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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27日晚間,江蘇省崑山市震川路一路口。影片中顯示,一輛白色寶馬車駛入非機動車道,與正常騎行的電動車發生爭執,寶馬車後座一男子下車與騎車人發生口角,儘管有女伴相勸,但兩人仍舊發生推搡。此時,寶馬車司機從車上下來,對騎車人拳打腳踢,後又返回車內拿出一把長刀,砍向騎車人。騎車人雖然連連躲避,但仍被砍中。未曾想寶馬車司機在砍人時,長刀不慎落地,騎車人搶先一步撿起長刀,反過來砍向寶馬司機,寶馬司機連連躲避逃竄,但騎車人不依不饒連砍數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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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曾昱6

    對。就是無需負任何責任。砍死一黑惡分子還應立功。所謂的防衛過當,你看面對的是什麼人。也不能好壞不分,一概而論。

  • 2 # 土匪哥

    我認為必須要反抗了 開始人家捱揍也沒還手 但你又回去拿刀砍人家 在生命受到威脅時絕對要去奪下刀來反擊 紋身男已經窮兇極惡了 如果拿到刀不反擊 誰知道紋身男會不會回到車裡拿更可怕的武器呢 這個時候 除了自己 還有誰能保護自己呢

  • 3 # 我要無恥

    不知道那個律師是不是畜牲,難得一個正常的公民遇到別人(暫時不說是黑社會)拿刀砍殺自己卻不反抗,這個律師讓它來試試看,如果全華人民都罵它家祖宗十八代,它不反駁,證明它確實是個畜牲。如果它反駁,它就是畜牲養的。

  • 4 # 福履

    現在這社會就是缺少電車男的這種血性!

    正當防衛無罪!!!

    紋身男死有餘辜!!!!!

  • 5 # 最愛是你010

    不僅屬於正當防衛,還應將寶馬渣男“見義勇為”證書收回,頒發給騎車男!要不然騎車男防衛將其除去,改天不知道多少老實人被他欺負、受害、殺死!

  • 6 # 天太2

    發生在江蘇崑山震川路的寶馬司機拿刀砍人反被被砍者撿刀砍死案引起轟動,關健的焦點在是不是正當防為?目前看來:正當防為應該沒問題,但是否防為過當仍需要有細節支援。因為開車花臂男最後倒地死亡的情形我們沒有看到,之前的一切,網友們大多認為是符合正當防為的。

    這件事比較特殊,開車花臂男是個有4次前科的坐監老手,卻又有一次舉報販毒獲見義勇為的經歷。但,本次事情的發生應該和過去聯絡不太,有聯絡的只是這個人的劣根性的體現。可見,花臂男的一系列挑釁行為都和他常期的混社會經歷有關,真是“不是不報,時機未到,時機一到,全部報銷。”

    從花臂男取刀砍白衣男子時,該事件的性質已經有了升級。有的人講,花臂男砍白衣男子時好象威脅的成份高,其實,這是比較難鑑定的。即使真是這樣,我們也可以看得出,情況的危險性在抬高。因為很明顯看到白衣男子捱了刀。如果不是花臂男失手刀飛掉,下面的事情是無法預料的。

    白衣男子撿刀時,因為是兩人爭的撿。可以預見,下來的危情會升高。誰拿住刀也會拼死一搏。白衣男子拿住刀後連砍了花臂男幾刀,後又追到車邊砍。後面的視屏就看不見了,但卻很關健。真實存在細節裡,究竟是否存在防衛過當,從影片看可能要有一番認定和辯論。如果和後面發生的全過程結合一起來看才可能真正得出結論。

  • 7 # 野釣重度中毒患者

    縷縷!!先酒駕,再實線變道,再打人,再拿刀砍人!刀脫手後又準備回後備箱拿武器,我覺得電動哥沒有做錯!不砍倒,死的覺得是自己!!!!紋身男的社團

  • 8 # 中國海外

    正當防衛無疑,也許那個紋身男在後備箱裡還有土槍,還有同夥,如果不追,很有可能去拿槍報復。如果警察在可以直接擊斃。 顯然,我們不能要求防衛人是一個冷靜理性的旁觀者,而是要還原到防衛人所處的境遇之下,換位思考問問自己“假如我是防衛人我會如何處理”,設身處地想想“一般人在此種情況下會如何處理”。防衛行為通常類似叢林狀況下的應急反應,要求防衛人在孤立無援、高度緊張的情形之下實施剛好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不僅明顯違背常理常情,而且違背基本法理精神和原則

  • 9 # 60秒懂車

    腳踏車主的防衛應該算是下意識的“激情防衛”,但是應該應該承擔刑事或者民事責還要看

    這件事寶馬男肯定主要過錯方,法律上判斷相對比較容易,因為監控影片,把事件記錄的很清楚。

    估計首先是尋釁滋事,寶馬男死了,如果這個人活著也會被判刑事責任而且藏兇器、管制刀具等。

    電動車主的防衛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紋身男拿刀砍他撿到刀砍了幾下紋身男,這個階段都屬於正當防衛,然後就是寶馬男失去抵抗能力後電動車主上去將其砍死這個階段的“過度防衛”。

    這就是這事件的關鍵點,到底寶馬男失去抵抗能力後電動車主上去將其砍死這個階段屬不屬於過度防衛呢?

    個人認為不屬於防衛過當。有人認為,“騎車人”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應當承擔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為什麼該觀點不能成立。

    根據刑法規定,所謂防衛過當,主要在於“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

    而本案,“騎車人”的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這是因為,“騎車人”在生命遭到現實威脅並處於生死關頭時,被迫採取防衛行為並因此造成“寶馬男”死亡的結果。從影片中騎車男繼續砍殺寶馬司機。這個畫面,寶馬男向汽車跑去,下一步動作不明確,是要取東西(武器)反擊或駕車撞人,這也是導致了“騎車人”寶馬男失去抵抗能力後上去將其砍死。

    在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這就是人最正常的反應機制

  • 10 # 一起呵呵噠丶

    據美國VOX新聞網站報道,7月19日下午,佛羅里達州克利爾沃特附近一家便利店外,兩名男子因為一個殘疾人停車位發生爭執。28歲的非洲裔男子馬基斯·麥格洛克頓(Markeis McGlockton)將47歲的白人男子邁克爾·德雷卡(Michael Drejka)推倒在地。隨後德雷卡向麥格洛克頓開槍,他被送醫搶救無效身亡。

    根據監控錄影和相關報道,麥格洛克頓把車子停在便利商店外的殘障車位後便下車進入店內購物,而他的女友布蘭妮‧賈克柏(Britany Jacobs)與5歲的孩子留在車上等候。德雷卡發現麥格洛克頓的車並沒有殘疾證明,便上前與賈克柏理論,質疑他們為何沒有殘障者身份卻佔用了殘障車位。

    接著,麥格洛克頓從便利商店出來,爭吵後動手把德雷卡推倒在地,德雷卡則掏出槍來朝麥格洛克頓發射。麥格洛克頓中槍之後先是跑回店內,然後倒在地上,後來在被送醫之後宣告不治。

    對此事件,美國警方表示:德雷卡不會受到任何的刑事指控,因為他受到“不退讓法”的法律保護,屬於自衛殺人。

    所謂“不退讓法”,指的是民眾在與他人發生對抗時無需選擇退讓,可在認為生命安全遭受威脅時使用致命武力。這種情況下殺人被認為是自衛。

    皮涅拉斯縣警長鮑勃·瓜爾蒂耶裡(Bob Gualtieri)表示,麥格洛克頓當時推了一把德雷卡,不是就那麼隨便一推,而是真的用力想要把他推到,具有攻擊性的。這讓德雷卡擔心麥格洛克頓會再次發起攻擊。

    看看,相對於電動車主被寶馬司機持刀追砍,德雷卡僅僅被麥格洛克頓空手推了一把顯然情節要輕得多,但美國就是這麼一個奇葩的地方,不僅民眾可以合法持槍,而且被推一把就可以開槍殺人還受到法律的保護。我想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在於,麥格洛克頓身為一個正常人,卻非法佔用殘疾車位,讓殘疾人沒有方便可行,事後還恃武欺人,這種自私自利、破壞規則、欺壓良善的行為,受到了主流價值觀的鄙視和拋棄吧。

    對於作惡的人,直接槍斃,社會將清淨許多,進步許多。這就是美國法律所彰顯出的殘酷正義。在這種殘酷的法則之下,我想每一個美華人在待人接物的時候都會客客氣氣、文明禮貌,因為稍有一點戾氣,保不齊對面就會掏出一把槍來。這種法律制度,想不紳士都很困難吧。

    既然被人推了一把都可以拔槍殺人而被認定正當防衛,那麼被人追砍僥倖奪刀反擊致暴徒死亡顯然更應該被認定為是正當防衛。

    對於中國的法律,我還是充滿信心的。此案最終如何,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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