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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球弟

    不知道于漢超進入拘留所之後和裡面的“隊友”要如何介紹自己是如何進來的?難道說自己是靠實力硬考進來的?畢竟這個年代,一個國足的球員會因為這樣的問題,把自己送進拘留所,如果不是真的發生了,咱也不敢去想這樣的劇本啊。

    于漢超的事情在昨天衝上了熱搜,這對於于漢超來說也是個安慰吧,這次熱搜他可是花了1000多萬人民幣的薪水。目前,于漢超的事情已經坐實,許老闆的7個字:交警認定就開除也已經生效。可是哪怕過了一天,這個事件卻沒有任何絲毫退溫的架勢。昨個一個知名的律師就跳了出來,為于漢超鳴冤、支招,接下來,我們看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知名律師鳴冤、支招

    昨個,一個社交媒體認證為天正律師事務所“陳俊律師”的律師,在社交媒體上抨擊了恆大對於于漢超的處罰力度過重。這名律師的主要論點是什麼呢?首先,他認為塗改號牌的時間是在於漢超下班後,不屬於恆大隊管理範圍之內。二是俱樂部的管理不能凌駕於《勞動法》,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只有被追究刑事責任,才具備開除條件,而於漢超僅僅是行政處罰,所以恆大的“三九”規定本來就存在錯誤。三是,陳俊律師認為于漢超可以依法提起申訴,要求恆大支付自己補償金。在文末,陳俊律師還對中國足球及恆大的法律意識淡薄嘲諷了一波。陳俊律師的言論也迅速引發了球迷的熱議,特別是于漢超會不會申訴成為了球迷熱議的重點。

    于漢超會申訴嗎?

    首先,陳俊律師說的話語從法的角度來說是沒有錯的,但是在於漢超和恆大之間會拉扯到這番局面嗎?于漢超會申訴嗎?我覺得可能性很小。為啥呢?首先是合同的問題。雖然于漢超被開除了,但是兩者還有很多細節要處理,所以在這個層面上,為了更好的尋找到下家,于漢超大機率不會和球隊在扯皮。其次是索賠是相應的。于漢超可以透過相關法律向恆大索賠,但是于漢超的行為也違反隊規,恆大也有全力向于漢超提出索賠。所以,兩者大機率會互不追究,選擇和平分手。

  • 2 # 聚散輕風

    應該不會,第一,自己犯錯在先,理虧。第二,以目前的輿論來看,除了少數前隊友支援他,大眾普遍是支援恆大的,而且目前大眾本身對國足普遍拿著高薪、豪宅美女、香車卻踢不出成績來很是不滿意。甚至到了一種快崩潰的感覺,國腳什麼細微小事都能放大。這時候越低調越好。第三,恆大的律師團隊也不是白給的。能做出開除他的決定,法律上肯定已經研究透了。就算打官司也不是一時半會兒能解決的。第四,畢竟在恆大待了那麼多年。恆大對他也不薄。該有的榮譽也有了,該掙的錢也掙了,最起碼再回天河,球迷還是會當自家人看待。如果這時候撕破臉。恆大球迷這邊就不說。其他和恆大關係好的俱樂部,為了雙方關係也不會簽約他,剩下的俱樂部肯定要壓價。當然也不排除一些競爭對手出高價。但這樣一來自己的名聲也臭了,都33歲了。搞得不好晚節不保。至於律師鳴冤。純純是有些律師為了出名,帶的節奏。輸贏無所謂。跟恆大打官司,就意味著名利雙收。這只是我個人的觀點。

  • 3 # 長樂體壇

    律師的話就一定是對的?沒那麼簡單!如果非得說恆大不懂法,那就太可笑啦。世界500強企業會沒有法律意識?在中國足球領域,還有誰比恆大更專業?

    其實律師的主要工作是什麼?為當事人爭取利益的最大合法化,使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律師為當事人辯護,這是本職工作。即使當事人有錯,作為律師也基本不會勸當事人去主動認錯。如果這樣做了,同行們會怎麼想?這還是律師該乾的嘛?

    對於恆大球員于漢超的事件來說,影響之大,恆大不會不知道,更不會輕易做出錯誤的決定。既然宣佈開除于漢超,就必然有其相當的依據。

    當然,對於這個為于漢超發聲的律師,看似邏輯非常清晰(這本就是律師強項),其實也難免忽略,甚至可能掩蓋了某些事實。畢竟對於職業足球領域,還是有其特殊性的。再者說,除了當事人于漢超和恆大俱樂部,外界真的清楚兩者之間的合同內容嘛?

    大家都不過是在自我認知的範圍內,去分析這個事件而已。或許還有人蹭熱度,藉機炒作自己,這都是很平常的事。

    從事件發酵到恆大公告,時間非常短,看似恆大的決定確實草率。但是在制定這個“三九隊規”的時候,恆大就沒有從法律的角度去考量麼?

    恆大當初在公佈隊規的時候,為什麼沒有引來強烈的質疑聲?反而在執行的時候,這個說有問題,那個說不合法。無非也是蹭蹭熱度罷了,萬一真的紅遍網路,得利者是誰?淺而易見。

    最後說于漢超會接受這個意見嗎?有這個必要去申訴要求恆大賠償補償金麼?

    好聚好散吧,鬧僵了對誰都沒有好處。于漢超自己有錯在先,還想胳膊扭過大腿?

    即使在經過律師的努力下,真的出現反轉,也很難說于漢超會有多大的益處。反而可能會因此過早地葬送自己的職業生涯,最終得不償失。

    不過呢,這個律師所言“中國足球非常需要法律,從上到下”。這個倒是真的有道理,如果不是俱樂部法律意識淡薄,對規則不熟悉,也不會和外援及外教們產生這麼多糾紛,甚至還要承受巨大的經濟損失。

    上至中國足協,也並非沒有這樣的合同糾紛。前國足主帥卡馬喬,大家記得麼?

    中國足球要崛起,事關多個方面,法律意識的加強,也是必不可少的環節。

  • 4 # 泉說體育

    做錯了事情就理應接受懲罰,已經被恆大開除出球隊的于漢超,怎麼還會有資格要求恆大方面進行賠償呢?這位給於漢超支招的律師還號稱“知名律師”?這真是有夠好笑的!

    中國男足的國腳于漢超在這兩天成了“大紅人”,不過他的“紅”卻是因為他所犯下的錯誤。因為當街塗改車牌的違法行為,于漢超被廣州警方逮捕居留,同時因為觸犯了恆大隊內的“三九隊規”,他也直接被球隊所開除。

    在於漢超被恆大開除之後,大部分網友都對恆大的做法表示了支援,不過也有例外,比如一個社交媒體賬號名為“陳俊律師”的人,就在網路上給於漢超支招,稱他雖然被開除,卻可以依法向恆大方面所要賠償,這是怎麼回事呢?

    第一,這名律師認為,塗改號牌的時間是在於漢超下班後,不屬於恆大隊管理範圍之內。第二,恆大的隊規不能凌駕於《勞動法》之上,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只有被追究刑事責任,才具備開除條件,而於漢超面臨的僅僅是行政處罰。第三,陳俊律師認為于漢超可以依法提起申訴,要求恆大支付自己補償金。

    不僅如此,這位律師還在文章的末尾嘲諷了一番恆大對於法律知識的漠視,他的這些言論也在網路上引起了熱議。

    在我個人看來,我認為這名律師所說的根本就是一派胡言。首先,恆大的《三九隊規》完全是合法的,也是球隊的每一名球員簽字同意的,既然于漢超犯了錯,就應該按照隊規予以處罰。再者,我認為于漢超本人在看了這篇文章之後,也絕對不會產生要向恆大索賠的想法的,他此刻內心應該非常羞愧,面臨網路上鋪天蓋地的批評聲,相信他不會再做出什麼事情,為自己引來無端的糾紛了。

  • 5 # 德譯洋洋

    現在,世界體壇正在前所未有的“寒冬期”中,幾乎所有的主流職業聯賽都陷入了停擺期,具體什麼時候能恢復比賽也沒有一個準數。

    在這個大情況之下,中國的中超聯賽也不能恢復比賽,各支球隊只能儘量保證全隊合練的進行,時刻準備比賽恢復。這段時間裡,其實每個球員最擔心的不是降薪,而是自己可能失去工作。不過在恆大足球隊內,“開除”的事情還是發生了,物件就是于漢超。

    當下的恆大足球隊在教練安排下采取了走訓制,也就是說每天只要球員按時出現在訓練場,那麼就可以回家休息,週末也能在家休息。于漢超家住廣州市區,每天開著豪車行使30公里前往恆大訓練基地也不是不可以,偏偏於漢超的車牌是外地的,在廣州市區要服從“開四停四”的規定。

    此時,于漢超就腦子一熱,上演了“塗改車牌”這樣的鬧劇,很快被廣州市的交警處罰。

    接下來,一個社媒認證為天正律師事務所“陳俊律師”的人抨擊了恆大的處罰方式。在陳俊看來,于漢超塗改號牌的時間是在下班後,恆大足球隊管不著,而且恆大足球隊需要遵守《勞動法》,只能在于漢超被追究刑事責任時開除後者。

    在這個眾說紛紜的時候,無可否認的就是于漢超塗改車牌的行為實在是不當,被恆大足球隊處罰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至於處罰的方式,確實可以再度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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