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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舒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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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煙雨江南141818606
嗜賭成性,屢教不改,直至殺死妻子,並埋屍毀滅證據。這樣的人兇殘暴戾、喪盡天良、滅絕人性,不宜再留於世上,還是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為好。當一個人喪失了人性,又兇殘暴戾,整日沉迷於賭博,不務正業,試想他還能為這個社會貢獻什麼力量嗎?他所能為社會輸出的僅僅只是負能量而已。自己的妻子都可以隨意殺害,還有他不能做的什麼惡事嗎?有道是天生我材必有用,說的是每個人生活在這個世界上,都會為這個世界貢獻出應有的一份正能量。儘管一個人的能力有大小,但只要儘自己的本份去努力就可以,不說是為社會,即使是為自己不努力也是不行的。整日沉迷於賭博,抑或麻醉於毒品,都不是人生的本份。總之,不但不為這個世界做貢獻,反而還殺人,這樣的人還是依律處死最好。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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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2418487319482
題主我覺得你好像不是在這個地球上生活的似的,如果是你的親人被別人這樣殘忍的殺害了,你難道希望他給你賠償點錢而免死嗎?就算給你賠償了,你又怎麼去花這個錢?你的提問我真的不明白是什麼意思,也可能是本人的文化水平太低了,理解不了你深奧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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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觀風雲見彩虹
其實我們的法律對重刑犯不應有返期執行,應立即執行,對此有些慫恿了某些人的跡象,有些刑犯就認為死不了,還有吃有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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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3084240532957
不管怎麼樣,殺人就應該槍斃。這種人就是一個禍害,留著他幹嘛呀?他又不是見義勇為,也不是正當防衛。還是槍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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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莫忘工農
嗜賭成性,兇殘殺妻,這樣的人留在社會上是一禍害,俗話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像這樣不務正業又窮兇極惡之徒,不殺怎能彰顯法律威嚴?不殺不平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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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使用者3754955367822
對殺人犯判死刑中國是相當的慎重,我們都知道殺人償命之道理,但我認為,殺人者該殺,但我們都知道,培養一個人是多麼不易,從生到育,花費了多少心血?所以說對犯人能不殺,儘量少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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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3215717398784
對待殺人犯不能心慈手軟,一萬個理由,殺人沒有理由,除非死者該死,你為社會執法,那樣也之能以倒黴,會為此痛苦餘生,你沒有執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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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遲來的回眸
給已判死刑的立即執行的處死法是按現“刑法”給予槍斃,這種死法實在是幫了死刑者的大忙:一槍兩秒bi命,沒有痛苦,比一般受病痛折磨致死的老人死的更痛快!刑法應該改改了,這種蓄意殺人之犯,不但要立即執行死刑,還要讓他受到百般肉體痛苦及精神折磨慢慢致死。讓他品償到殺人必須償命外還要認識到侵害別人的精神與肉體同樣殘忍,必須認罪服法服刑!這才體現刑法公平!
回覆列表
這個案例判決死刑完全符合實事求是的標準,因被害人無過錯,作為一名主審判官大人,必須保持良好的心態,把每一個案例判得讓人心服口服,不要用仇視的目光對待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