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槍之所以引人注目,一個重要原因是它的火力兇而猛,這可為槍中之冠。這樣,它既可以用來壓制敵人火力,封鎖敵人交通線,而且還能支援步兵進行衝鋒。重機槍的射程比步槍要遠得多。它使用普通槍彈時,射程可達3000米;而使用重彈時,射程可增大到5000米。但在1000米以內,殺傷效果最好。這種機槍只要將它的槍架稍微作些調整,就能用來射擊空中目標。如果500米以內的空中射擊,重機槍是對付低空飛行的飛機和傘兵的有效武器。重機槍的射速高是它的優點,但也由此帶來一個嚴重的缺點——既重又笨。因為射速很高,經長時間連續射擊後,槍管發熱膨脹,必須及時進行冷卻,否則無法繼續射擊。起初,人們用一個裝滿水的套筒將槍管包住來冷卻,結果機槍的體積和重量都增加了,使用很不方便。針對上述缺點,人們將這種水冷式槍管改成氣冷式槍管,即在槍管發熱以後,及時用備用的槍管換下熱槍管,使它在空氣中自然冷卻降溫。別看這麼一改,重機槍的重量一下子減輕了20多公斤。前蘇聯武器設計家郭留諾夫在1943年改制成了這種氣冷式重機槍,稱作1943年式郭留諾夫重機槍。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給了德國法西斯沉重有力的打擊。由於現代戰爭對武器的機動性要求越來越高,所以在本世紀60年代初期,使用7.62毫米槍彈的重機槍,已逐漸由使用較輕便的通用機槍所取代,僅僅保留一部分大口徑的重機槍用以射擊遠距離的叢集目標或火力點。重機槍在發展過程中產生了三個小弟弟,一個是輕機槍,另一個是通用機槍,再一個是高射機槍。事實上,早在重機槍處於全盛時期的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華人就根據作戰需要,研製出了重量僅為16千克的輕型馬克沁機槍。這可以說是最早出現的輕機槍。輕機槍由於重量輕,操作方便(一般由兩名射手操作),能進行長時間的連續射擊,所以主要配備於步兵班,伴隨步兵參加各種戰鬥。輕機槍的重量一般均在10千克以下,採用彈鏈或彈匣供彈,容彈量大,加之它的射速高(每分鐘可發射150發子彈),因而在戰鬥中火力集中,可連續發射300發子彈。這就好像集中了很多支步槍的火力,一齊向敵目標射擊,其威力自然比一般的步兵武器大得多。因此,世界各國都在大力研製輕機槍,其重視程度僅次於步槍。現代戰爭對輕機槍提出了進一步要求:在火力上,要求有更強的突然性,即像用衝鋒槍射擊那樣,開啟保險就能突然開火;在操作上,要求射擊瞄準、更換彈匣和槍管的時間儘量短,以保證有較猛烈的火力壓制敵人;在射擊快慢上,要求有較高的射速,並達到適當的射彈散佈。適應上述要求而又比較典型的現代輕機槍有美國於70年代初期研製成的XM248班用輕機槍,其結構設計輕巧,全槍帶兩腳架以及200發子彈的容彈器、揹帶等,僅重9千克。槍的前護套用隔熱材料製成,而且裝填拉柄可左右手操作,便於“左撇子”射手使手。操作時,射手在10秒內即可把彈鏈箱掛在槍上,並把彈鏈裝入受彈器中,不需要託鏈動作。在槍的外形設計上,充分考慮了人的因素與武器結構、射擊效果的關係。因此,這種槍使用起來敏捷便當,火力猛烈、突然,受到使用者的歡迎。通用機槍也稱做兩用機槍。所謂兩用,就是既可作重機槍使用,又可用作輕機槍,通用性較強。這種槍帶有輕便的兩腳架,將兩腳架支起,就是一挺輕機槍;若將兩腳架折起,整個槍身就可安放在重機槍槍架上,並使用大容量的彈鏈箱供彈,這時就成為火力兇猛的重機槍。
重機槍之所以引人注目,一個重要原因是它的火力兇而猛,這可為槍中之冠。這樣,它既可以用來壓制敵人火力,封鎖敵人交通線,而且還能支援步兵進行衝鋒。重機槍的射程比步槍要遠得多。它使用普通槍彈時,射程可達3000米;而使用重彈時,射程可增大到5000米。但在1000米以內,殺傷效果最好。這種機槍只要將它的槍架稍微作些調整,就能用來射擊空中目標。如果500米以內的空中射擊,重機槍是對付低空飛行的飛機和傘兵的有效武器。重機槍的射速高是它的優點,但也由此帶來一個嚴重的缺點——既重又笨。因為射速很高,經長時間連續射擊後,槍管發熱膨脹,必須及時進行冷卻,否則無法繼續射擊。起初,人們用一個裝滿水的套筒將槍管包住來冷卻,結果機槍的體積和重量都增加了,使用很不方便。針對上述缺點,人們將這種水冷式槍管改成氣冷式槍管,即在槍管發熱以後,及時用備用的槍管換下熱槍管,使它在空氣中自然冷卻降溫。別看這麼一改,重機槍的重量一下子減輕了20多公斤。前蘇聯武器設計家郭留諾夫在1943年改制成了這種氣冷式重機槍,稱作1943年式郭留諾夫重機槍。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給了德國法西斯沉重有力的打擊。由於現代戰爭對武器的機動性要求越來越高,所以在本世紀60年代初期,使用7.62毫米槍彈的重機槍,已逐漸由使用較輕便的通用機槍所取代,僅僅保留一部分大口徑的重機槍用以射擊遠距離的叢集目標或火力點。重機槍在發展過程中產生了三個小弟弟,一個是輕機槍,另一個是通用機槍,再一個是高射機槍。事實上,早在重機槍處於全盛時期的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德華人就根據作戰需要,研製出了重量僅為16千克的輕型馬克沁機槍。這可以說是最早出現的輕機槍。輕機槍由於重量輕,操作方便(一般由兩名射手操作),能進行長時間的連續射擊,所以主要配備於步兵班,伴隨步兵參加各種戰鬥。輕機槍的重量一般均在10千克以下,採用彈鏈或彈匣供彈,容彈量大,加之它的射速高(每分鐘可發射150發子彈),因而在戰鬥中火力集中,可連續發射300發子彈。這就好像集中了很多支步槍的火力,一齊向敵目標射擊,其威力自然比一般的步兵武器大得多。因此,世界各國都在大力研製輕機槍,其重視程度僅次於步槍。現代戰爭對輕機槍提出了進一步要求:在火力上,要求有更強的突然性,即像用衝鋒槍射擊那樣,開啟保險就能突然開火;在操作上,要求射擊瞄準、更換彈匣和槍管的時間儘量短,以保證有較猛烈的火力壓制敵人;在射擊快慢上,要求有較高的射速,並達到適當的射彈散佈。適應上述要求而又比較典型的現代輕機槍有美國於70年代初期研製成的XM248班用輕機槍,其結構設計輕巧,全槍帶兩腳架以及200發子彈的容彈器、揹帶等,僅重9千克。槍的前護套用隔熱材料製成,而且裝填拉柄可左右手操作,便於“左撇子”射手使手。操作時,射手在10秒內即可把彈鏈箱掛在槍上,並把彈鏈裝入受彈器中,不需要託鏈動作。在槍的外形設計上,充分考慮了人的因素與武器結構、射擊效果的關係。因此,這種槍使用起來敏捷便當,火力猛烈、突然,受到使用者的歡迎。通用機槍也稱做兩用機槍。所謂兩用,就是既可作重機槍使用,又可用作輕機槍,通用性較強。這種槍帶有輕便的兩腳架,將兩腳架支起,就是一挺輕機槍;若將兩腳架折起,整個槍身就可安放在重機槍槍架上,並使用大容量的彈鏈箱供彈,這時就成為火力兇猛的重機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