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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湖南衡陽市衡南縣發生了一起“13歲學生錘殺父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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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妙爸超努力

    湖南去年的第二起慘案,真的挺可憐的,兇手真的是可憐的危險因素。。。

    事情經過

    2018年12月31日晚6:40左右,湖南衡南縣三塘鎮學塘村灣塘組發生了一起孩子錘殺父母的慘案。。。

    訊息指出,犯罪嫌疑人羅峰出生於2005年6月,案發時年僅13歲,是三塘鎮華星學校的初一學生,只因家庭糾紛,羅峰錘殺了自己的一雙父母,並逃逸現場。

    死者譚金花,羅峰之母,45歲,先天性弱智。死者羅積春,羅峰之父,51歲,二者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通緝令

    兇手雖是未成年,但衡南當地公安還是給予了足夠的重視,對於提供線索或直接抓獲嫌疑人的群眾,警方將獎勵1到3萬元不等。

    兇手羅峰,男,漢族,現年13歲,在同齡人還在求學的時候,他已經淪為逃犯。。。

    關於慘案的想法

    看到新聞後,真的是為這一家人感到難過,尤其在瞭解到他們的家庭情況之後,很難去批判誰的對錯。

    像這樣撫養都吃力,完全沒有教育能力的家庭,我們身邊到底還有多少?

    一個羅峰錘殺了父母,逃了也好,被抓也罷,無法從根本上解決“潛在的危險因素”。

    生長在無力教育孩子的家庭,孩子在成長中要承受多少歧視與嘲諷?

    羅峰在下手錘殺父母時,內心是否裝著13年來他所承受的所有委屈?

    這是否是一個孩子對吃力生活的父母,心懷怨恨,最終走向極端的慘案?

    如果真的如此,孩子是不是真的要一個人承擔起所有的過錯?

    曾經每一個歧視過他,嘲諷過他的人,是不是都算慘案背後的幫兇?

    這些才是案件背後真正該被思考的問題。。。。

    更重要的問題是,如果不想出現第二個“羅峰”,社會該如何幫扶這樣的家庭,又該如何協助他們教育子女,儘量不要讓慘劇再次發生。。。

  • 2 # 舒平娟豔

    我就納悶了,現在的社會是怎麼了?真的是太和諧了吧!看到這條新聞我很震驚!弒父、弒母這麼大逆不道的行為會出現在現在的社會里!羔羊跪乳、烏鴉反補!這是動物給我們人類做出的榜樣!13歲的孩子竟然幹出如此連畜牲都不如的行為?這是我看到的第二條這種新聞了!我就想問問是什麼樣的父母能生養出這種人渣來?現在的社會真是讓人無語!法制的中國會出現如此傷天害理的行徑?我個人就想知道這個畜牲怎麼處理的?

  • 3 # 善心蘋果

    在幾個月前,湖南沅江縣12歲兒童殺母案處理結果釋出時,我就主張對惡性犯罪應取消施刑的年齡限制。當時我的意見如下。

    這就是近現代西方傳來的法制的悖理之處,也是近現代法制的悲哀!近現代人類的悲哀!——制定一些機械的、不可理喻的法律條文,把正義的手腳束縛住。殺了母親,面對詢問,還笑得出來,還會狡辯。這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幹了罪惡之事,知道掩蓋罪行,他還小嗎?降魔何需有年齡之限!這是什麼法律!如果認可他可以回家,就等於認可未成年人殺人、傷人不負法律責任,那麼,今後成年人還敢跟未成年人相處嗎?父母還敢教育子嗎?應當先收容,14歲後送少管所,18歲後送監獄,48歲後視情況處理。

    建議國家取消殺人、搶劫、敲詐、強姦等惡性犯罪施刑的年齡限制。當一個人會幹上述惡性之事時,說明他已經不小了,不要機械地以某個年齡限制施行。

  • 4 # 本地大小事爆料

    “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事件大概經過:12月2日晚,湖南省沅江市泗湖山鎮六年級少年小康,將自己34歲的親生母親陳女士殺死。

    小康逃學曠課,被老師通報。案發當晚,陳女士批評兒子時,發現他不知何時還學會了抽菸。一怒之下,她就砸爛了兒子的手機。小康跑進廚房,拿出菜刀對母親砍了20多刀。

    事件大概經過:1月1日20時,湖南省衡南縣公安通報該案稱,嫌疑人羅某系該縣三塘鎮初一在讀學生,錘傷父母后逃逸,傷者羅某某(現年51歲)、譚某某(現年45歲,系先天性弱智)因傷勢過重死亡。嫌疑人最後被監控拍攝到其身穿淺綠外套現身三塘鎮一間網咖。

    反思:為人父母只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長。在這樣一起極端的案件裡,有著很多現在普通家庭的共同要素:叛逆的孩子,人到中年,身心疲憊的二胎媽媽,缺位的父親。

  • 5 # 葵華寶典

    在網路新聞追蹤報道湖南___12歲男孩無情殺害自己的輿論還未退去,緊接著又一慘劇發生。當我們再見2018的時候,湖南又一個13歲男孩無情殺害了父母逃逸。中間僅僅相隔了不到一個月的事件,為什麼還會發生這樣的慘劇?孩子究竟是怎麼了? 一、任何生命都有過程,任何過程都有開始,生命的發展是軌跡式,人的命運取決於早年。O一6歲形成問題,6一12是潛伏期,12一18行為表現。人的心理發展有順序的,行為問題的表現有滯後性。也就是說12、13歲出問題他的心理問題實際在6歲以前就己形成。這是我們很多人不知道的知識。我們不知道這個知識會有什麼問題嗎?就認為孩子還小,先別管他,等大一點再管,結果大一點管不了,為什麼?因為你6多以前給他立規矩,他大不了在地上打滾。但你等12歲以後再管,要麼離家出走,要麼跳樓,要麼殺親。因為他主意多了,膽子大了,所以管孩子管早不能管晚,就是說很多人心理問題早年已經形成。

    二、性格才真正決定命運,性格取決於6歲以前的撫養方式。 1、剋制任性:6歲前對他說不 2、防止壓抑:鼓勵其說出理由 3、抵制衝動;誘惑與條件同予 總之,家庭教育的重點是父母要了解孩子成長心理,在孩子出問題時,父母要先發現自己教育中的問題。改變孩子行為,必須先改變大人的行為。父母好好學習,孩子們才能天天向上。

  • 6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一個只有13歲的孩子,竟然因為要錢對父母下狠手殺死,真的得多麼的兇殘啊,之前湖南還出現過13歲男孩因為抽菸,被母親用皮帶抽打,殺死母親的事情。

    兩起案件,性質很相同,只是,如今多了一條人命,他殺死的是自己的親生父母。

    他為何一點家庭糾紛,就向父母動手,捶死?他的內心世界不得而知,但出現這樣的悲劇,一定是在某個地方出了問題。那麼,這樣的人,這樣的性格,為何會出現?追根到底,依然是家庭教育出了問題。

    現在一個孩子的家庭比較多,特別是男孩,比較金貴,所以,什麼都必須得滿足,過度的任性,以及毫無原則、底線的將就、滿足,甚至是不正常或者扭曲的教育方式,導致孩子的性格發展成是非不分,他不懂得對與錯,也不懂得人性的善良和醜惡,他的世界裡,沒有對與錯之分,沒有邪惡和正義之分,這種被撕裂、扭曲的性格,最終導致,一旦父母滿足不了自己的要求,就採取暴力手段去解決。

    追根究底,還是父母的教育出了問題,種什麼樣的瓜,結什麼樣的果,希望這種事情,能夠引起天下同類父母的反思,如何教育孩子,是一門大學問。

    你今天寵溺他,就是害了他、毀了他。

  • 7 # 也風吹

    至少要和12歲弒母案一樣處理吧?一視同仁吧?我當時就說,12歲弒母,不勞教個三,五年,就沒辦法教育一下代了,而且其人也沒受到教育,不會有悔改之心。現在立馬出來個13歲捶死雙親的,我就看他們怎麼處理,當時處理12歲弒母案的人出來看看,這麼影響極壞的案例能如此敷衍了事,不知其辦案人是如何想的。家裡有沒有12.13歲的孩子。現在我們就看看,是不是前一個12歲的放了,這個13歲的判了,還是都放了,還是能有點人性,都給他們抓了,就放在監獄裡勞教幾年。警示警示將要犯罪的,和未來有可能會犯罪的小孩?

  • 8 # 益步爭先

    法律不是在進步,而是在失去他存在的意義,法律的存在是解決社會存在的問題,如今的法律是在造成很多不能解決的問題。

  • 9 # 藍妮0419

    啥叫防不勝防?

    這以後為人父母教育自己的子女還不能說深了,也不能拒絕他們的任何要求,就連睡覺都得半夢半醒。

  • 10 # 健康營養師AO

    這是第二次的慘案了!第一次是將母親殺掉了,這次是父母都被殺害了!從根本上來說是家長導致了自己被殺害的結果!

    有一段採訪問村民,有人說母親是精神上有點問題,父親是需要長期在外打工掙錢。對孩子的教育本來就缺失,再加上對孩子也有點溺愛,所以才會造成這樣的傷害!

    未成年保護法,之前那位孩子殺害了母親,並沒有收到任何懲罰,所以可能讓這孩子也覺得犯罪成本低,即使殺了父母,自己還是可以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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