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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簡極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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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然情感屋
首先我想問一下你討厭你老公到何種程度,如果真的是討厭到無以復加的地步,覺得不離婚就無法再繼續生活下去,那很簡單,先協議,如果協議不成,就經法院,法院如果覺得你們真的過不下去了,就會判你們離婚的。
但我還是建議你好好想想,深思熟慮後再做決定。
夫妻之間,相處日久,難免會有一些矛盾。但大多都到不了離婚那一步,別的不說,就算是為了孩子也不要輕易離婚,因為離婚對孩子的傷害是巨大的。
和他坐下來好好談談,多溝通溝通,相信你們能過這個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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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狂風6688
勸告那些動不動討厭老公,還想離婚的女人,千萬別這山望見那山高,往往離婚後,最悲慘的往往是女人,因為你已從一個少女變成一個少婦了,其價值及顏值不知打了多少折,而一個稍為有錢的男人,即是已50歲,卻能娶到一位才20多歲的少女。今生即已夫妻,就耍同心同苦,過完人生,記住,世上絕沒有十全十美的事,想開了,再討厭的老公也成了一個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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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情感茶聊坊
倘若相看兩生厭還好,離婚就是遲早的事。從此天涯海角,互不打擾!
但似乎偏偏是你極其討厭老公,你問這個問題時,我們隔著螢幕都感覺到你對他深深的厭煩。
厭惡到咬牙切齒,卻還要同一屋簷。同一床上,擰著眉頭,背對著背。沒有溫存,只有厭倦和恨意。你肯定是痛苦的。
而你老公,明知你有多麼討厭他,依然抓住你不放。不知道到底是因為愛你不捨得你,還是心有不甘:憑什麼你說留就留,說走就走!
其實,這樣的婚姻,本就沒了什麼意義。卻還要彼此嫌棄,也要抓住相互折磨,你心裡流血,他心頭也不好過。
即便沒有了愛,又何必互相傷害。是為了孩子,還是為了割捨不了的曾經。
只顧惡語相向,甚至大打出手,卻從沒有坐下來,冷靜情緒,好好談談,一切為了什麼!畢竟曾經能走到一起,肯定還是有過愛,有過感情。
成年人了,做事都要理性一點。冷靜一下,給自己給對方思考的時間。是他做了什麼對不起你的事了,還是你心裡有了別人,都敞開心扉吧。
如果實在厭惡到至極,不離不行的地步,那你就去法院起訴吧。其實若想離婚,總是能離的。
夫妻一場,用不著弄得像仇人。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離婚也該握一下手,彼此道聲珍重,即便老死不相往來,也沒必要把對方恨到腦海和骨髓。
放過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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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心如止水看淡人生
看了大家的評論我說一下我自已:我發現我家渣男出軌近三年了!但我們已分居四年多,我半年前起訴離婚,渣男不同意。我手握證據,但法院也不判離!法院說一審都不判離!真想離、再起訴,二審有可能判離,但也不決對!現在的法院都讓人無語!但我是至死都要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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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Wuli崔大
我還只是個沒有戀愛經歷的處女,所以以下,是我談談未來如果出現類似情況的想法。
首先,你設立的條件是我極其討厭我老公,那麼我想要麼我和這個人結婚,不是因為愛情,可能本身是為了錢,或者其他的東西。第二種情況就是,本是愛情,但不是真愛,所以不能持久,當荷爾蒙的作用淡化後就失去了魅力,那麼我只是個看臉,的人。當然了也有可能有別的情況,比如中間他有了外遇,那這是男方的責任,從法律角度講,能讓他淨身出戶,不需要他同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他離婚,還要剝奪他的財產。第三種情況是男人對我不好,就不是簡單的背地裡偷情出軌找小三,而是明面上的實行家暴行為,建議瞭解下PUA,和這種男人在一起的女人,我只是覺得你們沒眼光,還蠢,真的是被賣了還要幫數錢。還有家暴的定義不只是熱暴力,包括你們之間的冷暴力也是算的,比如經濟權益,語言暴力,過度勞動等多種方面。冷暴力難以像熱暴力那樣界定和找到鐵證把對方out出局,但是,很多女人總是有個對壞人心軟的毛病。上次有個網友就跟我留言,她說她老公雖然總是暴力她,但是他老公之後總會告訴她其實很愛她,但是忍不住,這是PUA中一種典型範例,你們心軟養狼就只能怪你們自己了,當然如果是被套住無法掙脫是另一回事,想辦法求助相關機構也是可以的。
說一個很解氣的故事,這是個真實的故事,我媽說,以前有個溫柔賢惠從不發脾氣的女人,嫁給了一個像這樣婚後翻臉經常各種不經她同意打她出氣的PUA,後來又是一個捱打的夜晚,老公打完他,和著酒癮睡得很死,她起來燒了一壺開水,往他雙腿上燙,一下就燙醒了,邊燙邊問:“離不離婚,離不離婚?”那個男的答應了,後來就離了,那個男的也沒有告她。我覺得燒的是油就好了,從下半身開始三條腿一起燙最好了,就算之後被告了但是也給了餓狼一記狠錘,欺軟的狗東西都不該得好死。
回覆列表
1.首先能夠和平解決是最好,既然大家都沒有感情了,希望不要在浪費時間
2.和平協調無果,那就走法律程式吧
3.祝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