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住宅設計規範》GB 50096-2011 —— 6.4.1-1七層及七層以上住宅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6m時,必須設定電梯。
另外:
6.4.5 七層及七層以上住宅電梯應在設有戶門和公共走廊的每層設站。住宅電梯宜成組集中佈置。
6.4.6 候梯廳深度不應小於多臺電梯中最大轎箱的深度,且不應小於1.50m。
6.4.7 電梯不應緊鄰臥室佈置。當受條件限制,電梯不得不緊鄰兼起居的臥室佈置時,應採取隔聲、減震的構造措施。
電梯對規格一般選用≥800KG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 —— 7.3.1-1 建築高度大於33m的住宅建築應設定消防電梯。
7.3.4 符合消防電梯要求的客梯或貨梯可兼作消防電梯。
7.3.5 消防電梯應設定前室,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前室宜靠外牆設定,並應在首層直通室外或經過長度不大於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2. 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6.0m2;與防煙樓梯間合用的前室,使用面積不應小於12.0m2,且短邊不應小於2.4m。
3. 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內設定的正壓送風口和符合規定的戶門外,前室內不應開設其他門、窗、洞口。
7.3.6 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電梯井、機房之間應設定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隔牆上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7.3.7 消防電梯的井底應設定排水設施,排水井的容量不應小於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應小於10L/s。消防電梯間前室的門口宜設定擋水設施。
7.3.8消防電梯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能每層停靠;
2. 電梯的載重量不應小於800Kg;
3. 電梯從首層至頂層的執行時間不宜大於60s;
4. 電梯的動力與控制電纜、電線、控制面板應採取防水措施;
6. 電梯轎廂的內部裝修應採用不燃材料;
7. 電梯轎廂內部應設定專用消防對講電話。
根據《住宅設計規範》GB 50096-2011 —— 6.4.1-1七層及七層以上住宅或住戶入口層樓面距室外設計地面的高度超過16m時,必須設定電梯。
另外:
6.4.5 七層及七層以上住宅電梯應在設有戶門和公共走廊的每層設站。住宅電梯宜成組集中佈置。
6.4.6 候梯廳深度不應小於多臺電梯中最大轎箱的深度,且不應小於1.50m。
6.4.7 電梯不應緊鄰臥室佈置。當受條件限制,電梯不得不緊鄰兼起居的臥室佈置時,應採取隔聲、減震的構造措施。
電梯對規格一般選用≥800KG
根據《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2014 —— 7.3.1-1 建築高度大於33m的住宅建築應設定消防電梯。
另外:
7.3.4 符合消防電梯要求的客梯或貨梯可兼作消防電梯。
7.3.5 消防電梯應設定前室,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前室宜靠外牆設定,並應在首層直通室外或經過長度不大於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2. 前室的使用面積不應小於6.0m2;與防煙樓梯間合用的前室,使用面積不應小於12.0m2,且短邊不應小於2.4m。
3. 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內設定的正壓送風口和符合規定的戶門外,前室內不應開設其他門、窗、洞口。
7.3.6 消防電梯井、機房與相鄰電梯井、機房之間應設定耐火極限不低於2.00h的防火隔牆,隔牆上的門應採用甲級防火門。
7.3.7 消防電梯的井底應設定排水設施,排水井的容量不應小於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應小於10L/s。消防電梯間前室的門口宜設定擋水設施。
7.3.8消防電梯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應能每層停靠;
2. 電梯的載重量不應小於800Kg;
3. 電梯從首層至頂層的執行時間不宜大於60s;
4. 電梯的動力與控制電纜、電線、控制面板應採取防水措施;
6. 電梯轎廂的內部裝修應採用不燃材料;
7. 電梯轎廂內部應設定專用消防對講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