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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魏立勇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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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葉輕舟9453861
告她!婦聯,法院都可以。於人情,於法理都不能容忍。孩子是無辜的,這樣的人不配為人母,孩子長大會理解你的“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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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老蔣閒言
這種女人有兩個特點,第一是特自私,第二就是水性楊花。她的自私程度到不愛自己的孩子,父母,個人在生活上吃香的,喝辣的。水性楊花到可以不顧任何人的臉面,其中也包括她自己,在衣著上打扮得妖豔迷人,就像個狐狸精。只要盯上了獵物,會使出全身的解數,盤吸在獵物身上。一旦失去了興趣,下一位受害者就不知是誰了。
同為大男人,說白了,就是在未成年孩子的撫養費上,該不該起訴她,我是持反對意見的。我認為一個大男人要養不活一個孩子,還得靠一個不要臉的女人來幫忙,做男人的就太失敗了,丟不起這個人。
其實你並不是養不起孩子,你是對這個逍遙自在的女人產生了一種嫉妒心,想報復她,才起訴她要撫養費。要是你起訴她,要撫養費明知她不會給,你的意圖只是想得到她遺棄孩子的法律證據,這種報復我支援,有了證據,將來孩子就有拒絕贍養她的法律依據。
有這種女人做母親,對孩子來說是一種恥辱,孩子長大了就會鄙視她。為不影響孩子的成長,給孩子一個穩固的生活和學習環境,避免孩子的腦袋再受刺激,導致情緒波動大,你應該徹底拒絕她來探視孩子,不和她有任何牽連來往,才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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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流年芳華
都說男人狠心,離婚後對孩子不管不顧,其實這樣的女人也有很多。
雖然,離婚時願意要孩子撫養權的媽媽更多,但也確實有一些媽媽並不是條件不允許,而是根本不想要孩子,並且從此消失在孩子的世界裡。
對這樣的爸爸或者媽媽,帶孩子的那一方可以起訴,要求給付孩子的撫養費和看望孩子,但建議不要讓孩子參與。
現在這個社會,很少有人會有迫不得已的苦衷,以至於不能探望孩子。對孩子不管不顧,其實就是心裡沒有孩子,甚至覺得孩子是累贅,影響ta以後的生活。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但不愛孩子的父母,就連現在都不想管,還談什麼以後、長遠?
離婚後,一個人照顧孩子的確辛苦,但給孩子一個愛的氛圍更重要,不是非得有另一方,一個人也可以。你可以告訴孩子,媽媽去了遙遠的地方,暫時回不來,給孩子心裡留一份愛,這份思念能讓孩子儲存溫暖,而不是憎恨。
不要讓孩子過早地牽涉到大人的情感糾紛裡。小孩子,家長給他們種下什麼種子,就會開出什麼花。愛的種子長出愛的花,恨的種子種出恨的果實。
有一首著名的詩:
你的兒女,其實不是你的兒女。
他們是生命對於自身渴望而誕生的孩子。
他們藉助你來這世界,卻非因你而來, 他們在你身旁,卻並不屬於你。
孩子不屬於父母的任一一方,只是藉助你們來到世界上。當另一方離開或者遠行,只剩你一個人陪著孩子長大,除了辛苦、責任重大,何嘗不是一段美好的路程。
一定會有辛苦和委屈,但是為人父母就是一段艱辛的旅程,選擇了,就得扛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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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李美英
謝謝邀請。當今社會離婚率是越來越高了。80後。90後是主力軍,這一代人離婚後面臨著孩子的撫養。,八0,90後。獨生子女多嬌生慣養。責任心不強離婚後。不管孩子男方女方都有。尤其是女方總認為自己掙錢少。不管不顧孩子。,既然離婚協議上談好共同撫養。女方不履行責任。就應該拿起法律武器。走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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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嘉銳機械1
今日酒半酣,眯眼答一番:都言寸草心,葵花向陽轉。各自不同感,莫道情冷暖。也曾深深眷,轉身如刀斬!世俗郎薄情,寡婦心肝爛!拋子奔前程,哪想兒衣單?此生亦無憾,攀頂腳磨穿,子賢兒媳孝,含飴抱孫玩!千帆也過盡,拼搏為哪般?爺們肩膀寬,莫讓難壓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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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起訴她!雖然……離婚後,追求愛情是她的權利!不過……離婚後,照顧、撫養與前夫生的小孩,也是她的責任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