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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能靜婚變後首度在香港TVB《志雲飯局》開腔說明原委,外界一直指黃維德是介入其婚姻的第三者,但她就把離婚原因歸咎到自己身上,表示是因為失去了自我。雖然言語間透露與庾澄慶媽媽的生活模式融合不來,但她又大讚婆婆對她很好,並否認婆媳不和。伊能靜稱,至死庾澄慶(哈林)都會在自己生命中存在,但不後悔離婚,如果哈林將來擁有一個像小學教師般生活規律的女子,她會衷心祝福;而她就暫時不想談戀愛,若孤獨老死,也是自己的選擇。

    拍拖

    婚前從未同居過

    2006年,哈林上《康熙來了》時,面對蔡康永問起“你和伊能靜兩個,誰愛對方比較多”時,曾感性地說:“我自己覺得應該是我比較愛她,不過我比較不擅表達,所以大家無法感覺到。但其實這沒有一定的準確性,完全是站在我自己的角度來看的。”而在《志雲飯局》裡,伊能靜就剖白她初次相識就被哈林深深吸引,反而哈林一開始沒敢積極追求她。

    對哈林一見鍾情

    陳:你在什麼情形下認識哈林的?

    伊:其實在工作場合就見過幾次,因為我們差不多時間出道、出碟。一次一起參加活動,回來時一輛車,很巧他就坐在我旁邊。當時我已經聽過他很多音樂,那時中文歌是個悲風苦雨的時代,但一個男生很Sunny,跳出來唱:“我知道我已經長大了……”你就會被嚇住,所以當時就覺得好有能力、好有性格、好特別,好獨立。會去買他的磁帶來聽。

    陳:所以你一見到他,就已經一見鍾情了?

    伊:我從小到大都很喜歡那些有能力的人,很容易發現這個東西很好吃,這本書很好看,這個人很特別。我覺得自己有一種狗的嗅覺,感覺到他跟我是同一種氣味的人。

    陳:你有沒有聞到哈林哥其實大你9歲?

    伊:當時真的不知道。所以最初找他一起出來玩,他就說:你才剛成年,不可以的。他很乖,很孝順,媽媽管他管得很嚴。我認識他十幾年,他基本上沒有晚上不回家的。當時第一次見面,想跟他聊音樂,一轉頭他已經睡著了。下車之後他問我住哪裡,我心想:來了!每個男人都是這樣!當時我很多人追,各種階層都有,做音樂的、幕後的、有錢人的兒子,所以他一問我住哪,我心想:想送我回家?想追我吧。舊橋(段)啦,你OK的。我就回答說住在那裡,結果他說:“我住在跟你反方向的地方,很遠的,你小心些。”就這樣走了。凌晨3點放下一個18歲的女子在街上。

    我在戀愛的時候是個很受虐的人,獨立型的女朋友,不需要對我太好。我喜歡他有性格,兩人在一起時,可以說出不贊成我的地方;反而不喜歡別人跪在我的裙下。我覺得他很真誠,其實後面也無所謂誰追誰,一開始有些機會可以見面,比如做演唱會,會聊下音樂。後面認識了一些音樂人,大家會聚在一起,約歌、聽音樂,就這樣開始了。

    陳:他去你家還是你去他家?

    伊:當時是他來我家。但我們從認識到拍拖都過了很長時間,應該有一兩年。因為他不是我當初想象中的男朋友。

    陳:你想象中的男朋友什麼樣?

    伊:像白馬王子啊。

    從沒在街上牽過手 相識10年只看過3次電影

    陳:那你從認識他、一起拍拖到結婚之前,有沒想過同居生活呢?

    伊:沒有。怎麼可能?他們家那麼嚴格,而且一直都有擔心,因為我比他小很多,我又是偶像歌手,兩家公司都反對。一個是才子,一個是女生偶像,我是“夢中情人”,他是才子,這兩種人是不會在一起的。我們相識十幾年,從來沒試過在街上牽一次手。

    陳:會不會怪過他?

    離婚

    發誓分手跟黃維德沒關係

    強調哈林媽人很好

    陳:是什麼原因令這個婚姻要畫上一個句號?

    伊:我覺得是因為我慢慢失去自己。我要說明一點,就是絕對跟任何人都沒關係,是完全屬於我個人的問題,與任何感情都沒關係。(不是因為第三者的出現?)不是,這個我可以發誓來說,完全是因為我個人的關係。

    陳:你失去了自己的什麼?

    伊:我們之前沒一起住過,當我去到一個家庭環境之後……我覺得現在很多傳媒是不公平的,不是對我不公平,是對他不公平。報道說他媽媽對我不好,從來沒這件事,他媽媽對我很好,很欣賞我。吃飯時間,還有其他,我覺得她已經盡她最大的努力在遷就我了,她也很疼我。但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有時不是對與錯的問題,我沒法跟我媽媽一起住,但我很愛她,她也很愛我。我有我的生活習慣和生活方式。我活了30年,一個人起床、吃飯,一個人看著太陽發呆兩個小時,想著我的貓,我不想有聲音的時候,是安靜的。這些生活細節對我來說,是構成我這個人最重要的成分,甚至是養分。如果你拿走我所有的感官,對著24小時的電視,不準養貓,6點要準時吃飯,不能吃別的,別再看書……其實我有努力過的,如果有人看過我第一本書……當時有人說我不誠實,寫得自己這麼幸福。裡面有一篇文章,我寫著:“你慢慢幫我挖了一個洞,把我埋起來,生出另外一個我,而我還微笑著感謝你,埋葬了另一個我……”年輕時想著要幫家人賺錢,但到後來,你越來越想的是我終於可以要回我想過的生活,沒有精神壓力,沒有等待,是屬於我的一種生活。但是,這些甚至慢慢消失了。或者你會失去大家庭的溫暖,但同時你會要回屬於自己的孤單的某種快樂。有一種東西,是從小到大陪著我,很熟悉很熟悉我的一個朋友,就是孤單。

    陳:當你嘗試跟另一個家庭一起生活,發現很困難,有沒想過把這個問題提出來,跟哈林一起談?

    伊:我們沒有實質上去談過這個問題。因為我一旦提出來,可能解決的方法就是搬出去住,但以華人的角度來看是萬萬不妥的,因為老人家都這麼大年紀了,當時他媽媽的媽媽還沒過世,如果做出這樣一件事,我是沒辦法原諒我自己的。我沒辦法去勸一個人不孝順,我做不到。我覺得我都有很多很軟弱、很自以為是(的地方),以為自己可以令這件事變好的能力。

    陳:那你有沒有為兒子想過,你們倆分開後,他就沒有一個完整的家庭。有沒想過為這個家庭埋沒下自己的事業?

    伊:不可以說埋沒自己,因為不是說想去拍戲所以這樣,甚至我可以退出這個行業,但是我始終想要屬於我自己的生活。這不是說我婆婆對,還是我錯的問題,我覺得婚姻對兩個人都是很大的學問,學都學不完的。當我一夜之間發現是這樣,還有我們兩個都是公眾人物,這麼多人參與……讓我們沒有時間去改善生活中的細節,我覺得到後面我是節節敗退。

    自問沒資格帶走兒子

    陳:有沒有跟兒子解釋過這個狀況?他明不明白?

    伊:我覺得不用,因為第一,如果是一個很不舒服的環境之下,不如讓他看見一個最舒服的狀況。其實他沒什麼感覺的,因為首先這幾年我一直在內地工作,而且在臺灣有自己的房子,我也是寫東西到很晚,他很喜歡在我那玩。我跟哈林從來沒在他面前吵過架。所以從他明白事理的時候,就已經是這樣的生活狀況了。他覺得很好啊,因為媽媽對他說過:“你記得啊,我下班,你放學;你放假我放假。”他問過一件事:“我是屬於誰的呢?”我就對他說:“你不屬於任何人,我們只不過是你人生中一個必須者,寄居在我身體裡,我養了你18年,將來你就過你的人生。你失戀也好,你將來有成就也好……我只能夠照顧你,但不能夠幫助你的任何,在這個世界上成為你這個人,所以你是屬於你自己的。你只要知道一件事,就是無論你發生任何事,我們都在你身邊。”

    陳:你有沒問過小哈林想跟你還是跟爸爸?

    伊:沒有,沒這樣問他,也不應該這樣問,我也希望他跟爸爸多點,因為我已經沒資格要求從他(指哈林)身邊拿走任何東西,因為我已經拿走一樣很重要的東西,就是我。而且我知道他有人品、很善良,我知道他是個很好的人,所以將兒子放在他身邊,是一件幸福的事。哈利也問過:“為什麼你這麼忙呢?”因為他知道爸爸忙是很正常,但現在媽媽為什麼也這麼忙?我就會問他說:“你畫畫的時候,(為什麼)我次次叫你都聽不到,或者你會說‘再給多我十分鐘,求求你……’我說在我人生裡,也有一些時候是聽不到你叫我的。比如說作為一個演員,在遇到一個很好的角色的時候,我是聽不到的。那個時候我不是庾澄慶的老婆,不是小哈林的媽咪,我是一個叫伊能靜的人。”我這麼跟他說的時候,他馬上就明白了。他說:“我希望你聽不到我叫你的時候,你很開心。”他是一個跟我一樣星座、同一血型的孩子,一個很敏感、也是一個很開心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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