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內部有:
局長,副局長,局辦公室主任、人事科長,基礎教育科科長、計劃財務科科長、勤工儉學科科長、行政審批科科長、基本建設科科長、招生辦主任、教研室主任
單位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教育政策法規,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的發展 規劃。
2、綜合管理全市的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兒教育等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 評估。
3、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組織與領導全市的教育科研活動,檢查督導 中小學課程計劃的執行,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
4、管理全市的教師隊伍,包括師資配置、考核聘任、培訓培養、職稱評定、勞資福利等 工作。
5、負責全市教育經費預決算和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審計監督、公費醫療管理等工作; 負責全市教育教學設施建設、教育技術裝備和管理;負責領導和組織校辦產業工作。
6、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抓好學籍管理與研究生、大中專畢 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紀檢監察組織受理範圍:
1、學校在職教師的違規違紀行為。
2、學校除收費檔案規定以外的收費行為。
各科室的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本局機關文秘、綜合材料的起草、綜合調研、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督查、資訊、信訪、機關財務、機關後勤、小車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老幹部工作及學校領導班子實績目標考核工作;指導全縣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引進,指導全縣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全縣各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幹部教育、培養、考核、選拔、監督、管理工作和所屬基層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規劃指導教師管理、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師範類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教育科技外事工作;負責縣屬學校統戰工作、青年團工作及計劃生育工作等。
(三)基礎教育股
制定全縣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計劃;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特殊教育、掃盲教育、學前教育;參與對青少年校外教育機構的管理和指導;指導基礎教育改革和課程改革;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勞動、國防教育、少先隊、資訊科技教育,組織全縣各級會考和期末檢測工作;管理全縣性學生競賽活動;負責普通高中和初中招生、學籍管理;負責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教材、教輔用書和學具的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義務教育和素質教育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協助搞好“普九”督導評估、教學研究和教師培訓工作。
(四)計財股
負責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計劃;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和審定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設定,提出學校佈局和教育結構調整的意見;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教育基建計劃編制和實施,編制教育經費預算方案和各項教育經費的分配、管理、使用;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紀檢監察內審室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負責本系統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內部審計監督和治理中小學亂收費;負責稽核縣教育局出臺的政策法規檔案和重大決定;負責教育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受理與本股室職能相關的信訪案件,查處本系統內的各種違法違規違紀案件。
(六)督導室
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義務教育、掃盲教育和素質教育進行檢查與指導;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小學校、中等和中等以下的職業學校、成人學校、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以及幼兒園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進行評估;承辦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制定督導室職責範圍內的各種評估細則及實施方案。
(七)教育工會
在局黨委的領導下,協助縣教育局各項工作;領導縣教育系統各基層工會工作和婦女工作,指導學校教代會建設,代表和維護廣大教育職員工合法權益;民主評定全縣教育系統的各級領導幹部;救濟、扶助教育系統困難教職工;聯絡局“兩協一委”工作,開展有益活動,活躍教職工生活;代理學生保險、學生防疫業務。
(八)招生辦
負責全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以及普通中專招生;負責組織高考、成考、自考。
(九)城教辦
積極推進農科教結合,組織指導鄉鎮農校工作,多渠道、多層次開展科技培訓,培養實用型人才,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培養科技帶頭人和技術骨幹;鞏固教育成果,堵住新文盲產生;加強成人教育、幼兒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等。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勞動者素質。
(十)勤管站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勤工儉學工作、學校的綠美化工作和教育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等。
(十一)教研室
負責全縣中小學教育教學業務的管理和指導、教育科研的管理和指導、新課程改革實驗的研究和指導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校本教研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相關學科的奧林匹克競賽活動、組織指導全縣高考備考及中小學期末質檢命題工作等。
(十二)儀電站
負責全縣教育裝置的裝備、資訊科技教育、學校電腦教室裝置的維護、學校的實驗教學。
教育局內部有:
局長,副局長,局辦公室主任、人事科長,基礎教育科科長、計劃財務科科長、勤工儉學科科長、行政審批科科長、基本建設科科長、招生辦主任、教研室主任
單位工作職責: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教育政策法規,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教育的發展 規劃。
2、綜合管理全市的普通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幼兒教育等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 評估。
3、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組織與領導全市的教育科研活動,檢查督導 中小學課程計劃的執行,促進素質教育的實施。
4、管理全市的教師隊伍,包括師資配置、考核聘任、培訓培養、職稱評定、勞資福利等 工作。
5、負責全市教育經費預決算和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審計監督、公費醫療管理等工作; 負責全市教育教學設施建設、教育技術裝備和管理;負責領導和組織校辦產業工作。
6、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抓好學籍管理與研究生、大中專畢 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紀檢監察組織受理範圍:
1、學校在職教師的違規違紀行為。
2、學校除收費檔案規定以外的收費行為。
各科室的主要職責: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本局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落實;本局機關文秘、綜合材料的起草、綜合調研、文書檔案管理、機要保密、督查、資訊、信訪、機關財務、機關後勤、小車管理、安全保衛等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老幹部工作及學校領導班子實績目標考核工作;指導全縣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強人才培養、使用、引進,指導全縣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全縣各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幹部教育、培養、考核、選拔、監督、管理工作和所屬基層組織黨的建設工作;規劃指導教師管理、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師範類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教育科技外事工作;負責縣屬學校統戰工作、青年團工作及計劃生育工作等。
(三)基礎教育股
制定全縣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計劃;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特殊教育、掃盲教育、學前教育;參與對青少年校外教育機構的管理和指導;指導基礎教育改革和課程改革;指導學校德育、體育、衛生、藝術、勞動、國防教育、少先隊、資訊科技教育,組織全縣各級會考和期末檢測工作;管理全縣性學生競賽活動;負責普通高中和初中招生、學籍管理;負責全縣中小學校、幼兒園教材、教輔用書和學具的管理工作;負責中小學義務教育和素質教育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工作。協助搞好“普九”督導評估、教學研究和教師培訓工作。
(四)計財股
負責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計劃;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和審定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設定,提出學校佈局和教育結構調整的意見;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教育基建計劃編制和實施,編制教育經費預算方案和各項教育經費的分配、管理、使用;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五)紀檢監察內審室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負責本系統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內部審計監督和治理中小學亂收費;負責稽核縣教育局出臺的政策法規檔案和重大決定;負責教育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受理與本股室職能相關的信訪案件,查處本系統內的各種違法違規違紀案件。
(六)督導室
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義務教育、掃盲教育和素質教育進行檢查與指導;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小學校、中等和中等以下的職業學校、成人學校、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社會力量舉辦的教育機構以及幼兒園的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進行評估;承辦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督導機構交辦的其它事項;制定督導室職責範圍內的各種評估細則及實施方案。
(七)教育工會
在局黨委的領導下,協助縣教育局各項工作;領導縣教育系統各基層工會工作和婦女工作,指導學校教代會建設,代表和維護廣大教育職員工合法權益;民主評定全縣教育系統的各級領導幹部;救濟、扶助教育系統困難教職工;聯絡局“兩協一委”工作,開展有益活動,活躍教職工生活;代理學生保險、學生防疫業務。
(八)招生辦
負責全縣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以及普通中專招生;負責組織高考、成考、自考。
(九)城教辦
積極推進農科教結合,組織指導鄉鎮農校工作,多渠道、多層次開展科技培訓,培養實用型人才,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培養科技帶頭人和技術骨幹;鞏固教育成果,堵住新文盲產生;加強成人教育、幼兒教育教師隊伍建設等。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工作,提高勞動者素質。
(十)勤管站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的勤工儉學工作、學校的綠美化工作和教育系統的安全生產工作等。
(十一)教研室
負責全縣中小學教育教學業務的管理和指導、教育科研的管理和指導、新課程改革實驗的研究和指導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校本教研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相關學科的奧林匹克競賽活動、組織指導全縣高考備考及中小學期末質檢命題工作等。
(十二)儀電站
負責全縣教育裝置的裝備、資訊科技教育、學校電腦教室裝置的維護、學校的實驗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