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 (令)”是中國行政公文中最古老的文種之一,是中國唯一一種從先秦使用到當代的公文文體,它在 不同的歷史時期均發揮了重要的管理、溝通、宣傳等作用,是中國歷史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隨著社會政 治、經濟、文化的變遷,“命令 (令)”的文種名稱、適用範圍和發文許可權等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均有所變異,且呈現出顯著的前後繼承和不斷髮展的態勢。現代行政公文中命令(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釋出的指揮性和強制性的公文。它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佈行政法規和規章;宣佈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
命令(令)是領導、指導性即指令性下行公文,具有行政權威。根據法律,中國只有全華人大會和委員長、國務院、國務院和各部部長,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人民政府,軍事領導機關,才可以釋出,其他一般機關和一般人員不能釋出。黨和群眾團體、企業事業部門不下命令。
“命令”按功用還可分為:1.公佈令。2.任免令。3.授勳令。4.嘉獎令。5.指揮令。6.否決令。7.通緝令。8.特赦令。9.戒嚴令。10.動員令。後面三種只有和政府首腦才有權釋出。另外,“通令”意思指普發所屬各單位或全體社會成員周知遵行的;“手令”是高階領導人對下屬人員的直接命令。
“命令”和“令”沒區別,標題上用哪個,要看習慣和文字上哪個更通順。“命令”和“令”有標題、正文、簽發人、日期等幾個主要部分;上述各類微有不同。標題三部分,可省略發文機關或事由,如標發文機關,一般須用全稱。特殊情況下可以不標而只概括內容(事由)加文種,如,《向全國進軍的命令》。收文單位,向全社會發布的可省略。正文,必須簡練、明確、條理分明,風格要莊嚴典重。內容寫依據、說明、政策。依據即緣由;說明要極簡,亦可省略;決策是何事,要求怎樣要明確,可分條寫,這是命令的核心,不能省略。較長的命令也可分開頭、主體、結尾。簽發人,應是發文權力機關的最高領導人,用的是個人名義,但卻是代表著權力機關,具有法定效力的。日期,是簽發的日期,一般是標題下有文號的放在文末,無文號的放在標題下。
“命令 (令)”是中國行政公文中最古老的文種之一,是中國唯一一種從先秦使用到當代的公文文體,它在 不同的歷史時期均發揮了重要的管理、溝通、宣傳等作用,是中國歷史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隨著社會政 治、經濟、文化的變遷,“命令 (令)”的文種名稱、適用範圍和發文許可權等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均有所變異,且呈現出顯著的前後繼承和不斷髮展的態勢。現代行政公文中命令(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釋出的指揮性和強制性的公文。它適用於依照有關法律公佈行政法規和規章;宣佈施行重大強制性行政措施;嘉獎有關單位及人員,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的決定。
命令(令)是領導、指導性即指令性下行公文,具有行政權威。根據法律,中國只有全華人大會和委員長、國務院、國務院和各部部長,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人民政府,軍事領導機關,才可以釋出,其他一般機關和一般人員不能釋出。黨和群眾團體、企業事業部門不下命令。
“命令”按功用還可分為:1.公佈令。2.任免令。3.授勳令。4.嘉獎令。5.指揮令。6.否決令。7.通緝令。8.特赦令。9.戒嚴令。10.動員令。後面三種只有和政府首腦才有權釋出。另外,“通令”意思指普發所屬各單位或全體社會成員周知遵行的;“手令”是高階領導人對下屬人員的直接命令。
“命令”和“令”沒區別,標題上用哪個,要看習慣和文字上哪個更通順。“命令”和“令”有標題、正文、簽發人、日期等幾個主要部分;上述各類微有不同。標題三部分,可省略發文機關或事由,如標發文機關,一般須用全稱。特殊情況下可以不標而只概括內容(事由)加文種,如,《向全國進軍的命令》。收文單位,向全社會發布的可省略。正文,必須簡練、明確、條理分明,風格要莊嚴典重。內容寫依據、說明、政策。依據即緣由;說明要極簡,亦可省略;決策是何事,要求怎樣要明確,可分條寫,這是命令的核心,不能省略。較長的命令也可分開頭、主體、結尾。簽發人,應是發文權力機關的最高領導人,用的是個人名義,但卻是代表著權力機關,具有法定效力的。日期,是簽發的日期,一般是標題下有文號的放在文末,無文號的放在標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