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法體系的構成包括以下5方面:
(1),調整經濟關係主體的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滿足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必須對經濟關係主體透過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加以限定,明確其應具備的資格、許可權、責任等。中國現在已經制定的用以調整經濟關係主體的法有:《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企業破產法》等等。
(2),調整經濟關係主體行為的法:
經濟關係主體是透過作出-定的行為而其成為經濟關係主體。行為是其主體參與到經濟活動唯-途徑,而主體在參與經濟活動中形成的-定內在規範則是我們常常提到的一個詞"秩序"。目前,中國已經制定的相關法律主要有《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壟斷法》等。
(3),調整經濟宏觀環境的法 :
調整經濟宏觀環境即國家為使社會總供求與總需求達到平衡,運用宏觀經濟的間接手段,以經濟規律作為運作機制引導經濟主體的活動,也即宏觀調控。宏觀調控是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就是藉助政府宏觀調控的力量對市場經濟執行的調節與控制,從而彌補市場調節的弱點和缺陷,實現引導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目的。目前,中國宏觀調控法包括以下主要法律制度:《預演算法》、《產業結構與佈局規劃法》、《固定資產投資法》、《華人民銀行法》、《價格法》、《國有資產管理法》等。
(4),調整社會分配的法。
監管如何能夠讓資源得到公平合理的利用,讓類如土地、環境等有限資源最大程度上滿足所有需求者的需要,創造出最大的利益。已經成為緊迫的現實性問題。因此,社會分配壁 還應隨著法制的健全而不斷的被完善,以最大程度滿足建設和諧社會主義的需求。
(5),經濟執行安全的法 :
對經濟執行安全進行監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也可以說是經濟法領域內的最後-道防線。目前中國已經制定的監管經濟執行安全的法律主要有:《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勞動法》、《會計法》、《審計法》、《技術監督法》、《環境保護監督法》、《審計法》等等。
2,經濟法體系具有特性:穩定性、發展性、和諧性、科學性。
1,經濟法體系的構成包括以下5方面:
(1),調整經濟關係主體的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為了滿足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必須對經濟關係主體透過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加以限定,明確其應具備的資格、許可權、責任等。中國現在已經制定的用以調整經濟關係主體的法有:《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個人獨資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企業破產法》等等。
(2),調整經濟關係主體行為的法:
經濟關係主體是透過作出-定的行為而其成為經濟關係主體。行為是其主體參與到經濟活動唯-途徑,而主體在參與經濟活動中形成的-定內在規範則是我們常常提到的一個詞"秩序"。目前,中國已經制定的相關法律主要有《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壟斷法》等。
(3),調整經濟宏觀環境的法 :
調整經濟宏觀環境即國家為使社會總供求與總需求達到平衡,運用宏觀經濟的間接手段,以經濟規律作為運作機制引導經濟主體的活動,也即宏觀調控。宏觀調控是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對經濟的宏觀調控就是藉助政府宏觀調控的力量對市場經濟執行的調節與控制,從而彌補市場調節的弱點和缺陷,實現引導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的目的。目前,中國宏觀調控法包括以下主要法律制度:《預演算法》、《產業結構與佈局規劃法》、《固定資產投資法》、《華人民銀行法》、《價格法》、《國有資產管理法》等。
(4),調整社會分配的法。
監管如何能夠讓資源得到公平合理的利用,讓類如土地、環境等有限資源最大程度上滿足所有需求者的需要,創造出最大的利益。已經成為緊迫的現實性問題。因此,社會分配壁 還應隨著法制的健全而不斷的被完善,以最大程度滿足建設和諧社會主義的需求。
(5),經濟執行安全的法 :
對經濟執行安全進行監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也可以說是經濟法領域內的最後-道防線。目前中國已經制定的監管經濟執行安全的法律主要有:《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勞動法》、《會計法》、《審計法》、《技術監督法》、《環境保護監督法》、《審計法》等等。
2,經濟法體系具有特性:穩定性、發展性、和諧性、科學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