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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ubiz老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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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潭州劉員外
中國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條這樣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明白了吧,子女對母親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既然是子女就包括了女兒,所以不管女兒多大了,即便是出嫁了,都有這個義務。不贍養的話,顯然是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作為父母,甚至可以起訴女兒。
當然,還有一個情況要說明下,有的父母有多個子女,那麼他們的贍養問題,可以經由子女之間互相協商,或者均攤金,或者條件好的多負擔點,這都是具體情況具體分析,這個沒有硬性規定,但是不能也不可能因為某個子女特別窮而可以免除贍養的義務。
父母養育了我們,他們老了,其實也是做兒女的應盡的基本職責。要不怎麼會有養兒防老的說法呢?這是我們的老祖宗早就認可了的一個不用思考的問題。期待並相信你是一個孝順的好女兒!
這是想用法律的思維掩飾倫理道德的缺失嗎?
中華五千年文明史中,倫理道德是其中的重要精華部分,孝敬父母跟年齡和性別無關。
馬有垂韁之義,犬有戶主之心;羊羔跪乳報母恩,無義之人可恨。
法律是人在社會行為的底線約束,道德約束才是人在社會生存的根本。
如果一個人總是按照底線做事,這樣的人得多冷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