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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美麗巴彥淖爾建設路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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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山頂上一棵松
拆遷政策主要有三種,第一是純貨幣補償,第二是純住房補償,第三是貨幣和住房同時補償。目前採取最多的應該是第三種。你說的可能是第一種,我認為你說的不太準確。如果你拿著3線城市的拆遷款去一二線城市買,自然是不夠。如果你就在當地買,肯定是夠的。政府會充分考慮補償和住房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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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不是蘿蔔兒
這種情況有可能出現,例如北京市公房最小的不到10平米建面,嚴格的說是半間房但是有房本,如遇拆遷徵收貨幣補償就算10萬甚至20萬一平都買不了一套房,但是政策肯定會給你低價安置房資格,最後可能折算完還要補交少量房款,但是你仔細想想,您一個10米不到的房子換一套大了好多倍的房子,它不香嗎,如果不拆遷別人跟你換你可能早就換了,你說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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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房產仁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土地管理法》提供的補償方式。除了貨幣補償還有產權調換方式。產權調換又有重新選擇宅基地新建安置。安置房安置。單一的貨幣補償可以司法強制,收到徵收補償決定。認為補償低,就要提起行政複議,變更選擇權,選擇產權調換。複議答覆,解決不了產權調換的問題,或不答覆。就提起行政訟訴,法院才受理。
這樣就用複議,訴訟的手斷擋住了司法強拆,確保產權調換的順利進行。依法又Sunny的確保以改善居住條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這是國務院和國家對產權的保護法律。學法,懂法。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一定會勝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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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99208132897
嚴厲打擊拆遷過程中的犯罪行為對違建和超面積賠嘗騙取國家財產的犯罪行為嚴厲打擊,要追究誰讓建誰審批的刑事責任要對評估公司和拆遷戶相護勾結以次衝好裝修騙取國家財產的犯罪行為要嚴厲打擊要做到依法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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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在茲念茲
動拆遷戶在因拆遷而得到的金錢補償,拆遷方會同時再給予被拆遷戶一定優惠購房指標,去購入低於同類地段同類住房(住房優惠價格超三成以上)的大動遷安置基地新房,但區域都處遠郊處,而動遷戶若想依賴這些動遷款,去購入被拆遷房原址附近已建高樓來安窩,那純屬白日做夢作痴想!再加之動遷房內一戶數家,以及一戶空掛戶口七八個,最多甚至十幾個,若不遇動遷一切平安維持現狀,一遇動遷,個個露出搶食樣,那顧親情同胞姐妹情,因動遷款分配有爭議而去區級法院上告,絕對是個尋常事,一路打到中院不稀奇!所以有些動遷戶雖獲得補償近千萬元,錢沒捂熱卻早已分光!因此當下動遷戶中,將動遷款分一部份給予家中老人,在周邊老舊小區購房安置生活,已不在少數,餘款子女分光已成趨勢!所以能靠動遷款在市區買入新房純粹是假議題,鳳毛麟角真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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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張的碎碎念
家裡剛剛簽了拆遷協議,我來分享下:
我這邊確實如題主所說的,拆遷款抵不上買房款。拿我家說吧,我家實際面積有將近160,是一套4層的落地房,曾經我家4世同堂,都住在這麼一幢樓裡。現在拆遷了,如果拿錢的話,總共能拿到將近200萬,算下來差不多12500左右一平方的賠償款。但是我們這邊房價均價是15000-16000了。所以,我用這個錢肯定是買不到一套160平的房子的。
當然也有人說,不是有產權置換嘛。對的,如果選擇產權置換,我家160平的,拿一套180平的房子基本上不用自己出錢,可能還有十幾萬可以拿進。但是你想想,一套180平的套房(實際面積可能就只有160平不到),使用率是肯定不及一幢4層的落地式房子的。一幢落地式的房子可以住好幾代人,但是套房如果住三四代人就夠嗆了。
所以我家現在的選擇是拿兩套房子,當然自己還得貼幾十萬的錢(平方數不夠,自己花錢買)。
當然毋庸置疑有一點好,舊房子真不值錢,住人可以,但是價值肯定沒有新房高。也沒辦法拿去抵押等等。
至於拆遷好不好,我覺得還是得看地方。比如廣州拆遷,動不動就分個上億的,那肯定好不是。我有一個朋友,杭州的,家裡拆遷,既分房又給錢,房子值幾百萬一套,錢還拿進幾百萬,這種拆遷絕對是賺的。
碰到我家這種拆遷,拆遷款不夠上漲的房價的,那就只能自己多加把勁,多賺點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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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白雪姐姐
你說的這種情況不但有,而且還很多。不少的拆遷戶面對著拆遷,面對著工作人員的不斷動員,面對著房屋價格的日益提高,面對著其他住戶的相繼搬遷,而茫然而不知所措,慌亂之時則急急忙忙地就簽署了原本不願意認同的拆遷協議。
這種人首先是一個膽小怕事即沒有主見,又沒有頭腦之人。不知道社會的現狀如何,也不會估算自己的房屋價值到底應是多少,更沒有未來的發展眼光。在房屋選擇時也許就選了補償款數額是極少的錢款,而不是房產。
可一旦錢款到手之後,方知所補償的錢款根本就買不了同樣數額的房子了,但無奈一切都已成為事實。
當然,這裡我並不是說你一定要選擇房子,而是說二者之間你要權衡利弊,一定要找一個更適合你的,一定要有一個發展的眼光,一定不要被某種假象所矇蔽,對自己房屋的價值一定要有一個清醒的判斷,不要只聽開發商給你多少?也不要看他人給多少?而應明確你自己應該要多少,才較為合理,才不至於拆遷協議簽訂後而後悔,而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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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豐順12
總的來說,追求不是在一個程度上,利益最大化誤導人生,艱苦奮鬥,為社會發展添磚加瓦的年代已經不在了,遺傳基因發生變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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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海灘大吃貨8
基本不可能 除非一套房子三四戶 上海現在最便宜的動遷房100萬 一套再小的房子動遷基本保底300萬 只不過想靠動遷發財的這批人沒辦法了 如果不動那麼多人也不就是擠在一個破房子麼 不想靠勞動致富 也不想自己申請經濟適用房 光想著動遷致富 現在已經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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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超越257071372
政府制定的片區開發房屋拆遷方案一定是兼顧大多數人的利益,無論是貨幣補償還是房屋產權調換,同一片地塊可能有的人家可以一戶拆遷房換多套安置房,有的一戶拆遷房換不到一套安置房的現象,主要原因是被拆遷戶的土地面積、房屋面積、房屋質量不同,所體現出來的實際價值就會不同所導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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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洲升池
你在哪裡拆,就在哪裡買同樣的房子。不可能在農村拆房子跑到城市買房,在郊區拆房子,跑到市區買房子,在小城市拆房子跑到一線大城市買房,這怎麼買得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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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凱諾律師事務所
你好,徵地拆遷一般來講給予被徵收人的補償應當不低於其原有的生活水平,實踐中,如果覺得補償不合理,被拆遷人可以採取法律措施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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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有意思,說明你根本不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土地管理法》提供的補償方式。除了貨幣補償還有產權調換方式。產權調換又有重新選擇宅基地新建安置。安置房安置。單一的貨幣補償可以司法強制,收到徵收補償決定。認為補償低,就要提起行政複議,變更選擇權,選擇產權調換。複議答覆,解決不了產權調換的問題,或不答覆。就提起行政訟訴,法院才受理。這樣就用複議,訴訟的手斷擋住了司法強拆,確保產權調換的順利進行。依法又Sunny的確保以改善居住條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這是國務院和國家對產權的保護法律。學法,懂法。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一定會勝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