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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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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核先生科普
新建核電站周邊搬遷距離由廠址情況實際而定。
國標中為核電站周邊搬遷距離提出了非居住區和規劃限制區的概念,先對這兩個概念進行說明。
非居住區是指反應堆周邊一定範圍內的距離(最小為500米),一般為幾公里。非居住區由核電站營運單位行使有效控制,這個區內不得有常住居民。這個距離是不可能有居民的,因為這個距離肯定位於核電站的廠區內。不允許誰家的房子建在這裡,之前有的也會因為徵地而拆除。
規劃限制區是非居住區以外的區域,規劃限制區半徑最小為5000米,實際大小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的,規劃限制區內不能有1萬人以上的城鎮,且必須限制人口的機械增長。並且,核電廠址10公里以內不得有10萬人以上的城鎮。由於選址時就會綜合考慮這個問題,所以會對規劃限制區的具體範圍、限制發展的產業、人口控制數量等內容予以公告,並在規劃限制區邊界設定標誌。
這區域內原有的煉油廠、採石場等可能存在爆炸或者爆破工作的廠礦企業會搬遷,但是旅遊業、種植業養殖業完全可以的。站在核電站廠區內會將常看到附近不遠處打魚的漁民。
核電站在建造之前的選址階段,肯定會考慮周邊居民情況。核電站周邊的零散居民要不要搬遷,就看非居住區的範圍到底劃的有多大了。當然如果周邊有較大的城鎮,核電就不會在這裡選址建造了。
同樣,根據國標規定,在核電站旁邊,只要不妨礙核電站的交通、安全和正常執行,是可以修建港口碼頭的。
我的回答是:搬遷距離為距離反應堆不小於500m,核電站旁邊可以修建港口碼頭。
1、搬遷距離關於核電站周邊的搬遷範圍,通常由核電站的設計方根據廠址的地形、地貌、氣息、交通等條件進行規劃,設定搬遷區域。該搬遷區域不是以反應堆為圓心的圓形,形狀根據情況確定。
根據《核動力廠環境輻射防護規定GB6249-2011》規定:“必須在核動力廠周圍設定非居住區和規劃限制區。非居住區和規劃限制區邊界的確定應考慮選址假想事故的放射性後果。不要求非居住區是圓形,可以根據廠址的地形、地貌、氣象、交通等具體條件確定,但非居住區邊界離反應堆的距離不得小於500m;”
上述規定中的非居住區就是指搬遷的區域,該區域內不允許有常住居民。
2、核電站旁可以修建港口碼頭通常,核電站均建有重件碼頭,用於運輸大件裝置。而且,核電站一般臨海,海邊建設港口碼頭是非常正常的。沒有問題。
3、核電站周圍的情況雖然核電站周圍有5公里的限制區,但是由於核電站需要大量的人員,人流上來了,餐飲、住宿,娛樂等全部發展起來,反倒是核電站周邊非常繁華。許多核電站都是這樣,由於選址通常比較偏僻,周圍並沒有多少人。由於核電站的建設,核電站周邊反倒繁華起來,成為了商業中心,甚至建設了旅遊景點。上圖是“中國杯”帆船比賽經過大亞灣核電站。比如,大亞灣核電站周邊的大鵬街道現在已經成為深圳的旅遊旺地,傍晚海濱的街市燈火通明(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