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縫檢測標準
1、 焊縫等級與設計
GB50205《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中將焊縫按質量等級分為一、二、三級,並規定了焊縫外觀質量檢驗方法、抽查比例、允許缺陷和尺寸偏差等(詳見該標準 5.2.6,5.2.8,5.2.9,5.2.10,5.2.11),而要求進行超聲波探傷或射線探傷檢查的焊縫是指全熔透型式的一、二級焊縫,因此,並非所有的一、二級焊縫都作探傷檢驗。以角焊縫為例,大部分無疲勞驗算要求或不承受較大荷載的焊接H型鋼翼板與腹板連線角焊縫,通常都設計成非全熔透型T形焊縫,其焊縫級別仍為一級或二級,外觀質量須達到相應級別要求。這種焊縫焊腳高度滿足強度要求,不需要做探傷檢查。
2、 焊縫等級、檢驗等級、評定等級的區別與聯絡
要求進行內部質量探傷的焊縫,按質量等級分一級和二級,稱一級焊縫和二級焊縫,此即為焊縫等級。
檢驗等級係指檢驗檢測達到的精度,即檢測儀器與檢測方法結合而得到的檢測結果的精確程度。超聲波探傷採用GB/T11345-1989標準按檢測等級由低到高分為A,B,C三個級別,射線探傷採用GB/T3323-1987標準按檢測等級由低到高分為A,AB,B三個級別,它們分別規定了手工超聲波探傷的檢測方法、探測面、檢測範圍和允許缺陷當量(dB值)以及射線探傷所要達到的靈敏度(透照厚度與像質計的關係)。
評定級別是指探傷人員在檢出缺陷後依據標準對缺陷測量進而確定的焊縫內部質量級別。具體來說,超聲波探傷指對波高在測長線與判廢線之間(I區)缺陷測長後,依標準 GB/T11345-1989表6進行缺陷定級;射線探傷是指測量底片上缺陷指示長度和大小,依標準GB/T 3323-1987表6、表7、表9、表10並綜合評級(見該標準16.1~16.4),這一條是每一個探傷人員必須熟練掌握的。
3 、焊縫缺陷
對於要求探傷的焊縫,無論採用哪種探傷方法,均不得有裂紋類缺陷存在,在各種探傷標準中,只要發現有裂紋類缺陷,無論其長度大小,均為不允許。因此,對於裂紋類缺陷測長是不可取的。
4 、超標缺陷處理與復探、擴探
GB50205《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只規定了檢測方法、檢測比例和合格級別,對於缺陷的處理沒有明確要求。參照JG 181《建築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和其他行業焊接檢驗標準規範的要求,對 於檢出的缺陷可作如下處理:
(1)檢測出的不允許缺陷必須返修,返修後按同種檢測方法檢測合格後方認為該焊縫合格;
(2)對要求抽查檢驗的焊縫,發現不允許缺陷後,應在被檢測區域兩端整條焊縫長度的各10%且不小於200mm(長度允許時)的區域擴檢; a)若在擴檢區域未發現超標缺陷,應認為該焊縫合格。 b)若在擴檢區域發現超標缺陷,則該條焊縫全檢。
(3)對於現場安裝要求抽查檢驗的焊縫,發現不允許缺陷後,按下述原則擴檢。 a)增加該型別同一焊工焊接的兩條焊縫檢測,若此兩條擴檢焊縫未發現超標缺陷,應認為該批焊縫合格。
b)若此兩條擴檢焊縫發現超標缺陷,則每一條含超標缺陷的焊縫按上述原則再各抽檢兩條焊縫。
a)若再次抽檢的焊縫未發現超標缺陷,應認為該批焊縫合格。
d)若再次抽檢的焊縫仍發現有超標缺陷,則該焊工焊接的該型別焊縫全檢。同時,可協商適當增加其餘焊縫檢測比例。
GB/T1246標準的焊接缺陷質量分級
焊縫檢測標準
1、 焊縫等級與設計
GB50205《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中將焊縫按質量等級分為一、二、三級,並規定了焊縫外觀質量檢驗方法、抽查比例、允許缺陷和尺寸偏差等(詳見該標準 5.2.6,5.2.8,5.2.9,5.2.10,5.2.11),而要求進行超聲波探傷或射線探傷檢查的焊縫是指全熔透型式的一、二級焊縫,因此,並非所有的一、二級焊縫都作探傷檢驗。以角焊縫為例,大部分無疲勞驗算要求或不承受較大荷載的焊接H型鋼翼板與腹板連線角焊縫,通常都設計成非全熔透型T形焊縫,其焊縫級別仍為一級或二級,外觀質量須達到相應級別要求。這種焊縫焊腳高度滿足強度要求,不需要做探傷檢查。
2、 焊縫等級、檢驗等級、評定等級的區別與聯絡
要求進行內部質量探傷的焊縫,按質量等級分一級和二級,稱一級焊縫和二級焊縫,此即為焊縫等級。
檢驗等級係指檢驗檢測達到的精度,即檢測儀器與檢測方法結合而得到的檢測結果的精確程度。超聲波探傷採用GB/T11345-1989標準按檢測等級由低到高分為A,B,C三個級別,射線探傷採用GB/T3323-1987標準按檢測等級由低到高分為A,AB,B三個級別,它們分別規定了手工超聲波探傷的檢測方法、探測面、檢測範圍和允許缺陷當量(dB值)以及射線探傷所要達到的靈敏度(透照厚度與像質計的關係)。
評定級別是指探傷人員在檢出缺陷後依據標準對缺陷測量進而確定的焊縫內部質量級別。具體來說,超聲波探傷指對波高在測長線與判廢線之間(I區)缺陷測長後,依標準 GB/T11345-1989表6進行缺陷定級;射線探傷是指測量底片上缺陷指示長度和大小,依標準GB/T 3323-1987表6、表7、表9、表10並綜合評級(見該標準16.1~16.4),這一條是每一個探傷人員必須熟練掌握的。
3 、焊縫缺陷
對於要求探傷的焊縫,無論採用哪種探傷方法,均不得有裂紋類缺陷存在,在各種探傷標準中,只要發現有裂紋類缺陷,無論其長度大小,均為不允許。因此,對於裂紋類缺陷測長是不可取的。
4 、超標缺陷處理與復探、擴探
GB50205《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只規定了檢測方法、檢測比例和合格級別,對於缺陷的處理沒有明確要求。參照JG 181《建築鋼結構焊接技術規程》和其他行業焊接檢驗標準規範的要求,對 於檢出的缺陷可作如下處理:
(1)檢測出的不允許缺陷必須返修,返修後按同種檢測方法檢測合格後方認為該焊縫合格;
(2)對要求抽查檢驗的焊縫,發現不允許缺陷後,應在被檢測區域兩端整條焊縫長度的各10%且不小於200mm(長度允許時)的區域擴檢; a)若在擴檢區域未發現超標缺陷,應認為該焊縫合格。 b)若在擴檢區域發現超標缺陷,則該條焊縫全檢。
(3)對於現場安裝要求抽查檢驗的焊縫,發現不允許缺陷後,按下述原則擴檢。 a)增加該型別同一焊工焊接的兩條焊縫檢測,若此兩條擴檢焊縫未發現超標缺陷,應認為該批焊縫合格。
b)若此兩條擴檢焊縫發現超標缺陷,則每一條含超標缺陷的焊縫按上述原則再各抽檢兩條焊縫。
a)若再次抽檢的焊縫未發現超標缺陷,應認為該批焊縫合格。
d)若再次抽檢的焊縫仍發現有超標缺陷,則該焊工焊接的該型別焊縫全檢。同時,可協商適當增加其餘焊縫檢測比例。
GB/T1246標準的焊接缺陷質量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