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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軒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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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題主這麼問很顯然是想問問學校有無責任!因為正常的邏輯應該是誰幹的就應該由誰來負責不是嗎?即便對方是未成年人,但是他的背後有監護人啊!這麼簡單的邏輯,題主不可能不知道,之所以這麼問,我只能認為你不過是想問問能不能借這個事兒“訛”學校一筆!至於能訛多少,這個得看你能付出多大代價!
傳統的“套路”一般都是孩子因為意外死亡了,然後家長阻止一群人將孩子放置到學校門口,各種燒紙燒香哭喊等。然後學校實在不堪其擾,只好透過“中間人”給錢買清靜。
但是很明顯,你家孩子僅僅是斷了指頭,雖然真心讓人心疼,畢竟十指連心!而且不知道日後是否會矯正回來。但是這也就給你想讓學校賠償增加了難度!因為你不可能讓孩子躺在校門口,而如果你以不上學為威脅貌似你還違反了義務教育法……
比較“靠譜”的方式,還是糾結一群人然後到學校鬧,不過估計你這種情況應該很快會被警察帶走。
很顯然,你只能有正常的途徑了——法院!
如果是這樣,那麼你得找個律師了,因為你需要舉證的東西很多!法官了不管你說什麼,最重要的是你如何能證明這事兒學校有什麼過錯!
放心,有成功案例,多年之前重慶有個孩子假期游泳淹死了,然後家長告學校和一起去的孩子們的家長,最後就是判了學校有15%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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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邊河靜靜流1
比如:下課時,在教室內,兩個男生本來是瘋架,但是用力過猛,一個把另一個的門牙打落一顆。班主任就立即雙方家長找來,講清原因,並簡單做好思想工作,讓打落別人牙齒的學生家長負責帶著學生去醫。
題主問的這個問題,我校是這樣做的:
1. 既然是校門口,學校就透過監控或者詢問被打學生,調查出砸手指的是誰?
如果打人的是本校學生:政教處或者值周行政請雙方班主任到場,幫忙聯絡對方家長。學校直接安排打人這方負責。
2. 如果打人的是另一所學校的,學校校長聯絡他校校長,讓對方家長來負責。
3. 如果打人者是社會人員,請家長報案。
我們學校一直堅持這樣處理,風格就是這樣,要想訛詐我校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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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hy258369147
不止找學校!仔細看看,周圍還有啥單位,一起告了!石頭,告環衛,清掃不到位!告對方孩子家長,孩子怎麼這麼大勁,能拿起大石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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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全家讀書會
首先我要說得是安全問題無處不在,這是家長和學校共同的職責!孩子出了意外首先可以透過學生保險公司理賠,學校也給每個孩子買了校平安保險,留好發票!其次可以透過學校聯絡打人孩子家長要求理賠!透過正規途徑解決問題,切勿衝動,再一個學校和家長要多加強安全教育,防止這樣的事故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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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阿鬱67142095
作為一名老師,我曾經也被家長責問:為什麼你們學校有周六週日,我兒子現在不知跑哪去玩了?老師你打電話給其他家長問問?嚇得我趕緊打電話發信息找人。索性後來找到了,要不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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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臉貓zuofu
當然是學校負責啊。只要是學生 不管在哪裡出事 不管為什麼出事 都應該學校負責。因為家長的責任只是生育和養到上學。後面的就都是學校和老師負責啦。提出問題的那位 這樣的回答 您滿意嗎。
回覆列表
是什麼時候的事,是學生上學時間,還是週末週日?倘若是週一到週五,為什麼又發生在大門外呢?
1、若是週末學校放假期間發生,那就乾脆與學校無關。若是週一到週五,孩子在放學離校簽字後發生的事故,也與學校無關。畢竟是工作時間以外發生的,又是在校外。
2、若是週一到週五,還沒有放學,因為學校門禁不嚴,兩孩子跑到校門口外玩耍導致的事故,學校就有責任,說明學校管理有問題,看護不到位。這時候除了拿石頭的學生家長要賠償以外,學校肯定也要動用校方責任險,進行不足方面的賠償。
3、不管怎樣,此事故發生,應該賠償的最大責任一方,就是拿石頭學生家長。有些家長有認識上的誤區,認為孩子送到了學校,學校就要包辦一切,出了事故學校要負責包攬一切責任,這是錯誤的。中國法律規定,孩子的監護人是孩子的父母,這是任何時候不可改變的,即便孩子送到了學校,監護人並不是學校老師,孩子造成了他人受傷害,承擔賠償責任的依然是他的監護人。所以此事中,最大的賠償一方應該是拿石頭的學生家長。
筆者所在學校,流血的事故幾乎沒有,去年12月有六年級學生鬧著玩,下課後追趕,導致另一個同學頭部受傷,縫了兩針,學校通知兩家長來校,家長自行處理,
學校處理類似問題要有底線,不能放棄原則,一旦放棄原則,後來處理此類事會越來越難。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