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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鄒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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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恰雞簡
個人觀點不要複合,有些錯有第一次肯定有第二次。其實當你在問這個問題的時候你心裡就已經有了選擇,只是你在猶豫,更準確的說是不相信!
至於你們是怎麼分手的這一點我不得而知,我也不敢貿然推測,我簡單點闡述一下我個人的一些想法無外乎兩種情況。
一、當初是她先提的分手,那她回來找你無非就是賴著你(備胎),說難聽點就是她離開你以後遇到的男人都不如你,不僅不如你還被人玩的團團轉!所以剛好湊同學聚會告訴你想複合。六年了物是人非你清楚她經歷了什麼嗎?一個女人一旦跟你說分手那就是不愛你了,對於曾經一個不愛你的人放棄你的人,你還敢愛嗎?
二、她很愛很愛你愛到骨子裡,有一天你跟她說分手,她被傷的遍體鱗傷。最後她選擇逃避選擇離開,來緩解痛苦。六年的時間裡還沒把你忘掉,可想當初愛的多深,這六年裡又遭遇了什麼。 六年的時間完全可以改變一個人卻沒能改變一個人的❤!
以上兩種情況如果是第二種我覺得如果你也是單身的話不妨嘗試著愛,儘量彌補以前的過錯,畢竟當初也愛過!
如果是第一種那就婉拒畢竟是在同學聚會上嗎,告訴她自己的態度闡明自己的觀點告訴她餘生各自安好互不打擾。
略表拙見,如有不妥之處還行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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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東方教主的情感頻道
很多人和我說不知道前任回頭該怎麼處理,其實我們的決定無非就是選擇和好或者不和好,其實標準非常簡單,那就是導致你們分手的原因有沒有得到修復。
一大部分人頭腦一熱,覺得捨不得、心軟,同意了複合,但是如果原來的問題仍然沒有解決,你們註定還會因為原來的問題發生爭吵和裂痕,甚至進一步擴大兩個人的縫隙,以致你們的感情一次次受到更加嚴重的傷害,最終還是面臨分開。說得難聽一點,前任就是一坨屎,時間久了變成巧克力的顏色,你忍不住撿起來嚐了一下,結果發現還是一坨屎。
所以在決定複合之前一定想一想,問題是否得到解決,或者至少有了解決的方法,在這個情況之下,如果兩人還有感情和愛,複合以後得到良性的修復和發展,才能長久下去。
切記,舊傷口治癒以後,再選擇複合,否則剩下的只是兩個愈加血淋淋的痛苦的人,尤其像你這種六年之後的,一定要審視一下當下你們合不合適,在一起有沒有發展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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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蝸牛正在狂奔中
這麼久了,我覺得還是慎重考慮一下,也許他累了不想再付出了就找你將就一下,將來有比你更好的出現,再次分手很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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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路過申城
六年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六年時間也許你們各自都經歷了許多事。如果再次見面還有那種心跳和好感,如果以前沒有很大隔閡不防可以再給彼此一次機會,俗話說情人還是老的好,畢竟有過感情基礎在那也很瞭解對方了相處起來更輕鬆些。從新開始去認識瞭解一個新的人要比跟一個老朋友相處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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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題條件是你現在是否單身,是不是有現任,如果沒有就好辦,如果有就比較難為嘍。
第一,和好是一個開端。再次相遇說明有緣,值得珍惜,常言說:“千年修得同船渡,萬年修得共枕眠”,能夠再次相遇,並且前任能夠再次放低姿態,充分說明有緣份,有緣份就應該珍惜和考慮。
第二,重新審視戀愛。六年的時間,足以改變一個人,足以讓一個人轉變,不管前面是什麼原因分手。事過六年,他能夠依然追逐你,這足以說明他(她)原初衷不變,也正好是一個審視自己戀愛觀的過程。
第三,處理好前任與現任關係。題幹中沒有說明有沒有現任,既然已經出現了前任,就說明應該是有現任的,這時候就是處理好前任與現任的關係。與現任的關係牢固,自己篤信現任沒有什麼問題的時候,就應該快速回絕前任;如果現任還不及前任的話,可以考慮前任的和好,但必須果斷拒絕前任。當然,這個時間的比較是難免的,完美的人幾乎沒有,需要忍痛割愛和決擇。
綜上,緣份這東西有時來的得早,有時來得晚,只要沒有確定的時候就可以進行選擇,選擇的時候處理恰當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