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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12月22日凌晨,美國檢方公佈劉強東事件的調查結果,決定不予起訴,這也意味著該案正式結案,劉強東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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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張書雷律師

    【明州檢方決定不起訴,是否等同於劉強東不存在性侵行為?】

    昨夜,美國明州檢方釋出宣告,宣佈劉強東涉嫌性侵案調查結束,因證據存在“嚴重問題”,決定不起訴中國商人劉強東。同時,明州檢方還重點強調,不起訴決定與劉強東的富有商人的地位無關。

    明州檢方宣佈不起訴決定之後,劉強東的律師馬上釋出了關於案件相關細節的宣告。劉強東聘請的律師Jill Brisbois在宣告中指出:

    2、涉案女生在宴會中主動向劉強東敬酒。

    4、在劉強東的車內,涉案女生有與劉強東親熱的動作。

    5、涉案女生鄰居曾看到該女生與劉強東一起進入公寓時,舉止親密,挽著胳膊。

    隨後劉強東,在其個人微博釋出致歉致歉宣告,表達了因此事對其妻子及家庭、同事造成傷害的歉意,同時強調:明州檢方對其不起訴決定證明了其自始至終都沒有觸犯任何法律。

    明州檢方宣佈因證據問題決定不起訴劉強東,但是沒有公佈案件的相關細節,反而劉強東及其律師在明州檢方宣佈不起訴決定之後,相繼以發表宣告及致歉信的方式,向外界宣佈劉強東與涉案女生之間發生性關係系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發生的,不存在脅迫和性侵。

    需要指出的是,Jill Brisbois作為劉強東聘請的律師,其所釋出的宣告並非代表警方或者檢方,不具有權威性,其在宣告中所陳述的案件情況存在不客觀的可能。

    明州檢方宣佈因證據問題決定不起訴劉強東等同於劉強東沒有性侵涉案女生?

    從我個人情感上,我非常願意相信劉強東沒有性侵,沒有犯罪行為。但是作為案外人,理性的從法律專業角度分析,明州檢方以“證據存在問題”作為不起訴決定的依據,並不必然說明性侵不存在,證據不足不起訴的情況下,存在兩種情況:

    1、性侵雖然事實上發生了,但是檢方掌握的證據存在問題,不能排除全部合理懷疑。根據“疑罪從無”的刑法原則,檢方證明不能的利益歸屬於犯罪嫌疑人。

    2、性侵確實沒有發生,根本不存在,涉案女生撒謊。

    所以明州檢方因證據問題宣佈不起訴並不等同於劉強東所稱的“沒有違反任何法律”。

    從法律角度講,不起訴決定是明州檢方根據美國刑法法律制度作出的“法律結論”,並非對案件細節的還原。

    劉強東仍然存在承擔民事賠償在責任的可能?

    明州檢方作出不起訴劉強東的決定後,涉事女方代理律師Wil Florin進行了公開批評,並明確表示將繼續發起訴訟。鑑於明州檢方已經就刑事部分作出結論性的決定,女方代理律師Wil Florin所稱的繼續發起訴訟應該是就該事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基於美國法律制度,在刑事案件中,支援構成犯罪的證據標準要嚴於民事證據,刑事案件中,指向被告人構成犯罪的證據需要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排除所有合理懷疑才能定罪。美國民事訴訟的證據規則是“優勢證據規則”,證據要求低於刑事證據規則,所以如果涉案女學生的律師可以收集到足以使陪審團和法官信服的證據,劉強東還是存在被判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可能性。

    明州檢方的不起訴決定,也許只是劉強東涉嫌性侵案的第一季,後續可能還存在你來我往的民事訴訟交鋒。但是無論是否存在性侵行為,其在婚內與其他女性發生行為,基於中國的傳統道德觀,劉強東的聲譽都已經受到了嚴重的傷害,並且已經影響到了京東集團的經營及資本市場表現。代價可謂是慘重。

  • 2 # 愛之育之

    犯罪必犯法。

    犯法不一定犯罪。

    在中國,觸犯了刑法的行為稱為犯罪。

    依法審判。

    故,不犯罪,並不表明不違法。

    #凌遠長著#

  • 3 # 安國平天下

    他在美國如果是強姦肯定不合法!但目前為止所有調查顯示他不是強姦,所以他沒違法。

    劉強東在美國所遇到的事情,有人為故意操縱的痕跡。

    不然哪個女生會主動要求剛認識的喝過酒的男人送自己回家,還約到自己家裡面,在男人面前直接去洗澡,這就是赤裸裸的引誘。何況,之後她那麼主動。

    這樣的事,是兩個人兩廂情願的事情,所以不涉及強姦,也就談不上違法了。美國查不出有力證據,肯定會不起訴!

    但是這件事帶來的影響是巨大的,京東股價大跌,劉強東落位京東二當家,身價大跌,中國有一次在臉上抹了黑。

    這件事的影響 應該是美國某些政客和資本家希望看到的!

    只希望我們的商業精英引以為戒,不再犯此等錯誤!

  • 4 # 蕪湖周亞平

    即便性侵案破判成立,那也只是強東個人在美國有罪。他代表公司履職行為,只要符合屬地法規,都是合法的。京東,是公司

  • 5 # 好人長安君

    雖然並非專業的法律人士,但我想也不能理解為“法院宣佈無罪,所以劉強東做的事情合法”。

    如題中所說,法院宣佈無罪,起因是檢方決定不予起訴。

    一般而言,這類案件的審理流程首先是警察將所有證據移交法院,供檢方參考和依據,檢方首先會參考警方意見,而後再對證據進行稽核,如果認為被告人有罪則起訴,被告人則需要請辯護律師為自己辯護。在這裡很顯然檢方也與原告一方達成了一致意見。

    那麼這裡邊可能存在證據鏈不嚴謹的情況,也存在原告意志終止起訴的可能。不管哪一種情況,都無法完全排除劉強東違法犯罪的可能性。

    這裡的宣佈無罪,只是無法證實犯罪事實或者不再追究犯罪事實,而並不意味著劉強東百分百的合法。

    換個角度來說,這一事件能夠延續這麼長時間才得到解決,這種現象本身就很能說明問題,如果劉強東是完完全全的清白,我想必然不會拖延這麼久,誰都清楚這樣的事件對劉強東這樣的企業家和他背後的京東而言是一種多麼沉重的打擊。

    當然,我們也可以認為這是某國的一場陰謀,給法盲兼醉酒男人劉強東設下的陷阱,讓他陷進一場打擊其聲譽的風波里。因為這件事發展到現在事實如何已經不重要,該事件對京東的影響已經初露端倪。

    只能這麼說,出門在外一定要小心,尤其是北美這倆國家。

    以上。

  • 6 # 元芳有看法

    隨著美國檢方的最終調查報告,劉強東被免予起訴,事情至此該事件似乎已經塵埃落定,從理論上來講,劉強東沒有違法,他雖然沒有觸及法律的禁區,但他卻觸碰了道德的紅線,從事發開始,他已經開始接受了道德上的批判。

    今天一早,劉強東似乎一夜無眠,深思熟慮的寫了一晚上的宣告,雖然廖廖數語,但估計也熬死了不少腦細胞,宣告一字一句的措辭,連標點符號都不敢馬虎,憋了數月總算開了腔。

    從劉強東簡短的聲明當中,可以看出來他寫的還是比較誠懇的,對犯的錯誤也比較大方的承認了,幹了就是幹了,撩了就是撩了,沒把持住就是沒把持住,整了就是整了,沒有一點遮掩和為自己開脫的意思,這一點老劉還是比較聰明的,此情此景之下,唯有低頭認錯,痛陳前非才對,如果哪怕有一個字眼裡在表達著委屈,相信都會引起質疑和攻擊,比如他要是說“自己犯了一個男人都會犯的錯誤”,那麼他會被懟出翔來。

    劉強東的性侵案,噢,不,現在應該叫“一夜情價格談不攏事件”,事件發生之後,龐大的京東集團和京東員工們都為他們的劉總背了上品牌和聲譽上的黑鍋,對於員工們來講,頂著一個“疑似強姦犯老闆”的名頭,著實不怎麼光彩。

    這幾個月京東市值遭遇了寒冬,一度讓他們陷入了危機。好在現在美國的調查結果已經公佈,對於劉強東和京東集團來講,屬於他們的至暗時刻已然涉險過關,接下來的日子裡,希望東哥管好自己的下半身,奮力帶領京東再創新佳績,攀登新高度。

  • 7 # 居住在紐約

    可能是下套了,仙人跳,但起碼一點,他是在婚中,沒有離婚,不是單身,和非老婆發生關係,女方可以提出離婚要求的,並且是非過錯方可以在財產上要求更多賠償,所以在法律意義上是違法了,在道德上更是,並且劉強東一直以來都是塑造一個江北窮苦人家的孩子考上人大,辛苦創業的故事,又經常在媒體上現恩愛,現在人設全部倒塌了,當初有多高,現在就塌得有多深,並且美國不起訴也有太多因素考慮,也有劉強東有錢找了兩個大律師有關,檢方覺得太麻煩了,不好打,乾脆就放棄了,並且女方也可能得到了足夠多的補償,這個我們也不清楚,不過按照常理推斷,如果女方得到足夠的補償,不想再拋頭露面了,並且據說受害方的父母在國內受到京東方面的很大壓力,如果受害方得到足夠多的賠償,考慮父母原因,不再和檢方配合,檢方也只能放棄,但不表示劉強東沒有犯法,只是有很大因素,在國內國外都給予很大壓力,是資本勝利了,如此而已。不起訴,不表示無罪。一句話,都是外華人,美方不想浪費自己國家的司法資源而已。

  • 8 # fish214042407

    法無禁止即可為!……這在中國也一樣。至於他對家庭的不忠是其私事,沒有人能站在道德高度對其批判,換你到那層次,會怎麼樣!

  • 9 # Bob81297877

    現在最滑稽的一幕出現了,小強是好人還是壞人要美帝說了算。焦點到底是什麼?大家記住,焦點從來就是他到底乾沒幹!因為從一開始他就雙手一攤,說從沒幹過,完全沒有這回事,自己是被冤枉的!現在卻又舔著臉說對不起綠茶!小強,你就是一個無恥而不要臉的大騙子!京東必須驅逐無良騙子,否則京東失信於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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