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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卿本佳人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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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崢嶸歲月
管好咱自己的事吧,他有1810個民兵組織與咱一毛錢關係都沒有!聽說577又投降了,連我這一介草民都有被賣的感覺。這世道,最難懂的是人心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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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春風踢碎鬼門關
美國還沒獨立的時候,有很多英華人來到北美大陸,那時候的英國還沒有成為“日不落帝國”,也就沒有什麼威望震懾當地人以及來自法國和西班牙的的人,由於實力不允許英國在北美的生存就成了最急需解決的問題。
為了在北美大陸站穩腳跟,開拓疆土,英國政府宣佈每一個想要前往北美“淘金”的英國公民都必須辦理殖民地的通行許可證,許可證授權內容中規定: 持證人可以自衛武裝。
在可以持槍後,民間組織迅速發展長大,在槍支的基礎上,很多人為了自保構成了一些小型作戰單位“連”。每個連相當於一個鎮,由於每個鎮各地人口數不同,因此民兵連的人數在50~100不等,視各村鎮情況而定。200人以上的大鎮可以成立3個連,有一些無法單獨組建一個連的小村鎮則需要和隔壁鎮的多個村合成1個民兵連。
有了連以後,就逐步升級到營、團。最後出現了軍隊,但是民間組織對北美軍隊的形成的巨大作用和貢獻就促成了民間槍支組織的儲存。
有人說美國老百姓持槍傳統的形成原因是對美國國家公權力的制衡,當國家不能保護人民的時候,民間組織可以推翻國家,這其實是錯誤的結論,是美國為了宣傳和美化自己做的一種渲染,是為了欺騙世人,跟制衡國家公權力基本沒有關係。恰恰相反,美國之所以形成私人持槍的歷史傳統,是因為北美歷史上國家公權力的缺位或不足。
這些殖民者在開始開拓北美大陸的時候,當時的社會並沒有形成有效的國家力量保護這些殖民者。北美大陸很多殖民者開拓疆土的時候必然會發生衝突,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北美殖民者之間的衝突是經常發生的,暴力衝突和私刑是那個年代的家常便飯。由於國家還沒有完全形成,普通民眾為了生存只能靠著槍支來保護自己,這就是美國社會形成私人持槍傳統的根本原因。
在美國獨立之前,許多州的政府都無法給民眾提供工作和生活的安全保障,所以很多州要求老百姓攜帶槍支以求自保。有的州用法律的形式強制要求民眾擁有和攜帶武器。有的州要求外出旅行和工作的公民必須攜帶槍支;有的州規定成年男子必須擁有槍支,沒有槍支的公民還會被處以罰款。美國的民兵傳統也就大致是在這個時代形成。民間槍支組織的成立是為了保護各州的安全和利益,事實很清楚,如果美國的各個州能夠給公民生活提供安全保障,就不會有民間槍支組織的存在。
即使到了今天,美國也是有持槍的個人和組織,因為美國地廣人稀,很多地方看不到人,國家力量也不能及時趕到,擁有槍支也就成了必然的。和上面一樣,個人為了安全必然要和其他人組成一個集體,也就是民間槍支組織。
歷史的原因,以及槍支組織形成最終促成了美國民間槍支組織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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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喜歡陽光討厭黑暗的人
關於這個話題,個人認為,美國的憲法跟中國有著很大的差別, 最明顯的允許個人持槍憲法,這可能也是所謂自由民主國家的一種正常的現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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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這個國家非常特殊,先有民兵後有常備軍,最初是沒有政府的,然後是公民自治,早前從歐洲或者其他國家的人民,漂洋過海來到北美大陸上的時候,還沒有美國政府,那時只有印第安人部落,基本上是“佔地為王”,佔一塊土地圈起來,沒有政府也沒有警察軍隊,完全靠自治,因為這些外來人要搶印第安人的土地,就開始相互之間有爭奪,開始打來打去。畢竟搶了別人土地,產生衝突不可避免,於是這些外來人就組織了“民兵”。
在美國,民兵的含義是每一個自由人都有權利和義務拿起武器,保衛國家的自由、法律和秩序,早在美國獨立前,北美13州就建立了民兵武裝。它是當時13州的正規警察和武裝力量,在獨立戰爭中為打敗英軍做出了巨大貢獻,獨立之後,國會賦予新加入聯邦的州建立民兵武裝的權利,以應付地方危機,在過去的200多年中,隨著對外戰爭的需要,聯邦常備軍逐漸替代了民兵,但根據憲法,如果地方政府認為有必要,志願民兵組織仍可以保留,美國內戰結束後,志願民兵演變成了國民警衛隊。本世紀初,國民警衛隊轉由聯邦政府管轄,用於應付國內緊急情況。
目前,國民警衛隊受各州政府直接領導,美國除了正規的國民警衛隊,最近十幾年來,美國出現了一些由右翼極端分子組成的秘密民兵武裝組織,他們主要由一些前軍方和警方及宗教極端分子領導,專門從事反政府活動,這些人認為,他們受到了聯邦政府的壓迫,不得不進行抵抗,據美國南方貧困地區法律中心提供的資料,目前美國的右翼極端組織有300多個,遍佈40個州,其中新納粹組織70多個,三K黨團體90多個,光頭黨近40個,其他各種名稱的50多個,這些組織中,勢力最大的是“愛國者民兵”,它在20多個州中有近10萬名成員和1000多萬同情者。
大多數美華人對秘密民兵武裝組織並不陌生,因為近年來他們在美國各地,參與制造了多起針對政府的暴力事件,他們模仿軍隊的編制,購置槍支彈藥,製造爆炸物,經常進行軍事訓練和實戰演習,隨時準備進行戰鬥,這些秘密武裝組織的成員聲稱他們熱愛國家,但害怕和仇恨政府。他們認為聯邦政府在不斷地剝奪他們的自由,所以,他們不得不進行戰鬥,以捍衛自己的權利。他們尤為不滿聯邦政府旨在對私人持槍進行管制的措施,認為這違反了美國憲法,因為憲法修正案第二條明確指出:“一支得到有效控制的民兵,對於一個自由州的安全是必要的,人們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應受到侵犯。”然而,一些憲法專家則認為,這並不意味著憲法允許個人擁有槍支,它只是保障州有權擁有武器以保衛自己的安全。這些憲法專家們分析說,修正案的起草者和早期領導人之所以制定出這樣的法律,是由於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他們認為州民兵武裝對於防止永久性聯邦軍隊的建立是必要的,而永久性軍隊的建立,對公民自由是一種威脅。
美國的秘密民兵組織並沒有一箇中心或統一領導,不同州的組織之間,透過電腦和廣播電臺的節目彼此互通訊息。據報道,他們的電腦每天傳播的資訊達10萬多條。這些右翼極端組織除提出反政府、種族主義的口號和一些奇談怪論之外,還進行了大量的恐怖和暴力活動。
1984年6月18月,新納粹組織用機槍殺害了猶太電視節目主持人艾倫·伯格。
1985年,他們又在阿肯色州同聯邦特工部隊發生槍戰,致使多人傷亡。
1992年,聯邦特工人員在愛達荷州逮捕一名叫蘭迪·韋弗的右翼極端分子,韋弗開槍拒捕,最終導致他本人及妻子、兒子和一名聯邦司法人員喪生。
1993年初,聯邦政府特工人員奉命對得克薩斯州韋科的一座大衛教派大院進行調查,以確認該建築物內是否私藏了大量非法武器。不料武裝分子同警察發生槍戰,導致4名聯邦特工人員和6名大衛教派分子喪生。
同年4月19日,聯邦警察再度奉命進入該建築,大衛教派武裝分子在與警方的對抗中拒絕投降。行動中,該建築燃起大火併被徹底焚燬,70多名大衛派教徒包括許多兒童在大火中喪生,一些美國觀察家們認為,最近幾年中,美國極端組織的成員急劇膨脹,恐怖活動不斷升級,有其深刻的社會與政治根源。其中不容忽視的一點,是社會兩極分化加劇。
秘密民兵組織勢力之所以迅速擴大,是因為它有一套極具欺騙和煽動色彩的理論和主張,其一是,他們大力宣揚公民享有絕對自由權,聲稱自己是美國憲法的堅定捍衛者。他們借憲法修正案第10條中關於“凡未授予聯邦政府的權力屬於州或人民”的規定,攻擊政府侵犯了他們的權利,號召人們進行反抗,向一切破壞他們幸福生活的人報仇。
其二是,大肆宣揚種族主義和排外思想,聲稱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種敗壞了美國文化,猶太人奪走了美國財富,亞洲人使成千上萬美華人失業,拉美人下世紀將征服美國等。
其三是,他們編造說聯合國正準備接管美國,以建立世界新秩序。在聯合國指揮下的外國軍隊正在美國領土上進行訓練,聯合國的代理人,其中包括美國總統正策劃有一天在美國實行戒嚴,終止憲法,沒收個人手中的一切武器等。
其四是,他們標榜自己是真正的愛國者,要進行一場反對聯邦政府專制統治的革命,恢復民主、自由的美國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