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朝代服飾都不同的哦,比如明朝官員穿紅色,平民穿冷色調為主的顏色,紅色只在婚嫁是穿,皇帝特有的是金黃色,代表至高的權利。
漢朝中國完整的服裝服飾制度是在漢朝確立的。漢代的染織工藝、剌繡工藝和金屬工藝發展較快,推動了服裝裝飾的變化。西漢建立時基本上沿用秦朝的服制,東漢時期穿黑色衣服配紫色絲織的裝飾物,祭祀大典上通用的是“長冠服”。皇后的祭祀服是:上衣用紺色,下裳用皂色。皇后的蠶服,上衣用青色,下裳用縹色(淺黃色)。當時男女服用極為普遍。服飾總稱"禪衣"。禪衣是單層的外衣。禪衣裡面有中衣、深衣,其形與禪衣無大區別,只是袖形有變化,都屬於單層布帛衣裳。漢代朝服的服色有具體規定,一年四季按五時著服,即春季用青色;夏季用紅色;季夏用黃色;秋季用白色;冬季用黑色。漢代女子著衣有五個特點:1、穿外衣時,由於領大而且彎曲,穿衣時必需暴露中衣的領型;2、穿衣必用白色面料做裡;3、袖寬為一尺二寸;4、衫無袖;5、穿皮毛服裝時裘毛朝外。漢代祭服延用"大制度",遵從古禮穿冕服佩綬、佩玉。皇帝、公卿、諸侯均用大,只是在所繫玉石的串珠或絲繩的質地上加以區別。皇太后、太后、公卿夫人等的祭服(謁廟服)、親蠶服、朝見服和婚禮服的形式都採用深衣制。漢時勞動女子總是上穿短襦,下穿長裙,膝上裝飾長長垂下的腰帶。
唐朝流行女子穿"胡服"。"胡服"就是西域人的服裝,腰帶形式也深受胡服影響。在此以前,人們的腰飾是以金銀銅鐵為主,這時卻流行系"蹀躞帶",帶上有金飾,並扣有短而小的小帶以作系物之用。這種腰帶服最盛是在唐代,以後延用一直至北宋年代,盛唐以後,胡服的影響逐漸減弱,女服的樣式日趨寬大。到了中晚唐時期,這種特點更加明顯,一般婦女服裝,袖寬往往四尺以上。以紗羅做女服的衣料是唐代服飾中的一個特色,尤其是不穿內衣,僅以輕紗蔽體的裝束更是創舉。中晚唐的貴族禮服,一般多在重要場合穿著,穿著這種禮服,發上還簪有金翠花鈿,所以又稱"鈿釵禮衣"。唐裝還對鄰國有很大的影響。比如日本和服從色彩上大大吸取了唐裝的精華,北韓服也從形式上承繼了唐裝的長處。唐裝襦裙線條柔長,十分優美自如,用料主要是絲織品,因此它的衣物以"軟"和"飄柔"著稱。唐裝本身品類多,善變化,從外形到裝飾均大膽吸收外來服飾特點,多以中亞、印度、伊朗、波斯及北方和西域外族服飾為參考,充實唐代服飾文化,使得唐代服飾豐富多采富麗堂皇,風格獨特奇異多姿,成為中國歷史服飾中的一朵奇葩,世人矚目。
宋朝女子服裝分三種:一為自皇后、貴妃至各級命婦所用的"公服",一為平民百姓所用的吉凶服稱"禮服";一為日常所用的常服。宋裝繼承唐裝,女服仍以衫、襦、襖、背子、裙、袍、褂、深衣為主。絕大部分是直領對襟式,無帶無扣,頸部外緣縫製著護領。服式採用衣袖相連的裁剪方式。有的限於面料的幅寬,因而在衣片的背部或袖椿部分採用接縫和貼邊裝飾。單夾衣有前身短後身長的式樣,也有無袖的大背心式樣。出土的衣服都在領邊、袖邊、大襟邊、腰部和下襬部位分別鑲邊或繡有裝飾圖案,採用印金、刺繡和彩繪工藝,飾以牡丹、山茶、梅花和百合等花卉。婦女通常穿的服飾,包括貴族婦女平時的衣服,大多上身穿襖、襦、杉、背子、半袖等,下身束著裙子、褲,為最普遍的穿著。除了北宋曾一度流行大袖的衫襦,肥闊的裙褲外,窄、瘦、長、奇便是宋代婦女服飾主要的特色。宋代貴族婦女的禮服是寬衣大袖,長裙,頭梳高髻,衣服非常華麗;便裝時興瘦、細、長,衣服色調淡雅、文靜,合理地運用了高階中性灰色調,衣飾花紋生動、活潑、自然。一般平民女子,尤其以勞動婦女或奴俾,仍是穿窄袖衫襦,顏色以白色為主,裙褲也較瘦短,顏色以青、白為常。皇后在受皇帝冊封或祭祀等重大典禮時穿著褘衣,其制仍然沿襲《周禮》,以深色的「織衣」編織而成,領、袖、襟、裾都用紅色衣料鑲邊,穿著這種服裝,頭上必須戴鳳冠,內穿青紗中單,腰飾深色蔽膝。大袖原是皇后嬪妃的常服,因其兩袖寬大,故名之,以後傳到民間,成為貴族婦女的禮服,普通婦女不能穿著大袖,只能以背子代替。這種大袖的服飾,在敦煌莫高窟壁畫、永樂宮三清殿壁畫等畫跡中有具體反映。近年,在福州地區的南宋墓中,也出土了這種服飾。背子是一種便服,在宋代婦女中比較流行。其制以對襟為多,衣襟部分敞開,不用鈕釦或繩帶系連,任其露出裡衣。衣長大多過膝,有的與裙子齊。在河南禹縣白沙的宋墓壁畫上,繪有一裙侍女,正端水捧奩,為貴婦人妝梳,她們中間就有不少穿著背子,山西太原晉祠聖母殿彩塑宮女中,也有不少穿著背子者。在福州的南宋貴婦墓中,還有大量的實物出土。襦是一種短衣,最早時一般作為褻衣,也就是內衣。在唐代,短襦曾一度成為婦女主要服飾,宋代因襲不改,仍用婦女的便服。由於其式樣緊小,便於作事,故在下層婦女中普遍穿著。山西太原晉祠聖母殿的彩塑宮女,就有不少穿著襦裙。
明朝時服飾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最突出的特點是以前襟的紐扣代替了幾千年來的帶結。但是紐扣並非始於明代,從元代的辮線襖子腰圍部分曾經見到過釘紐扣的形式。紐扣的使用也是一種變革,體現著時代的進步。另外理學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服裝風格。明裝與唐裝相比,在於衣裙比例的明顯倒置,由上衣短下裳長,逐漸拉長上裝,縮短露裙的長度。衣領也從宋代的對領蛻變成以圓領為主。明代女裝上衣是三領窄袖,身長三尺,露裙二、三寸。當時揚州流行一種新式樣:女衫長二尺八寸,袖子寬一尺二寸,外護袖鑲錦繡,冬季鑲貂狐皮。裙裝在明代初年用色偏向淺淡。裙褶十分盛行,有細密褶紋,也有大褶紋。褶紋裝飾十分講究。有一種名為彩條裙,每條選用一種顏色緞,每條色緞上繡出花鳥紋飾,帶邊鑲以金線可成為獨立的條帶,將數條這樣的各種彩條拼合在腰帶上,就成為彩條飄舞的裙子,因此取名"鳳尾裙"。有的還將整塊緞料用手工做成細褶紋,取名"百褶裙",一種二十四褶裙取名"玉裙"。明代還有一種特殊式樣的帔子,由於其形美如彩霞,故得名"霞帔"。這種帔子出現在南北朝時期,隋唐時期得此名。到宋代將它列入禮服行列之中。明代服用此式較為普遍,它的形狀宛如一條長長的彩色掛帶,每條霞帔寬三寸二分,長五尺七寸,服用時繞過脖頸,披掛在胸前,由於下端垂有金或玉石的墜子,因此越發顯得高貴。有一種出自元代的無領對襟馬甲,又稱"比甲",是宮廷中皇后的專用服式。後來逐漸傳入民間,擴大了服用範圍。比甲盛行於明代中期,主要受青年婦女的偏愛。從形式上看與隋唐時期的半臂有淵源關係,後來清代出現的馬甲,就是這種比甲的變形。明式服裝的另一個特色是襟上佩佳飾物,並且十分醒目。都是些金、珠、玉等材料做成的各種飾物。其中垂掛在胸前的叫"墜領";系在前襟的叫"七事";走起路來有響聲的叫"禁步",這些佩飾統稱"雜佩"。另有一種特別的佩飾,是在一條金鍊上,以環相連掛著四件小物件:即鑷子、牙籤、耳挖子和小刀,是些婦女的生活實用品。水田衣是明代一般婦女服飾,是一種以各色零碎錦料拼合縫製成的服裝,形似僧人所穿的袈裟,因整件服裝織料色彩互相交錯形如水田而得名。它具有其它服飾所無法具備的特殊效果,簡單而別緻,所以在明、清婦女中間贏得普遍喜愛。據說在唐代就有人用這種方法拼製衣服。
清朝是以滿族統治者為主的政權機構,滿族旗人的風俗習慣影響著中原地區。幾千年來世代相傳的傳統服制度,由於滿族八旗兵的進關而遭到破壞。可以說這種變革,是中國傳統服制的又一次飛躍,是歷史上"胡服騎射"、"開放唐裝"之後的第三次明顯的突變。歷時數千年的寬袍大袖、拖裙盛冠、瀟灑富麗、纖細柔弱,與衣身修長、衣袖短窄的滿裝形式,形成鮮明的對比。旗裝以它用料節省,製作簡便和服用方便,取代了古代的衣裙的繁複,這是後人易於接受的主要原因。滿族的旗裝,外輪廓呈長方形,馬鞍形領掩頰護面,衣服上下不取腰身,衫不露外,偏襟右衽以盤紐為飾,假袖二至三幅,馬蹄袖蓋手,鑲滾工藝裝飾,衣外加衣,增加坎肩或馬褂。其造型完整嚴謹,呈封閉式盒狀體,因此形象肅穆莊重,清高不凡,而獨樹一幟,突破了幾千年來飄逸的塔形衣冠。時至今日,它對現代服裝也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隨時代發展,經過加工曲線突出修長秀麗的旗袍,已經形成了漢民族的服飾代表,顯示了東方女性的溫柔與內涵,具有永恆存在的價值。旗袍或短裝有琵琶襟、大襟和對襟等幾種不同形式。與其相配的裙或褲,以滿地印花、繡花和襉等工藝手段作裝飾。襟邊、領邊和袖邊均以鑲、滾、繡等為飾。清初滿族婦女與男人的裝扮相差不多,不同之處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辮。滿族婦女不纏足、不穿裙,衣外坎肩與衫齊平,長衫之內有小衣,相當於漢族婦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稱"烏龍"。
每個朝代服飾都不同的哦,比如明朝官員穿紅色,平民穿冷色調為主的顏色,紅色只在婚嫁是穿,皇帝特有的是金黃色,代表至高的權利。
漢朝中國完整的服裝服飾制度是在漢朝確立的。漢代的染織工藝、剌繡工藝和金屬工藝發展較快,推動了服裝裝飾的變化。西漢建立時基本上沿用秦朝的服制,東漢時期穿黑色衣服配紫色絲織的裝飾物,祭祀大典上通用的是“長冠服”。皇后的祭祀服是:上衣用紺色,下裳用皂色。皇后的蠶服,上衣用青色,下裳用縹色(淺黃色)。當時男女服用極為普遍。服飾總稱"禪衣"。禪衣是單層的外衣。禪衣裡面有中衣、深衣,其形與禪衣無大區別,只是袖形有變化,都屬於單層布帛衣裳。漢代朝服的服色有具體規定,一年四季按五時著服,即春季用青色;夏季用紅色;季夏用黃色;秋季用白色;冬季用黑色。漢代女子著衣有五個特點:1、穿外衣時,由於領大而且彎曲,穿衣時必需暴露中衣的領型;2、穿衣必用白色面料做裡;3、袖寬為一尺二寸;4、衫無袖;5、穿皮毛服裝時裘毛朝外。漢代祭服延用"大制度",遵從古禮穿冕服佩綬、佩玉。皇帝、公卿、諸侯均用大,只是在所繫玉石的串珠或絲繩的質地上加以區別。皇太后、太后、公卿夫人等的祭服(謁廟服)、親蠶服、朝見服和婚禮服的形式都採用深衣制。漢時勞動女子總是上穿短襦,下穿長裙,膝上裝飾長長垂下的腰帶。
唐朝流行女子穿"胡服"。"胡服"就是西域人的服裝,腰帶形式也深受胡服影響。在此以前,人們的腰飾是以金銀銅鐵為主,這時卻流行系"蹀躞帶",帶上有金飾,並扣有短而小的小帶以作系物之用。這種腰帶服最盛是在唐代,以後延用一直至北宋年代,盛唐以後,胡服的影響逐漸減弱,女服的樣式日趨寬大。到了中晚唐時期,這種特點更加明顯,一般婦女服裝,袖寬往往四尺以上。以紗羅做女服的衣料是唐代服飾中的一個特色,尤其是不穿內衣,僅以輕紗蔽體的裝束更是創舉。中晚唐的貴族禮服,一般多在重要場合穿著,穿著這種禮服,發上還簪有金翠花鈿,所以又稱"鈿釵禮衣"。唐裝還對鄰國有很大的影響。比如日本和服從色彩上大大吸取了唐裝的精華,北韓服也從形式上承繼了唐裝的長處。唐裝襦裙線條柔長,十分優美自如,用料主要是絲織品,因此它的衣物以"軟"和"飄柔"著稱。唐裝本身品類多,善變化,從外形到裝飾均大膽吸收外來服飾特點,多以中亞、印度、伊朗、波斯及北方和西域外族服飾為參考,充實唐代服飾文化,使得唐代服飾豐富多采富麗堂皇,風格獨特奇異多姿,成為中國歷史服飾中的一朵奇葩,世人矚目。
宋朝女子服裝分三種:一為自皇后、貴妃至各級命婦所用的"公服",一為平民百姓所用的吉凶服稱"禮服";一為日常所用的常服。宋裝繼承唐裝,女服仍以衫、襦、襖、背子、裙、袍、褂、深衣為主。絕大部分是直領對襟式,無帶無扣,頸部外緣縫製著護領。服式採用衣袖相連的裁剪方式。有的限於面料的幅寬,因而在衣片的背部或袖椿部分採用接縫和貼邊裝飾。單夾衣有前身短後身長的式樣,也有無袖的大背心式樣。出土的衣服都在領邊、袖邊、大襟邊、腰部和下襬部位分別鑲邊或繡有裝飾圖案,採用印金、刺繡和彩繪工藝,飾以牡丹、山茶、梅花和百合等花卉。婦女通常穿的服飾,包括貴族婦女平時的衣服,大多上身穿襖、襦、杉、背子、半袖等,下身束著裙子、褲,為最普遍的穿著。除了北宋曾一度流行大袖的衫襦,肥闊的裙褲外,窄、瘦、長、奇便是宋代婦女服飾主要的特色。宋代貴族婦女的禮服是寬衣大袖,長裙,頭梳高髻,衣服非常華麗;便裝時興瘦、細、長,衣服色調淡雅、文靜,合理地運用了高階中性灰色調,衣飾花紋生動、活潑、自然。一般平民女子,尤其以勞動婦女或奴俾,仍是穿窄袖衫襦,顏色以白色為主,裙褲也較瘦短,顏色以青、白為常。皇后在受皇帝冊封或祭祀等重大典禮時穿著褘衣,其制仍然沿襲《周禮》,以深色的「織衣」編織而成,領、袖、襟、裾都用紅色衣料鑲邊,穿著這種服裝,頭上必須戴鳳冠,內穿青紗中單,腰飾深色蔽膝。大袖原是皇后嬪妃的常服,因其兩袖寬大,故名之,以後傳到民間,成為貴族婦女的禮服,普通婦女不能穿著大袖,只能以背子代替。這種大袖的服飾,在敦煌莫高窟壁畫、永樂宮三清殿壁畫等畫跡中有具體反映。近年,在福州地區的南宋墓中,也出土了這種服飾。背子是一種便服,在宋代婦女中比較流行。其制以對襟為多,衣襟部分敞開,不用鈕釦或繩帶系連,任其露出裡衣。衣長大多過膝,有的與裙子齊。在河南禹縣白沙的宋墓壁畫上,繪有一裙侍女,正端水捧奩,為貴婦人妝梳,她們中間就有不少穿著背子,山西太原晉祠聖母殿彩塑宮女中,也有不少穿著背子者。在福州的南宋貴婦墓中,還有大量的實物出土。襦是一種短衣,最早時一般作為褻衣,也就是內衣。在唐代,短襦曾一度成為婦女主要服飾,宋代因襲不改,仍用婦女的便服。由於其式樣緊小,便於作事,故在下層婦女中普遍穿著。山西太原晉祠聖母殿的彩塑宮女,就有不少穿著襦裙。
明朝時服飾出現了許多新的變化,最突出的特點是以前襟的紐扣代替了幾千年來的帶結。但是紐扣並非始於明代,從元代的辮線襖子腰圍部分曾經見到過釘紐扣的形式。紐扣的使用也是一種變革,體現著時代的進步。另外理學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服裝風格。明裝與唐裝相比,在於衣裙比例的明顯倒置,由上衣短下裳長,逐漸拉長上裝,縮短露裙的長度。衣領也從宋代的對領蛻變成以圓領為主。明代女裝上衣是三領窄袖,身長三尺,露裙二、三寸。當時揚州流行一種新式樣:女衫長二尺八寸,袖子寬一尺二寸,外護袖鑲錦繡,冬季鑲貂狐皮。裙裝在明代初年用色偏向淺淡。裙褶十分盛行,有細密褶紋,也有大褶紋。褶紋裝飾十分講究。有一種名為彩條裙,每條選用一種顏色緞,每條色緞上繡出花鳥紋飾,帶邊鑲以金線可成為獨立的條帶,將數條這樣的各種彩條拼合在腰帶上,就成為彩條飄舞的裙子,因此取名"鳳尾裙"。有的還將整塊緞料用手工做成細褶紋,取名"百褶裙",一種二十四褶裙取名"玉裙"。明代還有一種特殊式樣的帔子,由於其形美如彩霞,故得名"霞帔"。這種帔子出現在南北朝時期,隋唐時期得此名。到宋代將它列入禮服行列之中。明代服用此式較為普遍,它的形狀宛如一條長長的彩色掛帶,每條霞帔寬三寸二分,長五尺七寸,服用時繞過脖頸,披掛在胸前,由於下端垂有金或玉石的墜子,因此越發顯得高貴。有一種出自元代的無領對襟馬甲,又稱"比甲",是宮廷中皇后的專用服式。後來逐漸傳入民間,擴大了服用範圍。比甲盛行於明代中期,主要受青年婦女的偏愛。從形式上看與隋唐時期的半臂有淵源關係,後來清代出現的馬甲,就是這種比甲的變形。明式服裝的另一個特色是襟上佩佳飾物,並且十分醒目。都是些金、珠、玉等材料做成的各種飾物。其中垂掛在胸前的叫"墜領";系在前襟的叫"七事";走起路來有響聲的叫"禁步",這些佩飾統稱"雜佩"。另有一種特別的佩飾,是在一條金鍊上,以環相連掛著四件小物件:即鑷子、牙籤、耳挖子和小刀,是些婦女的生活實用品。水田衣是明代一般婦女服飾,是一種以各色零碎錦料拼合縫製成的服裝,形似僧人所穿的袈裟,因整件服裝織料色彩互相交錯形如水田而得名。它具有其它服飾所無法具備的特殊效果,簡單而別緻,所以在明、清婦女中間贏得普遍喜愛。據說在唐代就有人用這種方法拼製衣服。
清朝是以滿族統治者為主的政權機構,滿族旗人的風俗習慣影響著中原地區。幾千年來世代相傳的傳統服制度,由於滿族八旗兵的進關而遭到破壞。可以說這種變革,是中國傳統服制的又一次飛躍,是歷史上"胡服騎射"、"開放唐裝"之後的第三次明顯的突變。歷時數千年的寬袍大袖、拖裙盛冠、瀟灑富麗、纖細柔弱,與衣身修長、衣袖短窄的滿裝形式,形成鮮明的對比。旗裝以它用料節省,製作簡便和服用方便,取代了古代的衣裙的繁複,這是後人易於接受的主要原因。滿族的旗裝,外輪廓呈長方形,馬鞍形領掩頰護面,衣服上下不取腰身,衫不露外,偏襟右衽以盤紐為飾,假袖二至三幅,馬蹄袖蓋手,鑲滾工藝裝飾,衣外加衣,增加坎肩或馬褂。其造型完整嚴謹,呈封閉式盒狀體,因此形象肅穆莊重,清高不凡,而獨樹一幟,突破了幾千年來飄逸的塔形衣冠。時至今日,它對現代服裝也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隨時代發展,經過加工曲線突出修長秀麗的旗袍,已經形成了漢民族的服飾代表,顯示了東方女性的溫柔與內涵,具有永恆存在的價值。旗袍或短裝有琵琶襟、大襟和對襟等幾種不同形式。與其相配的裙或褲,以滿地印花、繡花和襉等工藝手段作裝飾。襟邊、領邊和袖邊均以鑲、滾、繡等為飾。清初滿族婦女與男人的裝扮相差不多,不同之處只是穿耳梳髻,未嫁女垂辮。滿族婦女不纏足、不穿裙,衣外坎肩與衫齊平,長衫之內有小衣,相當於漢族婦女的肚兜,衣外之衣又稱"烏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