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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廣場舞大媽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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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軍哥解答
足球隊章程及管理架構:
一、總則
1、足球隊(以下簡稱球隊)是由廣大喜愛足球運動的球友自發組織的一個非贏利、非商業的業餘團體。
2、球隊成立的目的是為了給廣大喜愛足球運動的球友提供一個活動、交流的平臺。
3、以“快樂足球為主,競技足球為輔”為活動基礎,並提倡“包容、平等、自助”三大原則。
二、球隊組織機構
4、足球隊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為球隊的決策及執行機構,負責處理球隊的一切日常事務。
5、常委會的主要任務是在球隊內部為隊員創造一個儘可能公平、公正、公開的活動環境。
6、常委會由經常參加球隊活動、自願為大家服務、能夠較經常上網、具備一定相關能力的隊員組成。
8、常委會由領隊、隊長、教練、紀委、宣傳、財務等組成。常委會內部再分工負責球隊的各項工作。
9、常委會的工作原則是在分工基礎上的合作。
10、常委會成員是本著自願的原則義務為球隊和隊員們服務的。
11、常委會每屆任期半年,可連任,任期屆滿前,必須完成下屆常委會的改選工作。
12、常委會成員在任期內如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常委職責,可以提出辭職,所空出的常委位置由其他常委投票選出。
15、鑑於球隊的業餘性及非商業性,常委會再設核心常委五人,要求核心常委在沒有召開常委會的情況下,至少一個月聚會一次,以交流和處理球隊事務。
三、球隊財務
16、球隊共設立“公共基金”和“個人基金”兩個基金。公共基金由球隊各類活動的節餘組成;個人基金則是按照對所有隊員等額收取而構成。
17、基金的支出必須用於球隊的,或填補各類活動費用的小額差額。
18、基金的支出必須得到領隊和財務人員的同意,如果領隊沒有在場,則必須得到在場常委的多數同意,否則不允許在基金中報銷。
19、由財務對球隊基金進行管理,若活動中無財務人員到場,則由活動召集人臨時擔任財務工作,事後必須及時釋出財務帖,並將經費節餘及時移交財務人員。
20、財務人員必須及時公佈活動的財務報告,並對球隊基金及每次活動的經費負有安全責任。
四、隊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22、隊員有參加足球隊召集的一切活動的權利,但參加活動時應自覺遵守召集帖內容的要求,必須服從常委會以及活動召集人的安排。
23、隊員有對球隊的活動、建設、發展等問題提出建議的權利,並可以要求列席常委會,但沒有表決權。
24、隊員在隊內必須服從常委會的決議,並在活動中接受常委會或其指定人員交辦的正當的力所能及的任務。
25、隊員不得做有損於球隊形象、聲譽的事情。
26、隊員之間應相互尊重、。
27、隊員在足球版發帖時必須遵守網站以及足球版的各項規定,且每個隊員只能用一個網名在足球隊活動和發帖,若確有苦衷需要使用“馬甲”,則必須讓其他隊員知道。
五、球隊活動
28、球隊活動分為固定活動和臨時活動,內容包括足球訓練活動、比賽活動、美食活動以及其它娛樂活動。
29、每次活動均由召集人事先在足球版發活動召集帖,參加活動的隊員必須按要求報名(受條件限制的隊員可以委託其他隊員代為報名)並得到召集人的確認方可參加活動,以便於召集人統籌安排。沒有報名但參加活動的隊員,如果對活動的進行或其他隊員造成了不良影響,應主動接受相應處罰。
30、球隊召集的任何活動,均不可收取組織費用,活動中所產生的正常費用支出由當次參加活動的所有人員分攤。如有結餘,則在徵得參與活動人員的同意後列入足球基金。
31、球隊不定期組織對外比賽,各隊員均可對外聯絡比賽,但必須以球隊名義組織。參賽隊員應自覺服從球隊和教練的安排,非參賽隊員應積極到場為球隊助威。
32、如遇到來不及發帖組織的臨時比賽或其他活動,則不得與球隊公開組織的活動相沖突。
33、球隊不定期對隊員進行足球基本功培訓,隊員應尊重教練的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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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隊章程及管理架構:
一、總則
1、足球隊(以下簡稱球隊)是由廣大喜愛足球運動的球友自發組織的一個非贏利、非商業的業餘團體。
2、球隊成立的目的是為了給廣大喜愛足球運動的球友提供一個活動、交流的平臺。
3、以“快樂足球為主,競技足球為輔”為活動基礎,並提倡“包容、平等、自助”三大原則。
二、球隊組織機構
4、足球隊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委會)為球隊的決策及執行機構,負責處理球隊的一切日常事務。
5、常委會的主要任務是在球隊內部為隊員創造一個儘可能公平、公正、公開的活動環境。
6、常委會由經常參加球隊活動、自願為大家服務、能夠較經常上網、具備一定相關能力的隊員組成。
8、常委會由領隊、隊長、教練、紀委、宣傳、財務等組成。常委會內部再分工負責球隊的各項工作。
9、常委會的工作原則是在分工基礎上的合作。
10、常委會成員是本著自願的原則義務為球隊和隊員們服務的。
11、常委會每屆任期半年,可連任,任期屆滿前,必須完成下屆常委會的改選工作。
12、常委會成員在任期內如因故不能繼續履行常委職責,可以提出辭職,所空出的常委位置由其他常委投票選出。
15、鑑於球隊的業餘性及非商業性,常委會再設核心常委五人,要求核心常委在沒有召開常委會的情況下,至少一個月聚會一次,以交流和處理球隊事務。
三、球隊財務
16、球隊共設立“公共基金”和“個人基金”兩個基金。公共基金由球隊各類活動的節餘組成;個人基金則是按照平等原則對所有隊員等額收取而構成。
17、基金的支出必須用於球隊的公共支出,或填補各類活動費用的小額差額。
18、基金的支出必須得到領隊和財務人員的同意,如果領隊沒有在場,則必須得到在場常委的多數同意,否則不允許在基金中報銷。
19、由財務對球隊基金進行管理,若活動中無財務人員到場,則由活動召集人臨時擔任財務工作,事後必須及時釋出財務帖,並將經費節餘及時移交財務人員。
20、財務人員必須及時公佈活動的財務報告,並對球隊基金及每次活動的經費負有安全責任。
四、隊員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22、隊員有參加足球隊召集的一切活動的權利,但參加活動時應自覺遵守召集帖內容的要求,必須服從常委會以及活動召集人的安排。
23、隊員有對球隊的活動、建設、發展等問題提出建議的權利,並可以要求列席常委會,但沒有表決權。
24、隊員在隊內必須服從常委會的決議,並在活動中接受常委會或其指定人員交辦的正當的力所能及的任務。
25、隊員不得做有損於球隊形象、聲譽的事情。
26、隊員之間應相互尊重、團結互助。
27、隊員在足球版發帖時必須遵守網站以及足球版的各項規定,且每個隊員只能用一個網名在足球隊活動和發帖,若確有苦衷需要使用“馬甲”,則必須讓其他隊員知道。
五、球隊活動
28、球隊活動分為固定活動和臨時活動,內容包括足球訓練活動、比賽活動、美食活動以及其它娛樂活動。
29、每次活動均由召集人事先在足球版發活動召集帖,參加活動的隊員必須按要求報名(受條件限制的隊員可以委託其他隊員代為報名)並得到召集人的確認方可參加活動,以便於召集人統籌安排。沒有報名但參加活動的隊員,如果對活動的進行或其他隊員造成了不良影響,應主動接受相應處罰。
30、球隊召集的任何活動,均不可收取組織費用,活動中所產生的正常費用支出由當次參加活動的所有人員分攤。如有結餘,則在徵得參與活動人員的同意後列入足球基金。
31、球隊不定期組織對外比賽,各隊員均可對外聯絡比賽,但必須以球隊名義組織。參賽隊員應自覺服從球隊和教練的安排,非參賽隊員應積極到場為球隊助威。
32、如遇到來不及發帖組織的臨時比賽或其他活動,則不得與球隊公開組織的活動相沖突。
33、球隊不定期對隊員進行足球基本功培訓,隊員應尊重教練的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