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極為重要的朝代,它結束了自春秋起五百年來分裂割據的局面,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第一個開創多民族、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制封建國家新局面的是秦朝。秦朝國祚雖然只有短短的15年,但在政治制度上建樹頗多,廷議就是秦始皇的一項重要的政治建樹。
秦朝是中國第一個封建君主制國家,朝議制度就是從此時開始發展。朝議制度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時期的一個重要的政治制度,朝議制度主要分為“廷議”和“集議”兩種。
廷議是指皇帝端坐在殿堂之上,聽取百官彙報政治情況,百官按照典例朝見皇帝,如果國家有事需要決斷,則由皇帝在上朝之時口頭提出,百官們如果對這件事有爭議就當朝議論,做出判斷,制定出解決辦法,這就是廷議。
無論是廷議還是集議,最後的決策權都是掌握在皇帝手中,下面的官員只是為皇帝總結出解決辦法而已,他們並沒有決策大權。
在《史記·秦皇帝本紀》裡,司馬遷只記載了秦王嬴政統一六國後的三次重要廷議。這三次廷議的議題對秦國的發展乃至對後世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所以說秦朝廷議多久舉行一次無從考核!下面介紹這三次廷議的重要性!
(一)第一次廷議:議帝號、廢諡法
六王畢,四海一。秦始皇在第一次廷議上炫耀功績:“我憑著這個渺小之身,興兵誅討暴亂,靠的是祖宗的神靈,六國國王都依他們的罪過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天下安定了。現在如果不更改名號,就無法顯揚我的功業,傳給後代。請商議帝號。”
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都說:“我們恭謹地跟博士們商議說:“古代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尊貴。我們這些臣子冒死罪獻上尊號,王稱為‘泰皇’。發教令稱為‘制書’,下命令稱為‘詔書’,天子自稱為‘朕’。”秦王說:“去掉‘泰’字,留下‘皇’字,採用上古‘帝’的位號,稱為‘皇帝’,其它就按你們議論的辦。”又下令說:“我聽說上古有號而沒有諡,中古有號,死後根據生前品行事蹟給個諡號。這樣做,就是兒子議論父親,臣子議論君主了,非常沒有意義,我不取這種做法。從今以後,廢除諡法。我就叫做始皇帝,後代就從我這兒開始,稱二世、三世直到萬世,永遠相傳,沒有窮盡。”
建立了前無古人、後鮮來者的偉業,上尊帝號當然是必須的。“皇帝”稱謂的敲定,絕非帝王名號簡單的變更,它反映了一種新的統治觀念的產生。與此同時,他還採取了其他一些把皇權神聖化的措施,如把以前一般人都可以使用的字眼變為皇帝的專用名詞。還廢除古代的諡法制度,不允許別人議論自己。從此以後,皇帝等稱謂,在中國延續長達二千餘年之久,也是中國封建皇權集中制的開始!
(二)第二次廷議:廢分封、立郡縣
丞相王綰等進言說:“諸侯剛剛被打敗,燕國、齊國、楚國地處偏遠,不給它們設王,就無法鎮撫那裡。請封立各位皇子為王,希望皇上恩准。”始皇把這個建議下交 給群臣商議,群臣都認為這樣做有利。
廷尉李斯卻別有不同地說:“周文王、周武王分封子弟和同姓親屬很多,可是他們的後代逐漸疏遠了,互相攻擊,就像仇人一樣,諸侯之間彼此征戰,周天子也無法阻止。現在天下靠您的神靈之威獲得統一,都劃分成了郡縣,對於皇子功臣,用公家的賦稅重重賞賜,這樣就很容易控制了。要讓天下人沒有邪異之心,這才是使天下安寧的好辦法啊。設定諸侯沒有好處。”
始皇說:“以前,天下人都苦於連年戰爭無止無休,就是因為有那些諸侯王。現在我依仗祖宗的神靈,天下剛剛安定如果又設立諸侯國,這等於是又挑起戰爭想要求得安寧太平,豈不困難嗎?廷尉說得對。”
統一之初,在要不要分封諸子為王的問題上發生了一場爭論。廷尉李斯則與始皇英雄所見略同。秦始皇郡縣制的推行,正是秦始皇加強中央集權和鞏固統一的現實需要。此後,“百代都行秦政法”,奠定了幾千年來中國政治體制的一個基本格局。
(三)第三次廷議:焚詩書
秦始皇在鹹陽宮擺設酒宴,七十位博士上前獻酒頌祝壽辭。僕射周青臣頌揚說:“從前秦國土地不過千里,仰仗陛下神靈明聖,平定天下,驅逐蠻夷,凡是日月所照耀到的地方,沒有不臣服的。把諸侯國改置為郡縣,人人安居樂業,不必再擔心戰爭,功業可以傳之萬代。您的威德,自古及今無人能比。”始皇十分高興。
博士齊人淳于越上前說:“我聽說殷朝、周朝統治天下達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功臣,給自己當作輔佐。如今陛下擁有天下,而您的子弟卻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現象齊國田常、晉國六卿之類謀殺君主的臣子,沒有輔佐,靠誰來救援呢?凡事不師法古人而能長久的,還沒有聽說過。剛才周青臣當面阿諛,以致加重陛下的過失,這不是忠臣。”始皇把他們的意見下交 群臣議論。
荀子高足、韓非子的師兄弟丞相李斯再次發表高見:“當今皇帝已統一天下,分辨是非黑白,一切決定於至尊皇帝一人。可是私學卻一起非議法令,教化人們一聽說有命令下達,就各根據自己所學加以議論,入朝就在心裡指責,出朝就去街巷談議,在君主面前誇耀自己以求取名利,追求奇異說法以抬高自己,在民眾當中帶頭製造謗言。象這樣卻不禁止,在上面君主威勢就會下降,在下面朋黨 的勢力就會形成。臣以為禁止這些是合適的。我請求讓史官把不是秦國的典籍全部焚燬。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有收藏《詩》《書》、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地方官那裡去一起燒掉。有敢在一塊兒談議《詩》、《書》的處以死刑示眾,借古非今的滿門抄斬。官吏如果知道而不舉報,以同罪論處。命令下達三十天仍不燒書的,處以臉上刺字的黥刑,處以城旦之刑四年,發配邊疆,白天防寇,夜晚築城。所不取締的,是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如果有人想要學習法令,就以官吏為師。”秦始皇下詔說:“可以。”
在這次咸陽宮的宴會上,發生了一場“師古”還是“師今”的爭論。就是時刻不忘恢復周禮為己任的儒家士人,再次發難郡縣制。爭論的結果卻引發了焚書之舉。李斯為了“別黑白而定一尊”,樹立君權的絕對權威,向秦始皇提出焚燬古書的建議。這種釜底抽薪式的控制思想言論的做法,顯得粗暴而野蠻。
在焚書的第二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坑儒不是焚書的直接繼續,而是由於一些方士、儒生誹謗秦始皇引起的。
焚書坑儒在中國歷史上是極其殘暴的事件:一是使先秦大批文獻古籍被付之一炬,給中國文化造成重大損失;二是使春秋末葉以來蓬勃發展起來的自由思索的精神,遭受了一次致命打擊;三是為後世文化專制政策的推行開了惡例。
秦朝雖然在歷史上只存在了15年,但有5大貢獻:統一政權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二十六年,諸侯割據稱雄的封建國家結束,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漢族統一國家開始了。這是古代歷史上特殊的偉大事件。自秦朝起,中國形成了一個以漢族為主體的統一的大國,不管豪強公開割據或外族侵入建立政權,最後總是還原為漢族作主體的統一國家。
經濟發展封建土地私有制是地主階級統治的經濟基礎。秦統一六國後,於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三十一年)“令黔首自實田”,即令土地私有者向政府呈報佔有土地的數額,政府根據數額徵收田租。這意味著私有土地受到封建政權的保護,意味著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國正式得到確認。統一文字在秦統一之前,文字的形體非常紊亂,同一個字所採用的聲符、形符都有很大的差異。這給政令的推行和文化的交流造成了嚴重障礙。因此,秦始皇命令丞相李斯、中車府令趙高、太史令胡毋敬等對文字進行整理,制定出小篆,作為標準文字,通用於公文法令。
統一貨幣戰國時期不僅各國自鑄貨幣,而且在一個諸侯國內的各個地區也都自鑄貨幣,其形狀、大小、輕重各不相同,特別是價值不等,換算困難。秦滅六國後,實行統一貨幣措施:貨幣分二等,以黃金為上幣,以鎰為單位;圓形方孔的銅錢為下幣,以半兩為單位。克服了過去貨幣不統一的混亂狀態,便利了各地商品交換和經濟交流。統一度量衡戰國時期,度量衡制度相當混亂。秦統一後,把商鞅變法時制定的度量衡制度推行到全國,並專門頒發了統一度量衡的詔書,把它銘刻在官定的度量衡器上,發到全國,作為標準器具。秦朝統一度量衡的目的在於保證政府的賦稅收入,但它對消除各地割據勢力的影響,以及促進經濟發展、文化交流也起了重要作用。
秦朝是中國歷史上一個極為重要的朝代,它結束了自春秋起五百年來分裂割據的局面,成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權制國家。第一個開創多民族、大一統的中央集權制封建國家新局面的是秦朝。秦朝國祚雖然只有短短的15年,但在政治制度上建樹頗多,廷議就是秦始皇的一項重要的政治建樹。
秦朝是中國第一個封建君主制國家,朝議制度就是從此時開始發展。朝議制度是中國古代封建社會時期的一個重要的政治制度,朝議制度主要分為“廷議”和“集議”兩種。
廷議是指皇帝端坐在殿堂之上,聽取百官彙報政治情況,百官按照典例朝見皇帝,如果國家有事需要決斷,則由皇帝在上朝之時口頭提出,百官們如果對這件事有爭議就當朝議論,做出判斷,制定出解決辦法,這就是廷議。
無論是廷議還是集議,最後的決策權都是掌握在皇帝手中,下面的官員只是為皇帝總結出解決辦法而已,他們並沒有決策大權。
在《史記·秦皇帝本紀》裡,司馬遷只記載了秦王嬴政統一六國後的三次重要廷議。這三次廷議的議題對秦國的發展乃至對後世都產生了深遠的影響,所以說秦朝廷議多久舉行一次無從考核!下面介紹這三次廷議的重要性!
(一)第一次廷議:議帝號、廢諡法
六王畢,四海一。秦始皇在第一次廷議上炫耀功績:“我憑著這個渺小之身,興兵誅討暴亂,靠的是祖宗的神靈,六國國王都依他們的罪過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天下安定了。現在如果不更改名號,就無法顯揚我的功業,傳給後代。請商議帝號。”
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都說:“我們恭謹地跟博士們商議說:“古代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尊貴。我們這些臣子冒死罪獻上尊號,王稱為‘泰皇’。發教令稱為‘制書’,下命令稱為‘詔書’,天子自稱為‘朕’。”秦王說:“去掉‘泰’字,留下‘皇’字,採用上古‘帝’的位號,稱為‘皇帝’,其它就按你們議論的辦。”又下令說:“我聽說上古有號而沒有諡,中古有號,死後根據生前品行事蹟給個諡號。這樣做,就是兒子議論父親,臣子議論君主了,非常沒有意義,我不取這種做法。從今以後,廢除諡法。我就叫做始皇帝,後代就從我這兒開始,稱二世、三世直到萬世,永遠相傳,沒有窮盡。”
建立了前無古人、後鮮來者的偉業,上尊帝號當然是必須的。“皇帝”稱謂的敲定,絕非帝王名號簡單的變更,它反映了一種新的統治觀念的產生。與此同時,他還採取了其他一些把皇權神聖化的措施,如把以前一般人都可以使用的字眼變為皇帝的專用名詞。還廢除古代的諡法制度,不允許別人議論自己。從此以後,皇帝等稱謂,在中國延續長達二千餘年之久,也是中國封建皇權集中制的開始!
(二)第二次廷議:廢分封、立郡縣
丞相王綰等進言說:“諸侯剛剛被打敗,燕國、齊國、楚國地處偏遠,不給它們設王,就無法鎮撫那裡。請封立各位皇子為王,希望皇上恩准。”始皇把這個建議下交 給群臣商議,群臣都認為這樣做有利。
廷尉李斯卻別有不同地說:“周文王、周武王分封子弟和同姓親屬很多,可是他們的後代逐漸疏遠了,互相攻擊,就像仇人一樣,諸侯之間彼此征戰,周天子也無法阻止。現在天下靠您的神靈之威獲得統一,都劃分成了郡縣,對於皇子功臣,用公家的賦稅重重賞賜,這樣就很容易控制了。要讓天下人沒有邪異之心,這才是使天下安寧的好辦法啊。設定諸侯沒有好處。”
始皇說:“以前,天下人都苦於連年戰爭無止無休,就是因為有那些諸侯王。現在我依仗祖宗的神靈,天下剛剛安定如果又設立諸侯國,這等於是又挑起戰爭想要求得安寧太平,豈不困難嗎?廷尉說得對。”
統一之初,在要不要分封諸子為王的問題上發生了一場爭論。廷尉李斯則與始皇英雄所見略同。秦始皇郡縣制的推行,正是秦始皇加強中央集權和鞏固統一的現實需要。此後,“百代都行秦政法”,奠定了幾千年來中國政治體制的一個基本格局。
(三)第三次廷議:焚詩書
秦始皇在鹹陽宮擺設酒宴,七十位博士上前獻酒頌祝壽辭。僕射周青臣頌揚說:“從前秦國土地不過千里,仰仗陛下神靈明聖,平定天下,驅逐蠻夷,凡是日月所照耀到的地方,沒有不臣服的。把諸侯國改置為郡縣,人人安居樂業,不必再擔心戰爭,功業可以傳之萬代。您的威德,自古及今無人能比。”始皇十分高興。
博士齊人淳于越上前說:“我聽說殷朝、周朝統治天下達一千多年,分封子弟功臣,給自己當作輔佐。如今陛下擁有天下,而您的子弟卻是平民百姓,一旦出現象齊國田常、晉國六卿之類謀殺君主的臣子,沒有輔佐,靠誰來救援呢?凡事不師法古人而能長久的,還沒有聽說過。剛才周青臣當面阿諛,以致加重陛下的過失,這不是忠臣。”始皇把他們的意見下交 群臣議論。
荀子高足、韓非子的師兄弟丞相李斯再次發表高見:“當今皇帝已統一天下,分辨是非黑白,一切決定於至尊皇帝一人。可是私學卻一起非議法令,教化人們一聽說有命令下達,就各根據自己所學加以議論,入朝就在心裡指責,出朝就去街巷談議,在君主面前誇耀自己以求取名利,追求奇異說法以抬高自己,在民眾當中帶頭製造謗言。象這樣卻不禁止,在上面君主威勢就會下降,在下面朋黨 的勢力就會形成。臣以為禁止這些是合適的。我請求讓史官把不是秦國的典籍全部焚燬。除博士官署所掌管的之外,天下敢有收藏《詩》《書》、諸子百家著作的,全都送到地方官那裡去一起燒掉。有敢在一塊兒談議《詩》、《書》的處以死刑示眾,借古非今的滿門抄斬。官吏如果知道而不舉報,以同罪論處。命令下達三十天仍不燒書的,處以臉上刺字的黥刑,處以城旦之刑四年,發配邊疆,白天防寇,夜晚築城。所不取締的,是醫藥、占卜、種植之類的書。如果有人想要學習法令,就以官吏為師。”秦始皇下詔說:“可以。”
在這次咸陽宮的宴會上,發生了一場“師古”還是“師今”的爭論。就是時刻不忘恢復周禮為己任的儒家士人,再次發難郡縣制。爭論的結果卻引發了焚書之舉。李斯為了“別黑白而定一尊”,樹立君權的絕對權威,向秦始皇提出焚燬古書的建議。這種釜底抽薪式的控制思想言論的做法,顯得粗暴而野蠻。
在焚書的第二年,又發生了坑儒事件。坑儒不是焚書的直接繼續,而是由於一些方士、儒生誹謗秦始皇引起的。
焚書坑儒在中國歷史上是極其殘暴的事件:一是使先秦大批文獻古籍被付之一炬,給中國文化造成重大損失;二是使春秋末葉以來蓬勃發展起來的自由思索的精神,遭受了一次致命打擊;三是為後世文化專制政策的推行開了惡例。
秦朝雖然在歷史上只存在了15年,但有5大貢獻:統一政權公元前二二一年,秦始皇二十六年,諸侯割據稱雄的封建國家結束,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漢族統一國家開始了。這是古代歷史上特殊的偉大事件。自秦朝起,中國形成了一個以漢族為主體的統一的大國,不管豪強公開割據或外族侵入建立政權,最後總是還原為漢族作主體的統一國家。
經濟發展封建土地私有制是地主階級統治的經濟基礎。秦統一六國後,於公元前216年(秦始皇三十一年)“令黔首自實田”,即令土地私有者向政府呈報佔有土地的數額,政府根據數額徵收田租。這意味著私有土地受到封建政權的保護,意味著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國正式得到確認。統一文字在秦統一之前,文字的形體非常紊亂,同一個字所採用的聲符、形符都有很大的差異。這給政令的推行和文化的交流造成了嚴重障礙。因此,秦始皇命令丞相李斯、中車府令趙高、太史令胡毋敬等對文字進行整理,制定出小篆,作為標準文字,通用於公文法令。
統一貨幣戰國時期不僅各國自鑄貨幣,而且在一個諸侯國內的各個地區也都自鑄貨幣,其形狀、大小、輕重各不相同,特別是價值不等,換算困難。秦滅六國後,實行統一貨幣措施:貨幣分二等,以黃金為上幣,以鎰為單位;圓形方孔的銅錢為下幣,以半兩為單位。克服了過去貨幣不統一的混亂狀態,便利了各地商品交換和經濟交流。統一度量衡戰國時期,度量衡制度相當混亂。秦統一後,把商鞅變法時制定的度量衡制度推行到全國,並專門頒發了統一度量衡的詔書,把它銘刻在官定的度量衡器上,發到全國,作為標準器具。秦朝統一度量衡的目的在於保證政府的賦稅收入,但它對消除各地割據勢力的影響,以及促進經濟發展、文化交流也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