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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說故事的小仙女

    不怎麼看,對於普通人來說,在拯救他人生命的同時需要先保證自己生命的安全。

    你會想去救別人,說明你心地善良,但盲目的去救人,說明你對你父母親人的不負責,任何時候都不應該衝動,一時衝動可能會多一條生命逝去,我非常不贊成這樣的行為。

    你可以向別人大聲呼救,或者拿可以浮起來的東西扔給他,現在手機人人隨身帶,可以打呼救電話

    對於不會水卻下水救人,我只能說,

    腦闊有毛病

  • 2 # 戰魂尤在

    我的第一反應是:傻子,腦袋有坑。想救人必須有能力自救,自己的安全都無法保證,有什麼資格去救人?那不叫救人,叫為虎作倀。去一個死一個,我們老家有句俗話:有七尺腿,才能穿八尺褲。水裡救人和其它地方可不一樣,是人多就行的,不會水的去得越多,也就死得越多。這就是好多地方本來只死一個,結果卻死了一堆,就是因為沒腦子的太多。雖然自己的親人落水,救人心切可以理解,在下水之前就沒感覺到害怕?

  • 3 # 沛沛-xu

    救人心切,好多就是下意識的,忘記自己不會遊,精神可佳。所以,一定要讓孩子學會游泳,不為去救他人,最起碼能自救,不給別人添麻煩。

  • 4 # 飄落5827253310

    謝邀請。不會游泳卻跳水救人的好人,他們可能都是屬於急脾氣人,只想著救人卻忘記自己本身並不會游泳。他們的精神可嘉!但行為不可取!因為自己還不能自救,又怎麼再去救人?!萬一有個閃失,那可真是得不償失了!可透過呼叫、報警來尋求幫助,這也是對落水者的最大幫助了!

  • 5 # 鄭書喜

    謝謝邀請,這種精神可貴,但不值的提倡!因為你的能力達不到救人性命的本事,要想救人就必須有救人的本領,不然你也成這了落水者,反被人救。一個落水者,反倒成了倆個被救者。但他的精神可貴,可嘉!值得會游泳者中大力提倡,見義勇為,救人於危難之中!

  • 6 # 和諧131679225

    謝謝邀請,既然知道自己不會游泳,當發現有溺水事故時,還奮不顧身地跳入水中搶救溺水者,這種精神值得我們學習,但他的這種行動不宜提倡。因為,救人是為了他人重新獲得新生,若如不會水硬要跳入水中該獲救的人沒有救出,極有可能還要搭上自己的性命,這是一種超出自己能力的表現。1、你沒有水性,當遇到溺水者時,可以選擇大聲呼叫、電話報警的方式,引起周人的注意,使會水的人挺身而出,最快地救出溺水者;2、不會水性不可以當勇夫,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也沒有人會責怪你見死不救,但一定要做到力所能及的事,盡力了也就無憾了;3、不提倡明知自己力不從心,還要意味著救人,只能使事越搞越亂,更不利於施救現場的各項工作,耽誤救人速度等;4、最好的辦法就是:(1)不慌張、不亂了方寸,有條不紊地組織施救。(2)發現溺水者,及時報警、大聲呼救,使有水性的群眾及時救人。(3)距離岸近時,可用長物遞到落水者身邊,讓其抓住再慢慢拖上岸等。(4)配合施救者做好施救各項輔助工作等。所以說,不會水性救人勇氣可嘉,但不能提倡非得跳入水中救人,量力而行,報警和呼叫周圍會水的人救人,這樣會為施救贏得時間和使落水者最大可能成功獲救。總之,救人之前先必須保護好自己,才能最大限量的救人於危難之中。對否,個人之言,僅供參考,如有不妥,敬請見諒!

  • 7 # 大海142581829

    頭腦不冷靜,做任何事情結果都應該朝好的方向發展,不會游泳去救人結果是最糟糕的,應該冷靜,先看看附近有沒有人,呼救,沒有打電話求救,電話那頭會就近派人救援,一邊想法求救,一邊就地觀察有沒有可用的有效救援工具,比加長竹竿,或木頭,救人先自保,但事情總是千鈞一髮,容不得人權衡再三,一個熱心腸的人,點贊

  • 8 # 美好時光SCS

    我認為,“一個不會游泳的人,卻跳水救人”,思想是好的,出發點無可挑剔,而行動上卻是冒失、蠻幹的。

    因為:

    一、施救者是救人,不是去送命

    某地方有人落水,聽到或看到的個別人奮不顧身跳進水中,結果被淹死的事件。

    我認為,救人者是救人,不是去送命。不能在那萬分危急的緊要關頭,失去理智。自己連一點游泳常識都沒有,實踐就更不用說了。你去救人,憑什麼去救,甚至有一部分還抵不上落水者有游泳經驗。是他救你,是你救他。不能白白去送死。

    二、施救者心存做好事的思想驅使

    在大力弘揚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今天,時時有好人幫忙,處處有正能量。作為施救者在看到別人身處險境之時,心存正義、慈善、忘我的高尚思想不可否認,是值得人們稱讚與尊重的!

    但是,施救者僅僅有這一思想是遠遠不夠的,還要有紮實、有效的救人本領。所以,不要逞一時之英雄,我思想多麼好,我想學雷鋒為人民作好事。無救人本領而去救人,實不可取。

    那該怎麼辦呢?

    1、施救者岸邊呼救會水的人前來救援。

    2、附近有救生器具的,儘可能扔給落水人。

    3、同落水人通話,穩定情緒,贏得救助時間等等。

    以上是我的一己之見,錯誤之處在所難免,望廣大友友批評指正。

  • 9 # 清清淡淡的好

    這個問題讓我回憶起了我10歲時,我二爺家的二兒子,也是我小叔,當時我上小學四年級他去考初中,回來時幾個朋友由於天氣熱,要去一起游泳,結果其中一個小夥伴在水中玩耍時不慎溺水,我小叔去救他,結果兩個人溺水身亡,給兩個人的家庭帶來了極大的痛苦,值得人深思的是我小叔水性特別好,最後還是死,因為人在溺水時抓到的東西他會死不放手,萬一在水中被他抱住,必死無疑!那對於不會水的人更不能輕易去救人了,應該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比較好,但是對於這些不會游泳還要去救別人的人怎麼去看呢?

    首先,我很佩服這種見義勇為、捨己為人的行為和精神,在社會上也聽到過很多這樣的英雄事蹟,這種精神是值得讚揚的,現在這社會也缺少這種精神!如果換成是我也未必有這個勇氣去求別人,

    其次,我感覺救人也要看自己的實力,自己不會游泳可以去找會游泳的人去救他,這樣就不會損失兩個人的性命了,如果是淺水區,去救也是可以的!

    再者,在新聞上也看到了很多這樣的事蹟,為了救一位失戀跳河自殺的少女,年輕小夥溺水身亡,這樣的事蹟太多了,對於這樣的行為表面上是見義勇為實者為愚蠢的行為!

    總之,生命可貴的,在生命失去的面前人人平等,都有選擇生命的自由,有救的權利,也有不就得自由,即使不救也不要採用道德綁架的方式去對待那些不救的人

  • 10 # 走出來的農家子

    不會游泳還跳下水去救人,說難聽一點是害已又害人,為什麼這麼說呢?是因為你不會游泳,跳到水裡,你自身都難保,還怎麼能去救其他落水的人,除人救不上,還又多了一個落水者,這就是添亂了。

    正確的做法,應當是趕緊喊叫附近有會水的人去救,或用旁邊現場有的物件施救,比如說木頭,輪胎,長竹杆,包裝泡沫等,只要是能接觸上落水者即可。也可只要是能在水中漂浮起來的東西,扔到落水者旁邊即可。

    在別人有難時急於施救的精神是好的,但方法是不可取的。救人總的原則是:在保護自己生命安全的情況下,才能施救。若與需要幫助的人同歸於盡是不可取的,這是對別人生命的漠視,同時也是對自己生命的漠視。

    就是會游泳的人,對落水者施救也是不專業的,因為專門的救生員是經過訓練的。落水者在那種情況下,力氣是非常大的,只要抓住個東西就往下拖。往往對施救者造成很大的安全隱患。所以專門救助落水者的救生員是經過特殊訓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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