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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廖彩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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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帥氣的開心果
本該是其樂融融一家親的場景發生了慘劇,對於這件事情應該立刻報警,根據交警出具的事故人定責任書來判斷賠償金的多少,司機是否有違法行為。司機承擔責任那是一定的但是承擔責任多少要看事故責任書。畢竟監護人在兒童過馬路時間沒有看好自己孩子。事情處理宜早不宜晚。最好找一個律師去處理畢竟是專業的,可以為你找到最大的補償。如果感到不公平,你可以申請行政複議。然後根據結果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建議儘快委 託,以維護你最大的合法權益,以減少你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以免錯過最佳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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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夜雨如書
3歲的孩子就這樣意外身亡實在令人心痛!
看了這則新聞,又看了幾遍影片,個人認為,這事兒貨車司機真的不該擔責。我們看圖說話:
▲孩子的父親將車輛停靠在銅藕路的一側。
▲隨後下車站在駕駛室一旁低頭看手機。
▲這時,副駕駛的車門開啟,原本坐在車內的小男孩自行開啟車門去找父親,而孩子的父親並未發現異樣。
▲此時,一輛白色的越野車從銅藕路駛出,另一側一輛貨車右拐進銅藕路,兩車會車。
▲孩子從車後方徑直向馬路對面跑去,小孩個子小,貨車駕駛員明顯處於一個視線盲區。
▲慘劇發生,孩子被大貨車撞倒後捲入左側車輪下。隨後,孩子被送醫急救不治身亡。
▲目前,孩子家長和肇事車主正在協商賠償事宜。
在為孩子惋惜的同時,很多網友發表了自己的看法。1,帶孩子怎麼能只顧玩手機?這父親不合格!
2,這麼小的孩子怎麼能從從裡面開啟車門的?不是有汽車兒童鎖嗎?
3,痛心!身為父母要謹記看孩子就不要看手機。
4,貨車無責,自己孩子不看好!
5,最可憐的就是貨車司機了。
就目前公佈的影片來看,貨車司機沒有超速,沒有違規駕駛,而且處於視線盲區,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剎車,真的不應該為這件事埋單。
最後,還是提醒一下廣大父母,帶孩子要專心,小孩子沒有危險意識,做父母的既然把孩子帶出來,就應該時刻留心孩子的安全。切莫因為一時大意,悔恨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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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開啟車窗看景色
6月11日,湖南株州發生一起車禍,一名3歲幼童不幸捲入一輛貨車車輪下,碾軋身亡。
這起交通事故竟然和孩子的父親看手機有關,可倒黴的是貨車司機。看看這位不稱職父親當時都幹了什麼?
其父將車停靠在銅藕路口約二十米處,隨後下車站在駕駛室一旁低頭看手機。這時3歲小男孩自行開啟副駕駛的車門去找父親,而孩子的父親什麼都沒察覺,男孩從車後方徑直向馬路對面跑去。這時,一輛白色箱式貨車右拐進入銅藕路,巧的是一輛白色越野車駛出銅藕路,兩車交會,擋住了貨車的視線,恰在這時,男孩己經跑到了貨車左前輪下,正是貨車視線盲區之內,不幸捲入車輪之下,經醫院搶救無效後死亡。
1、假設這位父親下車後不看手機,把兩側車門鎖死後再幹別的事情;
2、假設這位父親下車後一同把男孩抱下車一起走;
3、假設副駕室安裝了兒童座椅,就算男孩自已能解開安全扣,但一定得需要很長時間才能解開,必竟孩子太小解釦是很困難的,這段時間兩車會車早已完成,貨車或早已駛過,這一幕就可以避免。
4、假設車沒停在繁華路口,而是停在一個相對安全的地點,也不致於發生這種悲劇。
現實說明了,手機能給人們帶來諸多方便,也會給人們帶來不可予測的危險,這位粗心的父親究竟是在看微信,還是在發微信,還是在找百度,如此的聚精會神,致使危險降臨竟毫無察覺,好端端的一個幼小生命就這樣消失了,令人痛心。這個當父親的,實在是不稱職。
這次事故,貨車一沒超速,二沒越線違章,問題就發生在了兩車有交錯,貨車有盲區這兩條客觀原因上,算貨車司機次責都是冤枉的。最好的結局是兩家協商解決好,必竟是一條鮮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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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司法江湖
事實:
6月11日,湖南株洲一輛越野車停在路旁,男子下車後低頭看手機,3歲的兒子自行開啟車門突然跑向馬路對面。對向一輛貨車剛好駛來孩子被撞後捲入車輪最終因搶救無效身亡。
責任就目前的事實來看,孩子的父親作為監護人,在孩子僅有三歲的情況下,自顧自的玩手機,未能及時阻止孩子橫穿馬路是案件發生的根本原因。而貨車司機在會車時速度能看出來並不快,而且因為孩子年紀還小,出於司機視角盲區的情況下,難以及時發現。所以個人認為本案當中司機無責。
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在機動車與行人發生碰撞時,即使貨車司機無責也應當承擔10%的責任。但是承擔責任也無法挽回悲劇的發生,對於該案而言,無論是司機還是孩子,都是無妄之災,孩子的父親作為監護人下車之後只顧玩手機,確實是太不應該。
儘管目前雙方在協商賠償數額的問題,但是我想無論是孩子的父親還是貨車司機,都不希望這種事情發生,所以與其如此,為何當初不能及時看管好自己的孩子,畢竟孩子的認知有限,無法意識到危險的存在,但是作為父親,卻不能給予孩子必要的保護,這名父親才是最大的失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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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說天評地鹽城哥
作為汽車的駕駛員,時刻觀察行駛過程中的狀況,是行車安全的第一要素。雖然很多時候,有很多的意外狀況是駕駛員無法預料或者判斷的。但是,在路況複雜,或者可能預知的危險情況下,應該遠離危險源。貨車離離該車太近,是屬於駕駛員的行駛經驗不足,預判不夠充分,應該留有充足的安全距離,並緩慢行駛。
作為孩子的父親,負有必要的次要責任。對於一個沒有安全認知的幼童,沒有做好充分的安全保護措施,也沒有帶著孩子一起下車,遠離危險。這是做父親的最大失職。
如果非要按全部責任劃分,作為普通公民以曾經的案例來看,可能以貨車6成責任,家長4成責任比較合適。其實,我也覺得貨車司機挺怨的,明明是孩子父親沒有監管好才導致的悲劇,卻由貨車司機承擔主要責任。
但是從司法實踐和社會安定來說,死者為大,很大的責任由保險承擔,真正司機承擔的部分很少了,不會對司機的家庭造成不可磨滅的影響。從根本上穩定了社會,緩解了基本矛盾。也讓家屬從內心得到一定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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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就在6.11日, 湖南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三歲幼童不幸的被貨車捲入左側車輪下,最終搶救無效死亡。
而這起交通事故的背後,透過監控我們發現,這居然和父親看手機有關。
監控裡,可以看見開越野車的父親靠邊停車。
後就從駕駛室裡出來後,一直低頭玩手機
結果三歲的幼童自己從副駕駛出來,從車後方直接向馬路對面走去。
恰好當時一貨車和一白色越野車在這裡會車。
由於剛過路口,加上看的出來事發地車輛行人較多,又是狹窄的路會車,看的出來貨車速度並不快。
這時候未成想到的是孩子緊跟越野車後面,最終不幸被碾壓。如此重量級的車,因此孩子還是不幸去世。
該事件,監護人將承擔最大責任,如果貨車沒有超載,超速,那麼沒有責任,其實透過影片也看得出,由於當時的環境,又是會車,真的速度不快,尤其事發地屬於視線盲區
因此很可能司機不會承擔任何責任,但是根據規定依然會承擔10%責任,你們可以理解成人道主義賠償。
因為根據法律規定,非機動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時,就算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也要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
對於司機其實別人有保險,即使真承擔責任也不多,而對於這個家庭卻損失的是一個生命,不知道其孩子父親作何感想
要說玩手機出事,這事也不是第一次了。比如下圖這個女性,帶著自家孩子過馬路,全程都忙著自己玩手機,最終孩子不幸被車撞了,所幸受傷不嚴重
更離奇的還有玩手機的,被撞骨折,結果撞她的卻是自己老公。
手機好玩嗎?肯定好玩,但是為了手機付出這樣的代價,值得嗎?肯定不值得,危險地方玩手機,本身就是對自己,對他人安全不負責,尤其為人父母,更是應該時刻注意自己孩子的安全,這下自己親愛的孩子死了,很可能會後悔一輩子吧,但是世上有哪有後悔藥賣呢?早知道如此,就少玩那一會兒手機。看得下孩子多好啊,真是可憐這個無辜的孩子了。
做父親的如何面對孩子的母親,面對孩子的其他親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