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表被動時,在文言文中是助詞,通常用在動詞前面表被動,如見棄、見笑、見欺。翻譯時可譯為“被”。但它不等於“被”,只是在主語被動地受到賓語的行為動作時才成立。假如是見告、見示、見教等,也是用在動詞前面,但不表被動,而是主語主動請求賓語施加行為動作,翻譯時,可譯為“請”,如請告訴我、請明示、請指教。
所以,見,並不表示“被”。
真正的“被”,屬於介詞,用在名詞或代詞前面引進行為動作的施行者。如被風吹走、被他人所殺。文言文如:《琵琶行》“妝成每被秋娘妒。”《廣州軍務記》“幸借天降大雨,房屋未被火燒。”《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
用法與“被”相同的是“為”。如:不為酒困;為鄉里所患;為予群從所得;為操所先。
你問題中的例子“被什麼什麼殺死了”,其中的“什麼什麼”是名詞或代詞,只能用介詞“被”或“為”,如“被吾殺之”;“為吾所殺”。
這裡絕不能用“見”,如“見吾殺之”。這裡的“見”後面是名詞或代詞,只能解釋為動詞“看見”,也就變成“看見我殺了它。”
表示介詞被的,還有“於”。如“不拘於時”,即不被時間限制。但“於”的用法與“為”不同,多見於介賓結構後置,通常前面是動詞或形容詞,如:苦於疾病(被疾病所苦);傷於劍(被劍所傷)。
見:表被動時,在文言文中是助詞,通常用在動詞前面表被動,如見棄、見笑、見欺。翻譯時可譯為“被”。但它不等於“被”,只是在主語被動地受到賓語的行為動作時才成立。假如是見告、見示、見教等,也是用在動詞前面,但不表被動,而是主語主動請求賓語施加行為動作,翻譯時,可譯為“請”,如請告訴我、請明示、請指教。
所以,見,並不表示“被”。
真正的“被”,屬於介詞,用在名詞或代詞前面引進行為動作的施行者。如被風吹走、被他人所殺。文言文如:《琵琶行》“妝成每被秋娘妒。”《廣州軍務記》“幸借天降大雨,房屋未被火燒。”《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風流總被雨打風吹去。”
用法與“被”相同的是“為”。如:不為酒困;為鄉里所患;為予群從所得;為操所先。
你問題中的例子“被什麼什麼殺死了”,其中的“什麼什麼”是名詞或代詞,只能用介詞“被”或“為”,如“被吾殺之”;“為吾所殺”。
這裡絕不能用“見”,如“見吾殺之”。這裡的“見”後面是名詞或代詞,只能解釋為動詞“看見”,也就變成“看見我殺了它。”
表示介詞被的,還有“於”。如“不拘於時”,即不被時間限制。但“於”的用法與“為”不同,多見於介賓結構後置,通常前面是動詞或形容詞,如:苦於疾病(被疾病所苦);傷於劍(被劍所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