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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藍色楊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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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純鈞LHGR
其實,早就有人研究過此案。按照清代法律,薛蟠雖然打死了馮淵,也不應償命。若賈雨村因此判薛蟠死刑,那賈雨村可真該殺了。
不要以為什麼都是死刑!你們這幫孩子,回到古代各個都是酷吏。
首先,香菱是柺子拐來賣的,馮淵、薛蟠俱屬於買贓。在《大清律例·刑律》中,屬於“坐贓”罪,不論如何,是有實罪的。所謂“贓分而不應受,無贓而罪不能免”,在此事件裡,馮淵、薛蟠二人,罪行全部夠“枷號一月”。
但是,馮淵原有男風之好,雖然“立誓再不交結男子”,但這是靠不住的。兩方爭風,這種情況在《大清律例·刑律》中屬於“以故鬥戲殺傷”,而馮淵有妻,薛蟠無妻,《大清律例》允許納妾但不支援納妾,因此馮淵屬於“因奸成鬥”,薛蟠又沒成奸,又沒有親自動手,而是讓手下人動的手,他有的是理由可以狡辯,所以就算賈雨村秉公辦理,最高也只能判薛蟠“杖二百,徒十五年”。
馮淵吃虧就吃虧在他已經有了老婆,而且過去“好男風”,所以怎麼判,他也比薛蟠更倒黴些。
當然了,正常杖二百估計也差不多把薛蟠打殘了,再加上十五年徒刑,正常情況下薛蟠大概也活不了。
但是要正經依照律法,就是這麼個結果。
而賈雨村要是秉公執法的話,估計會被薛家暗殺。首先肯定是丟官罷職,之後薛家肯定來報仇,而像賈雨村這種被多次罷官的人,由於複用的希望太渺茫,也不會有誰特別關注他。所以,他最大可能的結局,就是事後被薛家派人神不知鬼不覺暗殺掉。
而薛蟠案,薛家必定還要再找人解決。薛家財大勢大,到最後還是能輕鬆讓薛蟠脫罪。
換句話說,在那樣的情況下,就算賈雨村不徇私枉法,也沒什麼意義。
如果按法律判薛蟠死刑,賈雨村會是什麼下場?
我認為下場只有一個:賈雨村革職審查,馮淵案打回重審。
《紅樓夢》中,門子向賈雨村提供了一個“護官符”,內容是:
“賈不假,白玉為堂金作馬。【寧國、榮國二公之後,共二十房分,除寧、榮親派八房在都外,現原籍住者十二房。】
阿房宮,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個史。【保齡侯尚書令史公之後,房分共十八。都中現住者十房,原籍現居八房。】
東海缺少白玉床,龍王來請金陵王。【都太尉統制縣伯王公之後,共十二房。都中二房,餘皆在籍。】
豐年好大雪,【隱‘薛’字。】珍珠如土金如鐵。【紫薇舍人薛公之後,現領內府帑銀行商,共八房分。】”
據此“賈王史薛”四大家族的關係,是“一榮俱榮,一損俱損”。薛蟠打死了人,數年逍遙法外,如果這次薛蟠被依法判處死刑,第一,薛蟠是薛家唯一兒子,薛家會繼續採取一切手段打點關係,動員一切關係為薛蟠開脫;第二,薛蟠能逍遙法外,那就要追究包庇人的責任。誰包庇了?前任脫不了干係,賈政、王子騰也脫不了干係;第三,賈雨村現在的官位就是賈政給的,結果薛蟠被判了死刑,賈政臉面何在?賈政豈會善罷甘休。
所以,在當時實際環境中,即使賈雨村判薛蟠死刑,也執行不了,一定會被四大家族的權勢打回重審,等待賈雨村的命運一定是革職審查,薛蟠依然能夠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