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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心遠斯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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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杜坤維
300億元左右的財務差錯,令世界所有投資者為之汗顏,究竟是怎麼一回事,需要一個真相?
上交所12問拷問300億元
證券市場是一個資訊場,資金跟隨資訊而流進流出,根據資訊披露來給上市公司股票定價,真實準確及時的資訊披露是資本市場最起碼的要求,可是很多公司總是為了一己私利,喜歡玩弄資訊披露的把戲,把投資者玩弄於股掌之間。
康美藥業300億元貨幣資金突然之間就因為財務差錯沒有了,震驚了投資界財經界,面對憤怒的投資者和輿論 ,上交所也是發出刨根問底的12問。
要求公司核實並補充披露多計貨幣資金的存放方式、主要賬戶、限制性情況、是否存在違規資金使用及資金的主要去向等。
針對17年年報,負責稽核的會計師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可是時隔一年,上市公司就爆出300億元的財務差錯,會計師當時是怎麼稽核的,市場出現了較多的質疑,上交所要求年審會計師補充披露差錯更正所涉事項履行的審計程式、與前期相比存在的差異以及是否遵循相關職業準則的要求;結合前期審計工作,說明未及時發現前期差錯的具體原因及責任人,這是一個例行的詢問。
上交所針對掛牌公司,出現信披問題,有義務和責任要求信披責任人做出說明,是應有之義,但是上交所並不具有太多的行政處罰權,對於上市公司違規資訊披露並不具有太多的震懾力。
嚴重的信披違規需要嚴懲
嚴重信披違規帶來的就是股價的大幅波動,康美藥業300餘億元財務差錯帶來的是股價一字跌停,投資者損失慘重,因此需要一個真相,是真的“公司治理不完善、內部管理制度不健全、資訊披露不規範等問題帶來的困擾。”,還是市場質疑的那樣是一種財務造假,這就需要證監會及時核查,查明真相,如果是真的財務差錯,就按照財務差錯處理,這沒有任何的懸疑,處罰需要有理有據,不能強加罪名,如果是虛假陳述和財務造假,就應該因雷霆萬鈞的氣勢予以重罰。
雖然受制於證券法的限制,罰款也就是60萬元,但是可以進行司法移交,也可以按照有關規定予以退市。這樣嚴重的違規違法行為如果輕打輕放,是會讓投資者寒心的。處罰一定要讓市場感到滿意,讓投資者感到滿意。也要讓投資者拍手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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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枯藤下的獨舞者
只要沒動大刑,一切都是笑話!都是股民的恥辱!
與其說是在管理違法者,還不如說是在保護違法者!簡直就是沆瀣一氣!
中國股市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笑話!
除了交點罰款,做個說明,給個警告,還能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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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浮雲財經觀
康美藥業300億元“迷之消失”掀起了一輪輪的驚濤駭浪,股價也已經持續兩天被按在地板上摩擦。涉及金額如此眾多,社會影響也非常糟糕。
在股民朋友的口誅筆伐聲音中,上交所也連續發出了12道質問,讓含糊其辭的康美藥業好好解釋一下這300億元究竟是怎樣消失的?會計師究竟是怎麼審計的,連這麼大的紕漏都沒有發現?高管在其中又扮演了怎樣的角色,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的嫌疑?統統解釋明白,給廣大投資者一個交代,而不是把我們當傻瓜一樣戲耍。
這些年上市公司的奇葩措辭層不不窮,什麼“扇貝逃跑了”、“酒揮發了”這種把大眾智商當兒戲的說法真是應該消停一下了。我們投資者雖然不夠聰明,但是也不是傻瓜,基本的常識還是有的。但是卻總是被這種敷衍了事的藉口去糊弄。
為什麼奇葩解釋總是在A股盛行?歸根結底還是在於市場的監督機制出了大批樓,荒唐的藉口也可以輕易“瞞天過海”,掩蓋其生產、經營中的過失。要是市場具備一個健全的監督管理機制,嚴肅處理這些存在的問題,每一次前因後果都調查清楚,該處罰處罰,該移交司法機關判刑就判刑,更嚴重的話公司該退市就退市。
有了健全的監督管理體系作為保障,有了“緊箍咒”的威脅,那麼這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也就會減少很多。缺乏了必要的處罰,很多人就會心存僥倖,甚至會演變成劣幣驅逐良幣。加強監督、嚴格落實退市制度,淨化我們的市場勢在必行。
在此次康美藥業的事件中,簡簡單單就告訴我們2017年算錯了300億這樣的結論我們是肯定不能接受的,至於後續還會有什麼發展我們仍舊會持續關注。希望康美能給我們投資者一個滿意的答覆。
總結一個不講規則,沒有優勝劣汰的市場,交易環境終將會不斷惡化,“自淨”能力不斷衰退,最終變為死水一潭。
我們希望康美藥業事件能作為一個起點,不再放過任何一次的紕漏,不再忽視任何一個問題,規範上市公司的行為,還投資者一個公開、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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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道路悠悠
都是書呆子制定的《法規》管理上市公司造成的,應對造假的相關責任人判包括死刑在內的重刑,並承擔社會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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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哈羅埃菲綠灣
烏龜王八上樹了,
扇貝隨流逃跑了,
美酒好喝易揮發,
現金多了易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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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嶗山隱士3
股市亂象特徵之一沒準,季報,年報都沒準,報表出來了還的外加說明,不能保證報表的準確。說的實在點就是先弄個報表出來應付應付公事完了。如此明目張膽理氣直壯的發表如此宣告,你證監會十二問,不是十二道金牌,無關疼癢,奈何的了,就是再加遣責又有何用?這樣的公司視規距法律責任為兒戲,還不是少數,如此下去氾濫成災,如何得了。也不要發什麼十二問十三問了,直接司法個入,夠那條按那條嚴加處理,以糾正股市不正之風,建立守倍遵法的股市環境,使各類投資機構個人不再為踏名種股市雷而心驚膽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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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潘水森
現在也好?原來也好?上市公司做做假帳?然後給給:紅包?紅包開支,也就業在業務開支一欄目了?三閘?兩不閘?到最後也就不了了之了?買單的:還不是:散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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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3760311982256
這都不用問,聯合作弊。老總直接責任人,會計師最可恨,他就該槍斃,外部審計負責人員同罪,就是他們舞弊,才有今天的結果,當地政府主要領導,稅務部門,一個也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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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杭臺君
我就一問:@上交所:我們的A股到底啥毛病,天天跌不停,這樣的環境不是投資場所,是自殺聖地,想死的可以進去,不是自己錢的也可以進去,想投資的呢?又去買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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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為什麼還要搞啥子狗屁12問??不要說,沒有制訂相關的法律吧??直接提請法律介入才是最正確,最具震懾力,最大快人心的做法吧???
還問,幾千年來早就證明了一個道理,如果說還需要詢問,那麼這個事情就是可以談的。談什麼?無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唉,一地雞毛,徒留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