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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世界中心的飼養員
春秋時期六卿為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
太宰是百官之首,相當於後來的宰相或丞相。
太宗掌辨宗族之序,為專門管理皇族堞譜的官員
太史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編寫史書,兼管國家典籍、天文曆法、祭祀等,為朝廷大臣。
太祝處天人之際,以言告神,在祭祀中迎神送神,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貞。
太卜,周朝叫大卜,官階下大夫,掌陰陽卜筮之法,透過卜筮蓍龜,幫助天子決定諸疑,觀國家之吉凶。
六卿:古代統軍執政之官。《書·甘誓》說:“大戰於甘,乃召六卿”。《周禮》執政大官分為六官,亦稱“六卿”。後世往往稱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尚書為六卿。
吏部為管理文職官員的機關,掌品秩銓選之制,考課黜陟之方,封授策賞之典,定籍終制之法。吏部下設四司﹕明清為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勳司和考功司。文選清吏司掌考文職之品級及開列、考授、揀選、升調、辦理月選。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廕、請封、捐封等事務。稽勳司掌文職官員守制、終養、辦理官員之出繼、入籍、複名複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職官之處分及議敘,辦理京察、大計。類似現在的組織部、紀委等部門。吏部尚書還被稱為天官。
戶部掌全國疆土、田地、戶籍、賦稅、俸餉及一切財政事宜。其內部辦理政務按地區分工而設司,明十三司﹕河南、山東、山西、陝西、浙江、江西、湖廣、廣東、廣西、四川、福建、雲南、貴州。清增江南司,為十四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錢糧外,亦兼管其它衙門的部分庶務,職責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還設有掌管八旗事務的八旗俸餉處及現審處。隸於戶部的機構有:掌鑄錢的錢法堂及寶泉局;掌庫藏的戶部三庫;掌倉儲及漕務的倉場衙門。類似現在的民政部、財政部、國土局等部門。
禮部掌典禮事務與學校、科舉之事。考吉、嘉、軍、賓、兇五禮之用;管理全國學校事務及科舉考試及藩屬和外國之往來事。禮部下設四司,明清皆為﹕儀制清吏司,掌嘉禮、軍禮及管理學務、科舉考試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禮、凶禮事務;主客清吏司,掌賓禮及接待外賓事務;精膳清吏司,掌筵饗廩餼牲牢事務。四司之外,清設有鑄印局,掌鑄造皇帝寶印及內外官員印信。會同四譯館,掌接待各藩屬、外國貢使及翻譯等事。類似現在的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門。
明職掌全國軍衛、武官選授、簡練之政令。清職掌全國綠營兵籍及武職官員的機構。職掌內外武職官員的除授、封蔭之典,乘載、郵傳之制,甄核、簡練之方,士籍、軍實之數。兵部下設四司﹕武選清吏司,考核武職官員的品級與選補、升調、承襲、封贈諸事,並管理土司;車駕清吏司,掌全國馬政及驛傳等事;職方清吏司,掌武職官員的敘功、核過、撫卹、軍旅之簡閱、考察、巡防等事,並管理關禁與海禁;武庫清吏司,掌全國之兵籍、軍器並武科考試之事。此外,清設稽俸廳,掌稽察武職官俸;會同館,管理京師驛傳事務;捷報處,掌遞送文書。類似今天的解放軍總政治部。
刑部為主管全國刑罰政令及稽核刑名的機構,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複核,共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體職掌是﹕審定各種法律,複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會同九卿審理“監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審理京畿地區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內部組織機構的設定是按省設司,明為十三司,名稱與戶部諸司同。清增加直隸、奉天、江蘇、安徽四司,為十七司。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職掌他省及衙門的部分文書收發和某些日常政務。此外,清設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審處,掌核秋審、朝審各案;減等處,掌匯核各省及現審各案之遇赦減等事;提牢廳,掌管獄卒,稽察南北所監獄的罪犯,發放囚衣、囚糧及藥物等;贓罰庫,掌收放現審案內贓款及沒收各物件,並保管本部現銀及堂印;贖罰處,掌罰罪事;律例館,掌修訂法律。類似現在的司法部和公檢法部門。
工部為管理全國工程事務的機關。職掌土木興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寢供億之典。凡全國之土木、水利工程,機器製造工程(包括軍器、軍火、軍用器物等),礦冶、紡織等官辦工業無不綜理,並主管一部分金融貨幣和統一度量衡。明清工部下設四司﹕營繕清吏司,掌宮室官衙營造修繕;虞衡清吏司,掌製造、收發各種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鑄錢;都水清吏司,掌估銷工程費用,主管制造詔冊、官書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寢修繕及核銷費用,支領物料及部分稅收。除四司外,清設有製造庫,掌製造皇帝車駕、冊箱、寶箱、儀仗、祭器等;節慎庫,掌收發經費款項;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數及稽核、供銷京城各壇廟、宮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類似現在的工信部、水利部、城鄉建設部。
光緒三十二年,清政府宣佈“仿行憲政”,將戶部改稱度支部,兵部改稱陸軍部,工部與新設之商部合併為農工商部,原來的理藩院改稱理藩部,刑部改稱法部,另增設民政部、郵傳部。將原設之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併入禮部,禮部內部機構中添設承政、參議二廳,儀制、太常、光祿三司及禮器庫、禮學館。至宣統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責任內閣。五月,責任內閣頒佈官制,設立制誥、銓敘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將禮部改為典禮院,成為清政府專管朝廷壇廟、陵寢之禮樂及製造典守事宜,並掌修明禮樂、更定章制的機關。六部之制,遂告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