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大——這就是我對魯迅先生的第一印象。他“俯首甘為孺子牛”日夜為改變民族的命運而忙碌著。身體瘦弱的他卻是文學上的巨人。魯迅先生幽默,且不乏親切。他憎恨黑暗如魔鬼,而且處處為他人著想,淡化自己。在我看來,他是平凡而偉大的人!
魯迅先生逝世的時候,終年才55歲,卻寫出了無數經久不衰的書:《阿Q正傳》、《狂人日記》、《彷徨》、《墳》等作品廣為流傳。但被世人所敬仰的魯迅先生卻總覺得自己做得還不夠。每當夜幕降臨的時候,魯迅先生的房間必定是最“熱鬧”的時候,他正演奏著“文字交響曲”希望這一首首動聽的曲子能喚醒麻木不仁的華人。
魯迅先生在日本學醫時,意識到華人“華人的病不在身體上,而是在心理上。”於是他決定拿起筆,透過自己的文章來呼籲所有的華人,所以有的人說:“魯迅先生的筆是同黑暗作鬥爭最厲害的武器。”
人們把魯迅先生譽為“民族魂”,原因是魯迅先生或者是為了多數人更好地活。他給人民當牛做馬,卻毫不驕傲,更不曾騎在人民的頭上高呼:“啊!我多麼的偉大!”所以,群眾們把他舉得很高,很高。魯迅先生從不突出自己的地位,賣弄自己的知識。他只是默默地接受人們給他的榮譽和讚賞。
就像魯迅先生所說的:“有一分熱,發一分光。”魯迅先生,魯迅先生的文章永遠是中國歷史上最璀璨耀眼的光芒。我心中的魯迅
在我開始識字的時候,我所知道姓魯的只有三個。一個是倒拔垂楊柳的梁山好漢魯智深,再一個是班門弄斧中說的那個古代有名的能工巧匠魯班,我還模模糊糊的記得有個叫魯迅的,我只知道他的文章很難懂。上了六年級學了“魯迅單元”才覺得他充滿了正義感。從此我開始讀魯迅的文章,魯迅便在我心中樹立了高大的形象。它比魯智深還英勇,比魯班還聰明,是一個把雜文視為匕首和刀槍,勇於跟反動派作鬥爭的偉人。
在眾多的作家群中,魯迅是突出的一個,也是特殊的一個。與其他舉世矚目的文豪相比,人們不禁要發出疑問:僅僅是寫些短小的結構雜文,小說的魯迅,何以在世界文學史上獨樹一幟,放出奪目的異彩?是的,魯迅沒有莎士比亞的累累鉅著,沒有盧梭的長篇自傳,也沒有雨果那曲折、動人的小說情節。然而他的確是位偉大的作家,因為他首先是位偉大的戰士。他生活在一片混沌的世界中,卻異常地清醒與敏銳,他不屈地戰鬥著、抗爭著,以思想作劍,寸筆為槍,劃存漫漫長夜,挑出些許亮色.
讀魯迅的作品,實際上是在瞭解魯迅的為人。他敢罵,罵苟延喘、陰險狡詐的“落水狗”,罵奴顏卑膝,貌似中庸的偽君子;他敢論,論國民眾生的劣根本性,論轟轟烈烈的大革命的悲劇之源;他敢抨擊,抨擊狂人眼中“吃人”的世界,抨擊把孔乙己推上絕路的封建禮教;報敢吶喊,為艱辛而麻木地生活著的閏土,為愛四大權力壓迫的祥林嫂。他嫉惡如仇,使那些反動御用的文人們捉襟見肘,心驚肉跳,使病態社會的千瘡百孔暴露無遺。他的幽默中閃爍出睿智與深刻,內中包含的是一顆憂憤深沉的愛國之心!
這,就是魯迅。他屬於中國,也屬於世界。他消失了,又永遠活在人們的心中。這就是我心目中的魯迅先生,讓我們發揚魯迅精神,把病態社會的千瘡百孔暴露無遺,人人內心中包含著一顆憂憤深沉的愛國之心吧!
我心中的魯迅
中國有這樣一位大文豪:他時常穿一件樸素的中式長衫,短短的頭髮刷子似的直立著,濃密的鬍鬚成一個隸書的“一”字……他,就是魯迅。一個偉大的文學家,一位成功的思想家,更是一位愛國的革命家。一提到他,我們心中無不生起一股敬佩之情,而且從我們剛學過的課文中的每一個詞,每一句話,都可以看得出魯迅擁有著美好而崇高的品質。
我心目中的魯迅是一個文筆很流暢的人,他一生以筆為武器,與敵人戰鬥一生,因此,還被譽為“民族魂”。毛主席評價他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他非常珍惜時間,充分利用時間來寫作,給青少年回信,默默關心著青年,並且用許多名言警句來教育我們,因此,我對魯迅先生不僅僅是尊敬,還對他懷有感激之情。
我心目中的魯迅還是個“為自己想得少,為別人想得多的人。”這是魯迅最關心的侄女周曄發自內心讚美伯父魯迅的深切話語。課文《我的伯父魯迅先生》中魯迅教導周曄看書,並沒有批評打罵,而是和藹可親,幽默委婉,既維護了她的自尊,又很好地教育她。我體會到了魯迅先生關心他人,做事講究方法,難怪有那麼多人都尊敬和愛戴他呢!
魯迅受人尊敬,他不但樸實,而且很有精神,別人給的評價他根本不在乎,只是一直操心著祖國、人民。多麼頑強的老戰士啊!
千言萬語都不足以描述魯迅先生的可敬。在這位寬厚、慈祥、知識淵博的偉人逝世之後,許多受到過他幫助的人都來懷念他,或者以散文、詩歌等形式來紀念他。是啊,他那對民眾無私奉獻,甘作牛馬的精神,我們都會銘記。他永遠是我們心目中最受尊敬的人!
一張瘦削的臉龐,透露出剛毅與堅強;兩道犀利的目光,彷彿能刺透那沉沉的黑夜;一頭不屈的硬發,根根顯示著與惡勢力的不調和。每每讀完魯迅的文字,眼前便會出現這樣一個面部特寫。這形象與那不朽的文字一起,隨歲月的增長,由模糊而清晰。終於畫出了我心目中的魯迅先生。
在眾多的作家群中,魯迅是突出的一個,也是特殊的一個。與其他舉世矚目的文豪相比,人們不禁要發出疑問:僅僅是以寫小說、短小雜文見長的魯迅,何以在世界文學史上獨樹一幟,放出奪目的異彩來?是的,魯迅沒有莎士比亞的累累鉅著,沒有盧梭的長篇自傳,也沒有屠格涅夫那清新優美的詩一般的筆調,沒有雨果那曲折動人的小說情節。然而他的確是位偉大的作家,因為他首先是偉大的戰士。他生活在一片混沌的世界中,卻異常地清醒與敏銳。他不屈地戰鬥著,抗爭著,以思想做劍,寸筆為槍,劃破漫漫長夜,挑出些許亮色。
對我來說,有兩個魯迅。
一個是供在“神龕”裡的魯迅,他去世不到兩週年,“諡號”就有了許多,多得我必須細細打點才能說全。“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最正確、最勇敢、最堅決、最忠實、最熱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中國的一等聖人”“新中國的聖人”“革命隊伍中最革命的很老練的先鋒分子”。在我還是蒙童的時候,我只能聽到師長千篇一律地告白:魯迅的文章是“匕首”,是“投槍”;魯迅對民眾的態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魯迅倡導“壕塹戰”,主張“韌的戰鬥”。這個魯迅離我很遠,很遠,好像除了“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外,就是先生那“倔強地豎立起來”的頭髮,別的什麼印象也沒留下。
另一個是活在他自己著作裡的魯迅。他寫下了很多深刻的話,也說了些過激的話。他從來沒有把自己當作“聖人”,而且一輩子也沒有承認誰是“聖人”。他的祖上也“曾闊過”,到他卻家道中落,成了“破落戶兒”;父親久病,作為長子的他經常奔走於當鋪與藥鋪,受盡白眼;他曾因溜進百草園翻何首烏,捉斑蝥,被先生責罰;他留過學,學過醫,成績平平,棄醫從文;他思想活躍,先是進化論,繼之超人哲學,後來社會主義思潮,在他身上深深地烙上了中國近代思想快速發展的痕跡。但他始終秉承“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這一精髓,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世界觀,影響幾代華人。他“吶喊”過,想憑一己之力,喚醒沉睡的同胞,搗毀令人窒息的“鐵屋子”;他也“彷徨”過,孤獨地在故紙堆裡抄寫古碑;他更妥協過,接受了母親“贈送”給他的“禮物”;他絕對疲憊過,“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總之,他同普通人一樣,但想得多,看得深;他的思想未必都對,他自己也曾說“矯枉必須過正”;他深情祝福華人“忘掉我吧”,但即便是七十年後的今天,我們也無法“忘卻”!
兩個魯迅,我痛惜前一個,喜歡後一個。前者雖然妙相莊嚴,但漸失生氣。這個魯迅只需人頂禮膜拜,讓人盲目崇拜,卻難以給人一點新鮮的思想,自己也成為生前痛恨的被高高供奉的土偶;後者雖然不是那麼神聖莊嚴,但那思想卻是鮮活的,可以接受,可以批評,可以補充,可以修正,也因此可以愈益完備、愈益發展。
一切思想家——即使是最偉大的思想家,一旦被當作“神”,供於“神龕”之上,他的思想就不能與時俱進,從而僵化,繼而終結生命。歷史已經無數次證明:要想扼殺一種思想,最簡單、最方便、最冠冕的辦法,就是把它供起來。如果我們真的尊敬一位偉人,那就請把他當作一位智者而不要把他吹捧成“神”吧。我們吸收他的智慧,而不要匍匐著求他替我們解決他生前未曾遇到的問題。
前面的路,要自己來走,這就是我心中的“魯迅”。
偉大——這就是我對魯迅先生的第一印象。他“俯首甘為孺子牛”日夜為改變民族的命運而忙碌著。身體瘦弱的他卻是文學上的巨人。魯迅先生幽默,且不乏親切。他憎恨黑暗如魔鬼,而且處處為他人著想,淡化自己。在我看來,他是平凡而偉大的人!
魯迅先生逝世的時候,終年才55歲,卻寫出了無數經久不衰的書:《阿Q正傳》、《狂人日記》、《彷徨》、《墳》等作品廣為流傳。但被世人所敬仰的魯迅先生卻總覺得自己做得還不夠。每當夜幕降臨的時候,魯迅先生的房間必定是最“熱鬧”的時候,他正演奏著“文字交響曲”希望這一首首動聽的曲子能喚醒麻木不仁的華人。
魯迅先生在日本學醫時,意識到華人“華人的病不在身體上,而是在心理上。”於是他決定拿起筆,透過自己的文章來呼籲所有的華人,所以有的人說:“魯迅先生的筆是同黑暗作鬥爭最厲害的武器。”
人們把魯迅先生譽為“民族魂”,原因是魯迅先生或者是為了多數人更好地活。他給人民當牛做馬,卻毫不驕傲,更不曾騎在人民的頭上高呼:“啊!我多麼的偉大!”所以,群眾們把他舉得很高,很高。魯迅先生從不突出自己的地位,賣弄自己的知識。他只是默默地接受人們給他的榮譽和讚賞。
就像魯迅先生所說的:“有一分熱,發一分光。”魯迅先生,魯迅先生的文章永遠是中國歷史上最璀璨耀眼的光芒。我心中的魯迅
在我開始識字的時候,我所知道姓魯的只有三個。一個是倒拔垂楊柳的梁山好漢魯智深,再一個是班門弄斧中說的那個古代有名的能工巧匠魯班,我還模模糊糊的記得有個叫魯迅的,我只知道他的文章很難懂。上了六年級學了“魯迅單元”才覺得他充滿了正義感。從此我開始讀魯迅的文章,魯迅便在我心中樹立了高大的形象。它比魯智深還英勇,比魯班還聰明,是一個把雜文視為匕首和刀槍,勇於跟反動派作鬥爭的偉人。
在眾多的作家群中,魯迅是突出的一個,也是特殊的一個。與其他舉世矚目的文豪相比,人們不禁要發出疑問:僅僅是寫些短小的結構雜文,小說的魯迅,何以在世界文學史上獨樹一幟,放出奪目的異彩?是的,魯迅沒有莎士比亞的累累鉅著,沒有盧梭的長篇自傳,也沒有雨果那曲折、動人的小說情節。然而他的確是位偉大的作家,因為他首先是位偉大的戰士。他生活在一片混沌的世界中,卻異常地清醒與敏銳,他不屈地戰鬥著、抗爭著,以思想作劍,寸筆為槍,劃存漫漫長夜,挑出些許亮色.
讀魯迅的作品,實際上是在瞭解魯迅的為人。他敢罵,罵苟延喘、陰險狡詐的“落水狗”,罵奴顏卑膝,貌似中庸的偽君子;他敢論,論國民眾生的劣根本性,論轟轟烈烈的大革命的悲劇之源;他敢抨擊,抨擊狂人眼中“吃人”的世界,抨擊把孔乙己推上絕路的封建禮教;報敢吶喊,為艱辛而麻木地生活著的閏土,為愛四大權力壓迫的祥林嫂。他嫉惡如仇,使那些反動御用的文人們捉襟見肘,心驚肉跳,使病態社會的千瘡百孔暴露無遺。他的幽默中閃爍出睿智與深刻,內中包含的是一顆憂憤深沉的愛國之心!
這,就是魯迅。他屬於中國,也屬於世界。他消失了,又永遠活在人們的心中。這就是我心目中的魯迅先生,讓我們發揚魯迅精神,把病態社會的千瘡百孔暴露無遺,人人內心中包含著一顆憂憤深沉的愛國之心吧!
我心中的魯迅
中國有這樣一位大文豪:他時常穿一件樸素的中式長衫,短短的頭髮刷子似的直立著,濃密的鬍鬚成一個隸書的“一”字……他,就是魯迅。一個偉大的文學家,一位成功的思想家,更是一位愛國的革命家。一提到他,我們心中無不生起一股敬佩之情,而且從我們剛學過的課文中的每一個詞,每一句話,都可以看得出魯迅擁有著美好而崇高的品質。
我心目中的魯迅是一個文筆很流暢的人,他一生以筆為武器,與敵人戰鬥一生,因此,還被譽為“民族魂”。毛主席評價他是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他非常珍惜時間,充分利用時間來寫作,給青少年回信,默默關心著青年,並且用許多名言警句來教育我們,因此,我對魯迅先生不僅僅是尊敬,還對他懷有感激之情。
我心目中的魯迅還是個“為自己想得少,為別人想得多的人。”這是魯迅最關心的侄女周曄發自內心讚美伯父魯迅的深切話語。課文《我的伯父魯迅先生》中魯迅教導周曄看書,並沒有批評打罵,而是和藹可親,幽默委婉,既維護了她的自尊,又很好地教育她。我體會到了魯迅先生關心他人,做事講究方法,難怪有那麼多人都尊敬和愛戴他呢!
魯迅受人尊敬,他不但樸實,而且很有精神,別人給的評價他根本不在乎,只是一直操心著祖國、人民。多麼頑強的老戰士啊!
千言萬語都不足以描述魯迅先生的可敬。在這位寬厚、慈祥、知識淵博的偉人逝世之後,許多受到過他幫助的人都來懷念他,或者以散文、詩歌等形式來紀念他。是啊,他那對民眾無私奉獻,甘作牛馬的精神,我們都會銘記。他永遠是我們心目中最受尊敬的人!
我心中的魯迅
一張瘦削的臉龐,透露出剛毅與堅強;兩道犀利的目光,彷彿能刺透那沉沉的黑夜;一頭不屈的硬發,根根顯示著與惡勢力的不調和。每每讀完魯迅的文字,眼前便會出現這樣一個面部特寫。這形象與那不朽的文字一起,隨歲月的增長,由模糊而清晰。終於畫出了我心目中的魯迅先生。
在眾多的作家群中,魯迅是突出的一個,也是特殊的一個。與其他舉世矚目的文豪相比,人們不禁要發出疑問:僅僅是以寫小說、短小雜文見長的魯迅,何以在世界文學史上獨樹一幟,放出奪目的異彩來?是的,魯迅沒有莎士比亞的累累鉅著,沒有盧梭的長篇自傳,也沒有屠格涅夫那清新優美的詩一般的筆調,沒有雨果那曲折動人的小說情節。然而他的確是位偉大的作家,因為他首先是偉大的戰士。他生活在一片混沌的世界中,卻異常地清醒與敏銳。他不屈地戰鬥著,抗爭著,以思想做劍,寸筆為槍,劃破漫漫長夜,挑出些許亮色。
我心中的魯迅
對我來說,有兩個魯迅。
一個是供在“神龕”裡的魯迅,他去世不到兩週年,“諡號”就有了許多,多得我必須細細打點才能說全。“中國文化革命的主將”“最正確、最勇敢、最堅決、最忠實、最熱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中國的一等聖人”“新中國的聖人”“革命隊伍中最革命的很老練的先鋒分子”。在我還是蒙童的時候,我只能聽到師長千篇一律地告白:魯迅的文章是“匕首”,是“投槍”;魯迅對民眾的態度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魯迅倡導“壕塹戰”,主張“韌的戰鬥”。這個魯迅離我很遠,很遠,好像除了“魯迅的骨頭是最硬的”外,就是先生那“倔強地豎立起來”的頭髮,別的什麼印象也沒留下。
另一個是活在他自己著作裡的魯迅。他寫下了很多深刻的話,也說了些過激的話。他從來沒有把自己當作“聖人”,而且一輩子也沒有承認誰是“聖人”。他的祖上也“曾闊過”,到他卻家道中落,成了“破落戶兒”;父親久病,作為長子的他經常奔走於當鋪與藥鋪,受盡白眼;他曾因溜進百草園翻何首烏,捉斑蝥,被先生責罰;他留過學,學過醫,成績平平,棄醫從文;他思想活躍,先是進化論,繼之超人哲學,後來社會主義思潮,在他身上深深地烙上了中國近代思想快速發展的痕跡。但他始終秉承“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這一精髓,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世界觀,影響幾代華人。他“吶喊”過,想憑一己之力,喚醒沉睡的同胞,搗毀令人窒息的“鐵屋子”;他也“彷徨”過,孤獨地在故紙堆裡抄寫古碑;他更妥協過,接受了母親“贈送”給他的“禮物”;他絕對疲憊過,“孩子長大,倘無才能,可尋點小事情過活,萬不可去做空頭文學家或美術家”。總之,他同普通人一樣,但想得多,看得深;他的思想未必都對,他自己也曾說“矯枉必須過正”;他深情祝福華人“忘掉我吧”,但即便是七十年後的今天,我們也無法“忘卻”!
兩個魯迅,我痛惜前一個,喜歡後一個。前者雖然妙相莊嚴,但漸失生氣。這個魯迅只需人頂禮膜拜,讓人盲目崇拜,卻難以給人一點新鮮的思想,自己也成為生前痛恨的被高高供奉的土偶;後者雖然不是那麼神聖莊嚴,但那思想卻是鮮活的,可以接受,可以批評,可以補充,可以修正,也因此可以愈益完備、愈益發展。
一切思想家——即使是最偉大的思想家,一旦被當作“神”,供於“神龕”之上,他的思想就不能與時俱進,從而僵化,繼而終結生命。歷史已經無數次證明:要想扼殺一種思想,最簡單、最方便、最冠冕的辦法,就是把它供起來。如果我們真的尊敬一位偉人,那就請把他當作一位智者而不要把他吹捧成“神”吧。我們吸收他的智慧,而不要匍匐著求他替我們解決他生前未曾遇到的問題。
前面的路,要自己來走,這就是我心中的“魯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