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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誰暖冬季影紫花開

    火山爆發時,常常噴出大量的火山特質,主要有灼熱的熔岩、碎屑、灰塵、co2、h2s,so2及大量朋汽。這些噴出特質對地理環境有較大的影響,常給人類帶來巨大痛苦和災難,也能為人類提供豐富的礦產和肥沃的土地。火山活動對氣溫和降水影響較大

    火山活動塑造周圍的地表形狀。火山活動還為人類提供大面積土地和肥沃的土壤,火山能為人類提供豐富的礦產資源,火山地區有山有湖、溫泉飛瀑、景色秀麗,吸引遊客。

    地震(又稱地動、地振動),指因地殼釋放能量而形成的地震波。地震可由地震儀所測量,地震的震級是用作表示由震源釋放出來的能量,通常以“里氏地震規模”來表示;烈度則透過“修訂麥加利地震烈度表”來表示,某地點的地震烈度是指地震引致該地點地殼運動的猛烈程度,是由震動對個人、傢俱、房屋、地質結構等所產生的影響來斷定。在地球的表面,地震會使地面發生震動,有時則會發生地面移動。震動可能引發山泥傾瀉甚或火山活動。如地震在海底發生,海床的移動甚至會引發海嘯。一般而言,地震一詞可指自然現象或人為破壞所造成的地震波。人為自然地形的破壞、大量氣體(尤其是沼氣)遷移或提取、水庫蓄水、採礦、油井注水、地下核試等;自然的火山活動、大型山崩、地下空洞塌陷、大塊隕石墜落等均可引發地震。震動的發源處稱為震源。大多數震源都在地殼和上地幔頂部,即岩石圈內。根據震源的深度,地震可分為三類:淺源地震(深度在0-70千米)、中源地震(深度在70-300千米)和深源地震(深度在300千米以上)。由震源豎一垂直線至地面上的位置稱為震中。震中是地表距離震源最近的地方,因此地震波最早到達這處,震動也最為強烈,破壞程度也最大。火山是地下深處的高溫岩漿及其有關的氣體、碎屑從地殼中噴出而形成的,具有特殊形態的地質結構。火山爆發是一種很嚴重的自然災害,它常常伴有地震。火山可以分為死火山和活火山,一段時間內沒有噴發的活火山叫做睡火山(休眠火山)。另外還有一種泥火山,它在科學上嚴格來說不屬於火山,但是許多社會大眾也把它看作是火山的一種型別。火山噴發會對人類造成危害,但是它也帶來了許多好處。許多寶石都是由於火山噴發形成的;火山噴發也能擴大陸地的面積,夏威夷群島就是由火山噴發而形成的;某些火山還能變為風景區,推動旅遊業,如日本的富士山。專門研究火山活動的學科稱為火山學。

    泥石流是指在山區或者其他溝谷深壑,地形險峻的地區,因為暴雨暴雪或其他自然災害引發的攜帶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塊的特殊洪流。泥石流具有突然性以及流速快,流量大,物質容量大和破壞力強等特點。發生泥石流常常會沖毀公路鐵路等交通設施甚至村鎮等,造成巨大損失。

    山崩又稱山體滑坡、山泥傾瀉、走山,俗稱地滑、土溜,是指在重力的影響下岩石和土壤沿著一段山坡下滑的現象,又稱作坍方。若是土體坍方混和雨水或河水則演變成土石流。

  • 2 # 湯圓電影Vlog

    地理環境在社會發展中的作用是:  

    (1)地理環境是社會存在與發展的必要條件。地理環境既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場所,又為人類提供生活資料和生產建設的資源。   

    (2)地理環境透過影響生產的發展,制約社會的發展。首先,地理環境影響勞動生產率的高低:優越的地理環境可使一個國家或民族獲得較高的勞動生產率,從而加快社會發展速度;惡劣的地理環境可使一個國家或民族的勞動生產率較低,從而延緩社會發展速度。其次,地理環境制約一個國家生產部門的分佈。再次,地理環境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不同國家經濟。  

    地理環境是社會物質生活和社會發展的經常的必要的條件之一,但它不是起決定作用的條件。起決定作用的是生產方式。

    地理環境雖然是作為生產方式最活躍最革命的部分——生產力的必要因素,但是,在人與自然的關係中,人是起主導作用的。在生產力諸因素中,起決定作用的不是參與勞動過程或成為勞動過程必要條件的那些自然條件,而是製造和使用工具改變自然條件使之適合人們需要的勞動者 是這個問題不能絕對化。在區域性地區和一段時間裡,自然條件有時可以起決定性的作用。這是因為,自然條件的作用是在各種因素的複雜關係中顯現出來的。一旦有關的因素及其關係發生變化,原先起決定作用的因素可能變為不起決定作用,而原先非決定性的因素可能成為決定性的。自然的災難如此,自然的恩賜也是如此。龐貝城的毀滅,是永恆的;唐山市的毀滅,卻是暫時的。居住在富饒的磷礦之上的南太平洋諾魯島的居民,以往生活經年累月沒有多少變化,但是到了現代,由於磷礦的開發竟使它成了世界上人均收入最高的國家之一。然而,磷礦即將開採完畢,這個島國的前途還待居民自己努力奮鬥。中東那些盛產石油的國家的命運也是這樣。

     至於地理環境對生產以外的社會生活各方面的影響,同樣也不是決定性的,起決定作用的是社會因素。地形平緩,交通便利固然是中國統一集權封建國家形成的一個有利條件,但類似的地形卻並沒有使中世紀的西歐成為統一國家。地形和氣候固然有助於蒙古高原民族和南方漢族的交往和鬥爭,但主要的推動力量還是來自經濟的以及民族的、政治的乃至社會心理的因素。地理環境促成了語言的區劃,但並不能解釋語言之何以形成。希臘的自然條件固然透過材料和結構影響了建築的藝術風格,但它們只有依附於並融合於像神殿這樣的宗教的社會的功能中才能得到表現。同樣,地理環境也無法解釋中國山水畫何以到唐宋以後才興起,又何以從早期的模寫真實自然轉變為元以後講求神韻的文人畫。

     歷史上不少學者在探討社會發展的原因時,把注意力集中到地理環境上,從古希臘的希波革拉第、柏拉圖、亞里斯多德,中國的司馬遷,到資產階級啟蒙學者孟德斯鳩、德國古典哲學家黑格爾、英國社會學家巴克爾、俄國地理學家梅尼奇科夫以及中國的梁啟超等,都在不同程度上提出歷史發展的程序可以用整個地理環境或其中的某些因素(氣候、地理位置等)的作用來說明。他們的論述不乏精闢的觀點,並具有一定的唯物主義因素和歷史的進步作用,但從根本上來說是錯誤的。

    地理環境對社會的存在和發展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地理環境對社會的發展不起決定作用。

     第一,地理環境不能決定社會制度的性質和更替。  

    地理環境基本相同的國家,社會制度不一定相同,甚至根本對立。而社會制度相同的國家,地理環境卻有很大的不同。地理環境不決定社會制度的性質。例如,現在的中國和美國,在北半球的緯度上基本相同,中國實行社會主義制度,而美國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又如,英國、法國、美國都是資本主義制度,而他們的地理環境就有很大的不同。  

    地理環境的變化非常緩慢,社會制度的變化比較迅速。一個國家在一二百年的時間裡,地理環境不會有很大的變化,而社會制度的性質卻發生巨大的變化。地理環境的變化不是社會制度更替的原因。例如,中國從1800年到2000年,地理環境的變化很小,卻經歷了封建社會、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社會主義社會三種不同性質的社會制度。

      第二,地理環境的作用受著社會制度的制約  

    社會制度制約著人們對地理環境的治理、開發和利用,制約著地理環境的作用的發揮。同樣的地理環境,在不同的社會制度下,就會發生不同的作用。例如,同樣是魚米之鄉。在落後的社會制度下,人們食不果腹。而在先進的社會制度下,人們豐衣足食。同是長江洪水氾濫,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會制度下,人們死傷無數,逃荒逃難。而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人們嚴防死守,戰勝洪災,過上幸福的生活。

      雖是社會發展經常的、必要的條件,但它的好壞優劣可以加速或延緩社會的發展,但不能決定社會性質,不能決定社會制度的更替。相反,地理環境的作用和影響的大小、地理環境的歷史變化等等,都要受社會條件的制約。地理環境的影響和作用,總是透過一定的生產發展水平表現出來:社會生產發展水平越高,對自然條件的利用程度也就越大;社會生產越發展,就會在越來越大的程度上開發新的自然資源領域,擴大社會和自然之間越來越多的聯絡。地理環境作用和影響的大小,它被合理利用的程度,又和社會的性質、社會制度聯絡著:在不同性質的社會制度下,同樣或大體相同的地理條件,對社會發展的影響和作用往往表現出很大的差異。所以,不是地理環境決定社會的發展,而是社會條件制約著地理環境對社會發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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