和絃,當進行到主和絃時,感覺缺乏力量。原因是小調的VII級,到I級是大二度,沒有向I級的強烈傾向。而大調的VII級和I級之間是小二度關係,有強烈的傾向。因此,西方傳統和聲,常常把小調的VII級音升高半音。升高後的VII級音和I級和大調一樣,是小二度關係,被稱為“導音”,(大調的VII級亦被稱為“導音”)。這樣,小調音階中的VII級就被升高了。這種小調音階,VI級和VII級間是增二度,被稱為“和聲小調”。
VII級沒有升高的,被稱為“自然小調”。
這兩種小調,在現代流行音樂中,都被廣泛運用,而在西方古典音樂中,和聲小調佔絕對優勢。
西方傳統和聲是建立在這樣的進行:由主和絃開始,經過下屬和絃,到屬和絃,最後解決到主和絃上的。這個進行是西方傳統和聲的基礎,所有的其它和聲進行,都是這個進行的擴充套件和補充。其中,最重要的原則是:下屬不能直接接在屬之後,這被稱為功能倒置。
大小三和絃、大小調中的主、屬、下屬和絃
西方古典音樂體系的和聲基礎是三和絃,三和絃又以大小三和絃為最基本。三和絃是由三個音組成的,分別被稱為根音、三音和五音。而和絃的性質,則是由根音、三音和五音之間的距離(及音程),來決定的:根音和三音之間是大三度,三音和五音之間是小三度的,被稱為“大三和絃”。根音和三音之間是小三度,三音和五音之間是大三度的,被稱為“小三和絃”。
西方古典音樂(從16世紀以後),是以大小調為主的。大小調都各有三個最主要的三和絃:主和絃,屬和絃和下屬和絃,分別是調內的I級、V級和IV級。我們看到,大調的主、屬、下屬是大三和絃。小調的主、屬、下屬是小三和絃。
作為小三和絃的小調屬和絃,當進行到主和絃時,感覺缺乏力量。原因是小調的VII級,到I級是大二度,沒有向I級的強烈傾向。而大調的VII級和I級之間是小二度關係,有強烈的傾向。因此,西方傳統和聲,常常把小調的VII級音升高半音。升高後的VII級音和I級和大調一樣,是小二度關係,被稱為“導音”,(大調的VII級亦被稱為“導音”)。這樣,小調音階中的VII級就被升高了。這種小調音階,VI級和VII級間是增二度,被稱為“和聲小調”。
VII級沒有升高的,被稱為“自然小調”。
這兩種小調,在現代流行音樂中,都被廣泛運用,而在西方古典音樂中,和聲小調佔絕對優勢。
西方傳統和聲是建立在這樣的進行:由主和絃開始,經過下屬和絃,到屬和絃,最後解決到主和絃上的。這個進行是西方傳統和聲的基礎,所有的其它和聲進行,都是這個進行的擴充套件和補充。其中,最重要的原則是:下屬不能直接接在屬之後,這被稱為功能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