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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六O後打工大叔

    存款是你錢借給銀行,銀行付你利息,銀行再把錢借給別人(貸款),銀行賺取利息差,風險由銀行承擔,在銀行不破產情況下無風險,銀行破產每人50萬由保險公司賠,雙重保障,超50萬銀行破產有風險。

    理財是你把錢託管銀行或理財公司,他們把錢拿去投資,投資賺還是虧歸你自己承擔,無論虧賺銀行或理財公司都收取手續費。他們為了聲譽讓投資人放心投資賺取更多手續費,會盡最大努力使投資只賺不虧。但真的虧了或者更嚴重拿不回投資,損失的金錢全部你們投資人自己承擔,銀行及理財公司不承擔損失。

  • 2 # 金美圓的財經筆記

    我們可以這麼理解,存款就好比,你把錢借給一位很有誠信的朋友,這位朋友給出了一年期三年期和五年期的利率是多少,你覺得的合算之後對方借走了你的錢,等到借款期限結束,此時你可以取走你的錢,順便拿走你的利息,如果出現那位朋友破產了,兌付不了利息,那他無論如何還能保障給你多少錢賠付,這就是保障了本金的安全,和存款性質是一樣的。

    但是理財就不同了,你這位朋友說他有個專案很賺錢,但是也存在風險,你想了想決定投資,如果投資期限結束,你投資的專案要是賺了,連本帶利給你,但是你投資的專案要是虧了,就只能算是投資失敗,朋友不會承擔責任,這是理財。

    如果我們在銀行理財,只要涉及到存款類的業務,銀行是會在出現風險的時候進行賠付,比方定期存款,大額存單,這些都是屬於存款類業務,一旦出現銀行破產,因為這類業務有銀行存款保險制度理賠,最高可以賠付50萬資金給儲戶,只要儲戶的資金小於50萬可以賠付,大於50萬隻能賠付50萬。

    這是存款類業務的賠付,這類產品也可以說是無風險穩收益的投資方式。

    但選擇了銀行的理財產品,比如一些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就和固定收益不同了,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可以說你的資金投入之後可能會賺到10%的年化收益,但也可能出現本金虧損的風險,這就是理財中存在的不確定性因素不能保障本金的安全,風險因素可能讓本金造成損失。

    那哪類理財產品風險偏高?

    首先,投資者一定要先進行風險測評,知道自己適合投資哪些理財產品或者儲蓄,一旦盲目投資就會出現嚴重虧損。比如你適合存款獲取低收益,但是你投入了股票和期貨市場,這類理財產品風險就偏高了,最後可能本金嚴重虧損,反而理財不成還讓自己資金嚴重縮水。

    其次,在購買理財產品時一定要了解是固定收益還是浮動收益,這兩者風險是不同的,固定收益都是低風險,浮動收益風險都偏高,這點也要理解。

    最後,儘量學習寫基礎的理財知識,也就能認識風險了,除了固定收益理財產品,其它浮動收益產品的風險也有分大小,如果為了追求收益一旦涉入超過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理財產品中,也會懂得及時離場。

  • 3 # 遁逃者

    謝謝邀請。題主又是一個買理財不看合同的!現在買理財的途徑很多,但不管哪一種途徑,只要是正規的,都會明確告知你產品風險的,不過,不同風險等級的理財產品,風險也是不一樣的,為了更詳盡的解答這個問題,我特意查閱了多份理財協議,應該說風險型別很多,多達十幾種。

    一、政策風險

    大家知道很多銀行都有產品開發部,而大部分的理財產品都是這些部門“設計”出來的,而產品設計通常則是依據當前的政策和規定,但是如果為了政策發生了變化,就有可能讓產品發生變化,甚至出現違規,這樣的話我們買入的理財產品就有可能失效、解除或者提前終止,自然就會造成收益損失,甚至有些產品可能會損失本金,比如資管新規的落地,就有一大批理財產品受到了影響。

    二、信用風險

    這個也好理解,理財產品投付的物件出現違約了,不能按期、足額對付,自然就會影響到履約,比如我們買的一款理財,是投資某個公司債的,但是該公司經營出現問題,不能按期給付利息或者本金,嚴重的本金都能全部損失,對我們投資人來說,就是很大的風險。

    三、流動性風險

    這個更好理解,我們買的理財產品通常都是有時間週期的,而在產品到期之前,是不可以贖回的,但是如果這期間我們要急需用錢,怎麼辦?一點辦法都沒有,只能找別的辦法去籌錢,如此,一方面可能會增加我們的資金成本,另一方面也有可能讓我們錯過更好的投資機會。

    四、市場風險

    如果我們投資的理財產品,其基礎資產價值受到未來市場的不確定影響,出現波動的話,就存在風險,比如投資股票或者商品期貨產品的,投資標的大漲的話,我們的收益自然就高,但如果投資標的暴跌,那我們就有可能大比例損失本金,而如果再有槓桿的話,本金甚至可能全部損失。

    五、管理風險

    很多理財產品,尤其是高淨值資產客戶專享的理財產品,其淨值變化受到理財產品管理人的影響很大,尤其是股權類、債權類、債券和貨幣市場工具類的投資,受到產品管理團隊的經驗、能力、判斷力和執行力的影響,這也是為何有一些明星團隊發行產品受到追捧的原因。

    六、產品不成立風險

    產品如果募集規模達不到產品成立條件,也就是總金額達不到產品規模下限,此時,產品管理人就有可能以不能兌現產品預期收益條件為由,終止該理財產品。

    七、提前終止風險

    產品存續期間,有突發事件發生,或者產品設立的前提發生重大變化,發行人可能會選擇提前終止,這一條是最讓人不爽的,因為發行人有解釋權,作為投資者,實在是太被動了,所以買理財儘可能買入熟悉的產品。

    八、延期風險

    這也有點霸王條款的意思在裡面,通常,協議上的解釋是,如果產品投向標的的基礎資產不能及時兌現,那麼發行人有權利延期兌付(當然收益也會同步增加),但是這其實是留下了一個巨大的口子。

    九、資訊傳遞風險

    這個風險我覺得非常重要,大家有必要了解一下,什麼意思呢?就是說發行人在銷售該款理財產品時,可能透過一些途徑向投資者告知產品風險了,但是投資者自己沒有認真聽取介紹,或者也沒有認真查詢並閱讀,那麼也不能怪別人了。再者,我們在購買理財產品的時候,可能留下了聯絡方式,比如手機號碼,但是後來該手機號碼聯絡不上了,而產品發生變化的時候,工作人員沒有辦法聯絡到你,最後造成損失的風險,只有你自己承擔了,這個沒法怪到別人的。

    十、利率及通貨膨脹風險

    比如,我們買了某個理財產品,預期收益率往往時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了,但是如果產品存續期間,土壤央行調整了存款利率,而且幅度很大,結果導致我們買的理財還不如銀行定存收益。或者期間通貨膨脹得很厲害,導致我們的實際收益還是負的,這種風險,只能我們自己承擔。

    十一、稅收風險

    這個其實也可以歸類到政策風險裡面,只不過稍微特別一些,什麼意思呢?比如產品存續期間,國家突然要求,理財產品的收益要繳納一定比例的紅利稅(如同股票投資),此時發行人當然時不會承擔這個稅負的,那怎麼辦?也只能我們投資人自己承擔。

    十二、抵質押物變現風險

    什麼意思?我們買了理財產品之後,錢到了發行人的手裡,他們把錢借給別人,然後別人把資產抵押給他們,但是最後兌現的時候,抵押物的變現出現了問題,有可能導致我們的投資出現損失。

    十三、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

    這個其實有點像萬精油,很多場合都會提到的風險,比如發生大的自然災害或者戰爭等重大風險,導致我們投資的理財產品出現損失了,那麼也只能投資人自行承擔了。

    怎麼樣?看到這裡,大家是不是覺得頭大呢?不要以為這些風險都是隨便說說的,實際上這裡提到的任意一種,都是事實上曾經發生過的,那麼作為理財產品的設計者和發行人,他們是一定要把這個說清楚的。

    而我們作為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候,要能做到對號入座,綜合判斷之後再選擇合適的產品,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比如信用風險這一條,你就要了解該產品投資標的是什麼,然後用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去判斷這種投資會不會出現風險,投資一個不知名公司,和投資大型央企,那風險肯定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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