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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大偉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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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白飯粒生活錄
離婚後,當然沒有義務贍養對方的老人。
如果孩子判給了對方,加之當初其父母對你也不錯,平時主要是對方的父母幫忙帶,那你去探望的時候,多關心一下老人,或者買一些東西過去,都是不錯的方式,人嘛都需要他人的關心。
如果不是,就不要太聖母心,別人父母那是別人要盡的義務和責任,我們也是因為締結關係而成為一家人,當關系解除時,相應的義務和責任也就消失了。
離婚後,就應該調整自己,好好賺錢,做好一名媽媽或爸爸的角色,對孩子負責,多多陪伴孩子,與孩子做好溝通,建立感情好聯絡才是最好的選擇。
至於其他的就不要操心了,心的空間有限,沒必要的內容,就不要放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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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農子弟之五福臨門
原本兒媳就沒有贍養公婆的義務,女婿也沒有贍養岳父母的義務。但是在婚姻存續期間,丈夫有協助妻子贍養岳父母的義務,而妻子有協助丈夫贍養父母的義務。同時,法律又規定,喪偶的兒媳或丈夫贍養了對方父母后,可成為第一順序繼承人,享有繼承老人遺產的權利。
另外,贍養老人是自古以來的一種社會美德。有時侯,我們不應該把處理事情的態度冷冰冰化,讓人情薄似紙片。這是一種社會良知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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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唐先明75443043
請問:婚都離了,你以什麼‘’名份‘’去履行對‘’前岳父岳母‘’的贍養義務?
依我之見:按中國的一句俗語說‘’名不正丶言不順丶則事不成‘’,夫妻關係存續期內‘’翁婿關係‘’之間依法相互就沒有贍養義務,更何況現在夫妻婚姻關係解除了,連‘’翁婿‘’之名份都沒有了更沒有對‘’前岳父岳母‘’的法律上的贍養義務了。
一,根據中國現行《繼承法》之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撫助贍養年老父母的義務。這裡的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指的是‘’子女‘’,也就是法律規定的婚生子女丶非婚生子女丶擬製血親的養子女,法律規定的‘’父母‘’而最為重要的是指血親父母、養父母。而根據提問者所述案例,在你與前妻在婚姻存續期間與妻之父母因聯姻而形成了翁婿關係,即你將妻之父母稱呼為‘’岳父岳母‘’,而這裡的岳父岳母關係會因離婚而終止,因此,法律規定的父母並不包括‘’岳父岳母‘’,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女婿或媳婦作為子女沒有對岳父岳母和公公婆婆的贍養的法律義務;
二,同理,翻遍了整個《繼承法》也均無‘’岳父岳母‘’及‘’女婿和媳婦‘’的法定繼承人之名份規定,也就是說假設一旦岳父岳母或公公婆婆去世留下有遺產,從法定繼承的角度,女婿和媳婦是不具有法定繼承人的主體資格,根據法律‘’權利與義務同等‘’之原則,沒有權利自然就沒有義務,結合本案例,即使本案例中的女婿仍然與妻保持正常婚姻關係,假使岳父岳母去世留有遺產,除留有遺囑並依遺囑優先原則以外,女婿也沒有繼承岳父岳母遺產的主體資格。
三,話又回到開頭一一根據提問者所述現在夫妻已離婚,‘’翁婿關係‘’已依法不存在了,你去贍養己離婚的前妻父母以什麼名份?法律上你沒有任務贍養‘’前岳父岳母‘’的義務,請注意這叫做‘’前‘’岳父岳母,中國有句俗語叫做‘’名不正丶言不順‘’嘛!
當然,你與前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果‘’一一你前岳父岳母在你們婚姻存續對你就象親生兒女一樣關懷備至,並且對你的親生兒女從小生下來一直到長大成人,你的前岳父岳母付了他們太多的心血,也減輕了你們的負擔。人,是講良心的,你們婚雖離了,但,從人講良心的角度,你發自內心自願去關心照顧‘’前岳父岳母‘’從建設社會和諧的人際關係出發是值得點贊和鼓勵的。一一但是,我仍然要說這不是法律上的贍養義務,而是作為講良心講道德的之舉。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不當之處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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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江曉01
沒有。根據中國民法,子女有贍養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媳婦或女婿是沒有義務的;也就是說,就算在婚姻存續期間,你也沒有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離婚了,你跟對方父母就沒什麼關係了。當然,也有一些特殊情況。比如,我單位大院有個老太太,與媳婦的關係特別好。由於兒子不實在,在外面與別的女人亂搞,兒子、兒媳離了婚。她把兒子趕走了,跟媳婦、孫子住在一起。前兒媳照顧她生活,她把存摺交給前兒媳,把房子過給孫子,認前兒媳作女兒。兒媳變女兒,也就對老人有照顧和贍養義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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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Daisy6994
一. 且先不說國家法律沒有要求離婚後有贍養岳父母或公婆的責任和義務
二. 從情理上來講,不贍養也無可厚非
1. 都說有付出才有回報,父母正是因為對子女們付出心血,養育他們長大成人,才獲得了孩子們贍養的責任和義務。
對於女婿/兒媳而言,岳父母/公婆對他們有絲毫的養育之恩嗎?顯然沒有,那自然也不好強求他們對你們進行贍養。
2. 對於那些在子女婚後盡力幫襯孩子們的父母,孩子們想必也是看在眼裡,記在心裡。當老人們需要幫助時,即便是女婿和兒媳,孩子們也是會盡力的。
3. 當然,也會有知恩不報的白眼狼,估計數量還不在少數。所以,作為父母,一旦孩子們成年,就要適當學會為自己的未來“籌謀”了。親生的尚可運用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但對於“非親生”的,只能一聲嘆息了。
4. 最後,對於那些絲毫不幫襯子女、家庭關係不和諧的老人們,只能對你說,“自己一定要好好照顧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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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但協助的義務不是贍養義務,所以贍養人的配偶不是法定的贍養人,且協助的義務只適用於夫婦關係存續期間。
若贍養人同其配偶解除婚姻關係,或者贍養人死亡,那麼,配偶一方協助贍養的義務就自動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