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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5084128254846
“知行合一” 與“言行合一”不是一回事!
前者一致是達成一種自由意志行為的條件,並且“知”是“行”的前提,即“有生於無”(《道德經》第40章),具體的行為表現生成於無形的精神意志過程,不知則缺乏行為的發生機制(無意志行為不在此列);後者的一致則是達成真實的條件,言行不一致是儒毒典型。
“言行一致”則是真假的重要差異,本來言與行都是表現在外的,似乎不存在造假,但別忘了,言行之間通常存在“時間差”問題,這正是許多“承諾”,“誓言”淪為騙人的“口號”的重要特徵
“言行合一”的意思是說話做事一致。
讀音:
【yán háng hé yī】
與【知行合一】的關係:
知行合一,是指客體順應主體,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實踐,知與行的合一,既不是以知來吞併行,認為知便是行,也不是以行來吞併知,認為行便是知。這是由明朝思想家王守仁提出來的。即謂認識事物的道理與在現實中運用此道理,是密不可分的一回事。這是中國古代哲學中認識論和實踐論的命題,主要是關於道德修養、道德實踐方面的。中國古代哲學家認為,不僅要認識(“知”),尤其應當實踐(“行”),只有把“知”和“行”統一起來,才能稱得上“善”。致良知,知行合一,是陽明文化的核心。先有致良知,而後有知行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