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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七哥的寫作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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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剛哥說教育
在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就是個幌子。90%都是騙局而已,這裡面有的一開始的目的動機就不純,就是為了圈錢吸金的,還有的一開始設想不錯,發展的路上就跑偏了,結果也成了騙局。
網際網路就是個技術和工具,在某些方面可以帶來革命性的發展,但是在金融方面,本來就是一個充滿欺詐與邪惡的名利場,再引入網際網路技術,安全性和徵信體系又非常不健全,只能激發出人性更多的惡,讓行騙更加方便,偵破更加複雜。
這些年打著金融創新、網際網路金融的幌子搞出來的形形色色的“創新試驗”,已經給中國經濟社會帶來了廣泛的負面影響,事實證明,這是個錯誤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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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君子上善若水
可以發展。這不是重點,不過我更想說的是:按照一些專家的說法只要是明碼標價,不強迫,交稅就合法。所以是合法的。所以,成人生理需求服務費也應是合法的。一明碼票價,二不強迫,三交稅。而且可以大大減少社會強姦案的發生,解決光棍的心理和生理問題,同時為增加了稅收收入做了積極的貢獻,利於家庭的穩定,減少第三者的出現頻率,也有利於合諧社會的建設。可以早讓大家進入全面小康,提高各方收入。比如:農民可在每村路口明碼標價:此樹是我栽,此路是我開,要想過此路,留下服務費,每人一萬。1、是明碼標價。2、不是強迫的。3、可以快速走上致富路。袁隆平也可以向每個人明碼標價:吃飯要稻子變飯服務費,每餐100元。1、是明碼標價。2、不是強迫的。3、你可以選擇吃飯,也可以選擇不吃飯的呀。一切皆可盤,一切皆可收服務費,只要明碼標價,只要是不強迫,只要交稅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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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0734179912
想法是好的,但在沒有任何保障體制下發展就是好事變壞事.當前p2p集中爆雷就充分反映了這是個決策性錯誤,政府為追求政績,不考慮風險造成涉眾金融事件,應該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必須嚴懲,還受害群眾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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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互金紅榜
隨著通訊技術的發展,網際網路+全產業覆蓋,網際網路+金融順應時代的發展自然產生。
網際網路金融的本質依然是金融。
與傳統金融的區別僅僅是傳播介質的改變而已。
比起傳統金融,網際網路提升的是產品傳播速度,操作便利性。
正確和錯誤,在於金融本身。
金融產品好,網際網路加快產品的傳播,以線上操作為主,減少企業的人員成本,使得使用者體驗更好。
金融產品壞,網際網路加速理財騙局,高利貸傳播,造成損失自然變大。
在把握好金融產品的前提下,發展網際網路金融完全沒錯。
但如果金融產品無法做好,後果自然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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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問題換個角度去思考,比如,金融發展是否需要藉助網際網路技術,可能答案就不一樣了。
首先,網際網路金融不是P2P,它只是網際網路金融的一個創新的分支而已,極小的一個分支,在剛出現的時候,國家也沒限制,也沒打壓,因為創新需要發展空間,政策指導是滯後的,定向的法律更是空白,國家也在摸石頭過河,全球都是如此,Lending Club在美國也是緩慢發展了多年之後才走向資本市場的,所以,這裡面有個誤區,在國內只要提起來網際網路金融,大家想到的就是P2P,然後又把P2P和騙子聯絡在一起,其實這比較片面。
網際網路金融是發展的必須,傳統銀行的業務之一是結算,也是金融機構出現的本質,而現在,結算只靠刷一下二維碼就可以了,無現金無卡時代就是由網際網路技術催生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技術)實現的,這就是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一個里程碑,同時,銀行的吸儲、信貸、投資、同業、包含證券交易的一級市場、二級市場以及各類金融類電子票據的開具、流通、結算,當然也包含徵信系統的發展都是金融的一部分,這些都是隨著網際網路技術逐步成熟而得到有序、良好發展的,所以,不要誤解網際網路金融,他不是忽悠人的空中樓閣,更不是騙子專用的技術,只是在發展程序中出現了一些利用這個技術而取不義之財的人而已,因此,也建議使用者投資人(老百姓)跟著行業一起發展,一起學習,一起成長,一起幫助國家建立有序的、良性的網際網路金融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