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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情途官路

    有這樣幾種想法,僅供參考。

    1.如果你們是真愛,女方父母又不肯退讓,借也要借給對方。筆者當年的彩禮就是借的,後來夫妻雙方共同努力,好多年才把借來的錢還清。那時我才23歲,我老婆才21歲。她從學校畢業回來,分配和我在同一所學校任教。我們認識沒多久就開始貪戀愛了。沒談多久,老婆娘家就反對,並採取了許多方法破壞我們的關係。於是我們就去民政局領了結婚證。我岳父還繼續反對,要我們離婚。後來紀委的領導得知此訊息以後,找了我岳父談話,在鄉任黨委副書記的岳父被迫鬆了口,但有個條件,禮金要2000元。2000元是個什麼概念,當時我的月工資才36元,我老婆也差不多。我們兩口子要28個月不要吃不要穿,不要有任何開支。在當時也算是個天價了。接著我們又有了女兒,妻子沒有母乳,女兒只好喝牛奶。我們是如何走過來的,到現在也忘記了。總之窮困潦倒,生活之艱難,無語形容。

    3.找女方家庭商量,可否先付一部分。我經常聽到很多家庭一時付不起彩禮,但又不能耽誤結婚,只能先欠一部分,結婚以後再給。但我不提倡這樣的方法,畢竟很沒有面子,也很尷尬的事,不是不得已是不能做的。

    4.實在沒有辦法,你只能退出,放女朋友走,不要耽誤人家的青春。你既然沒有能力娶人家,你只能放棄。相愛一場,你不能太自私。前提條件是,女朋友也同意離開你。

    人在年輕的時候,沒有幾個有錢的,除非家庭出面解決。如果家庭沒有能力支援你,你只能靠自己努力。

    最後,祝你早日娶到你的妻子,建立幸福的家庭!

  • 2 # 葉志良8

    拿不出就應該與女方商量溝通一下,自己實在是拿不出,如果女方仍堅持不讓,證明她從未為你想過,你也應該考慮是否適合結婚!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努力拼搏就是天天熬夜加班,你同意這種觀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