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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東海石也
什麼事都和老人掛上了,老人們真的有這樣不受人待見嗎?整天地提出這樣的問題來抹黑老人有意思嗎?當今社會有問題的真不是老人,而是那些對社會不滿的噴子們!而經歷過艱難困苦的老人們,對當今社會的發展,對生活條件的改善,總體是滿意的,因此、大多數老人對待社會,對待別人都是友善的。至於個別的人和事,是不分年齡段的,所以不應專以某一群體來說事,如果按比例來說,青壯年醫鬧的機率要大得多,怎麼不去討論、討論呢?我認為醫鬧應不分年齡地依法處理,把老人醫鬧單獨提出來有意思嗎?無非是為了抹黑老人而己,其用心惡毒顯而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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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5338579082296
醫鬧,是一些民營醫院不合理治療造成的後果。是強加在患者頭上的一個罪名。把騙醫保這種犯罪行為打掉以後,人心舒暢,醫患和諧。從根本上杜絕醫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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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男神櫚聞評
現在的醫院,特別是大醫院,已是坑蒙拐騙全用上啦患者只能是心知肚明感怒不敢言!否則就是醫鬧,再就是錢完人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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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六維魔咒
醫鬧足以摧毀一家醫院,甚至引起社會動亂。醫鬧主要是黑社會黑惡勢力假借醫院裡面“親”生病或死亡,向醫院訛詐鉅款隨之僱傭不想幹群眾對國家醫院、私立醫院進行打砸搶鬧,慫恿婦女以一哭二鬧三上吊逼迫醫院賠償鉅額金錢。
衝在最前面的是敢死隊老人、婦女、小孩。
經常拉橫幅,喊口號,揚言炸燬醫院。醫鬧、醫暴是對醫護人員最直接的威脅。
醫鬧所得鉅款,主要用於先期僱傭員工(每人300元),購置暴亂器械,醫鬧集團主幹分配……極少部分給病人家屬,病屬只是一粒被利用的棋子。
通常醫鬧所向披靡,只要錢訛詐到手就能平息暴亂。一些醫院領導為了花錢消災、息事寧人,要多少給多少,反正是國家的錢,公家的錢。
對於老人醫鬧,很棘手很麻煩。就像老人摔倒,好心人去扶,好心做到底還送醫院救治,病屬沒到之前千謝萬謝。病屬一到卻一口咬定是好心人撞倒的,隨後昏迷不醒好心人買單。
當然,要讓老人不鬧還是有很多辦法的。卻不要忽視老人醫鬧背後的黑惡勢力。邪始終不勝正,醫鬧再奸詐陰險,國家重視了,還醫院醫護人員和就診患者一片安寧祥和。
醫療環境惡劣,醫護人員稀缺,對人民群眾是災難。兇殘的醫鬧已經沒有市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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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找尋春天的使者
鬧:基本釋義是:1.喧譁;不安靜:熱~。~哄哄。這裡~得很,沒法兒看書。
3.發洩(感情):~情緒。~脾氣。
4.害(病);發生(災害或不好的事):~病。~肚子。~水災。~矛盾。~笑話。
5.幹;弄;搞:~革命。~生產。把問題~清楚。
6.開玩笑;逗:打~。~洞房。
醫鬧是什麼意思?是熱熱鬧鬧的去看病嗎?是吵吵嚷嚷的去看病嗎?是去看“喜歡發洩”這樣的病嗎?是醫生給別人害出毛病嗎?還是把醫生也害出病了?是醫生在幹?在弄?在搞?要不就是醫生在開玩笑?
醫鬧:醫鬧是指受僱於醫療糾紛的患者方,與患者家屬一起,採取各種途徑以嚴重妨礙醫療秩序、擴大事態、給醫院造成負面影響的形式給醫院施加壓力並從中牟利的行為。
老人醫鬧,是指有老年人參與或指使的醫鬧嗎?有主謀,有幫兇,有不法目的,謀取不當得利嗎?
如果是,還用問嗎?走法律程式。
帶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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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文軒178550919
醫鬧!首先這個名字就是特別滑稽,這麼一個偉大的醫院,其對手是個醫鬧。第一反應是不受尊重的對手,第二醫鬧存在,第三醫鬧和醫院共同堅持矛盾。首先勸我的醫院各位醫生、領導們耍正視歷史,別沉迷在舊的醫療體質,想三言兩語或者給幾個小錢,打發人趕緊走吧!醫鬧沒走反而愈演愈烈,魔高一尺 道高一丈。現在已經是血淋淋的傷害到醫生、護士。治水不能用堵的方式,應該是疏導、排洩,讓水歸其道。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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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陳恭5
社會上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對不管有理無理到醫院吵鬧的病人或家屬統稱為“醫鬧”。一旦貼上這個帶有貶意詞的“標籤”,似乎已判定~鬧者無理,其目的為了獲得鉅額醫療賠償……。
鬧醫實質上是某些人對社會、對醫院、對醫療、對醫生一種壓抑與不滿的情緒,藉助親人病情不可逆轉或借存在某些醫療過失,妄圖透過鬧的形式獲得補償的變相行為。醫院則成為可擴大事態的首選場所……。
在醫療法庭上曾為“醫鬧”或“鬧醫”的主體與客體身份爭論過,按理“醫鬧”是醫生鬧病人,若是病人鬧醫生應稱為“鬧醫”更為合適。要“鬧醫”,家屬一般會權衡由誰主鬧?首推直系親屬中年富力強、能說善辯、身材壯實者為“第一梯隊”與醫院先作交涉,藉此“火力偵察”院方虛實。由於這些人多有一定文化,亦隸屬單位或企業、不便動粗,交涉一兩個回合後一般都隱退二線,繼續觀風察色……
緊接著根根醫院對醫療事件的解釋有否存在某些過失的“自我批評”,乃至醫院有意釆取適度補償形式“息事寧人”、“花錢買穩定”的弱點,再推出閒置在家的父母、七大姑、八大姨等長者作為“苐二梯隊”胡糾蠻纏,因此常見“鬧醫”成員中、以老齡人偏多,尤其能哭會鬧善賴的老年女性稱著……。
主鬧策劃者會根據與醫院邊鬧邊談判中醫院態度與妥協的程度,權衡是否已達預期目的,再決定是否組織社會閒散人員對醫院釆取打砸等加壓行動,大有不達目的絕不罷休的態勢、越演越烈。直至公安、司法介入,才回為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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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糾紛調解律師
我以前就回答過這樣的問題,到今天也沒有任何一個人說清楚“醫鬧”,但我很惋惜,誰第一次提出“醫鬧”誰就是王八蛋,本身醫患糾紛就要從根源上解決實際問題,就不應該推來推去,拖來拖去,久拖不處理,最後還大言不慚起了個名字“醫鬧”,到醫患糾紛發展到今天,兩敗俱傷,把醫患糾紛稱為“醫鬧”,把原來患者圍堵醫院設靈堂披麻戴孝鬧醫院,國家出臺可以用刑法入罪,倒黴的是可憐的好醫生有的遇上殺醫傷醫案件,將姓名也達進去了,我不反對把醫鬧入罪用刑法制裁,我大膽提出一個問題,為什麼沒有醫鬧入罪的年代傷醫殺醫案件不太明顯了?我們可以反思,到今日為止,不管法院對醫院對醫生判決賠償多高的金額,正向多年前一位衛生部門的領導說過一句話,醫院醫生不是神仙包治百病,但誰聽說過哪個醫院或者醫生對自己的錯誤承認過,實際上患者也不是要求醫生100%治好疾病,全國也有主動賠償患者因醫療技術責任事故的案例,但認為不多,大部分所聞所見的是打官司的多,最多的是所為的醫鬧多。我說得是為什麼到現在醫生也不服,患者也不服,打到什麼時候才能各自讓步成為和諧的關係,一直打下去醫患都是受害者,有得醫患雙方因為糾紛把自己的一生都達進去,打官司一打幾年,真得就沒有更好的辦法解決嗎。你提的問題聰明人一看就知道你要問啥了,什麼老人醫鬧,醫鬧誰給你按年齡分來,你應該直截了當提問題才有價值。不要拐彎抹角說話好嗎。感興趣的人可以和我共同研究醫患糾紛的預防和處理問題,從今天起我提議以後再不要稱醫鬧了,對誰也沒好處。我們的目的是如何預防和處理醫糾。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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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春之鳥明
醫生是靠患者生存的!患者是想醫生治病的!結果是:不少醫生髮了財,不少患者病情加重,甚至人財兩空!於是遇到麻煩的醫生趕緊忙著修改病厲、在承諾書上做文章來推卸責任,而不是深入研究病情去鑽研醫術以便下一次能解決類似的問題!患者家屬最清楚某些像郎中似的醫生,不管自己有沒本領治先把生意攬到手,穩住病人,然後外面找專家共同治,治好了,自己有功勞!治不好,就這科室那科室的專家們一起會診共同商討一套說辭來對付患者及其家屬!以便將責任一推了之!最後,醫院有醫患糾紛調解中心,有醫院的專業法律顧問,外面還有所謂的衛生局下屬的醫療事故處理機構,找些本市本系統甚至本醫院的有關專家做鑑定!外行人不懂,內行專家們出奇地意見統一,不屬醫療事故!一切治療措施正常!醫生盡力了!等等。大多患者及其家屬只能怨自己不該生病!也有少數患者及家屬想不通走極端的!所以,所謂的醫患關係有時是比較緊張的!一個人不生病最好!生了病不看醫生的,少!萬不得已時大多患者及家屬還是選擇看醫生!但是選擇決定之時絕對很少有人說,我就是來和救我的醫生不得過的!當然絕大多數醫生也是想盡力把患者的病治好或將病情控制住的!絕對無人想你錢沒了人也沒了!人家醫生也非常辛苦!這樣一理解或許醫患關係就要緩和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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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鬧”,是不分年紀的。法律,也是不分年紀的。凡是“醫鬧”,均以“擾亂社會治安,尋釁滋事罪”入刑。重典治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