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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青年史學家

    “太史公”不是官名。

    提到“太史公”,我們首先想到的就是司馬遷。但“太史公”應該如何理解,到底是指司馬遷與其父二人還是特指一人,是官名還是尊稱呢?第一個問題,一說是司馬遷對其父司馬談的尊稱,同書的司馬貞索隱謂“‘公’者,遷所著書尊其父雲‘公’也” 。《史記·太史公自序》中有“太史公執遷手而泣曰”,此處的“太史公”為司馬談。但後文又有“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可見“太史公”是其父子二人都適用的稱呼。於是有人認為“太史公”可以指其父或自稱,但都是以職稱。“(司馬)喜生談,談為太史公。”後人也說“太史公”是太史令官的通稱。而且古人書信格式,先具列職官姓名於前,所以此書開端言“太史公牛馬走司馬遷”。但這一說法似乎並不成立。

    “談為太史公”一句, 裴駰集解引如淳曰:“《漢儀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發古《春秋》。遷死後,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公文書而已。”此句說明太史公這一“官職”的於武帝時期設立並且地位崇高,甚至先於宰相,宣帝時才改名為“太史令”。其次,衛宏的《漢舊儀》中記載“太史公秩二千石,卒史皆秩二百石 ”(《太史公自序·正義》引),說明了太史公的俸祿很高,甚至十倍於卒吏。再有晉朝虞喜的《志林》中解釋了這個職務名稱的由來:“古者主天官者皆上公,自周至漢,其職轉卑,然朝會坐位猶居公上。尊天之道,其官屬仍以舊名尊而稱也。”再次印證太史公是舊有的官名。近代的梁玉繩也同意太史公是官名這一說法,“衛宏漢人,其言可信。《西京雜記》、《隋書 經籍志》、《史通 史官建置篇》、宋三劉(敞、邠、奉世)《兩漢刊誤》並同衛宏也。”

    由此可見,太史公是漢朝武帝時期新的職務,並且俸秩達二千石,於宣帝時改名為太史令,但除此之外就沒有更詳細的記載了。《漢書·百官公卿表》專門記載西漢官制,史料價值最高,上面卻記載說“奉常……掌宗廟禮儀……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屬官有……太史……又博士及諸陵縣皆屬焉……秩比六百石,員多至數十人。” 《後漢書.百官志二》也記載:“太史令一人,六百石。掌天時、星曆。” 因此若“太史公”一官真有兩千石的俸祿,則不可能無記載,且若此官為武帝始設,到宣帝時改名稱,也不該全無記錄。再有,班固應該是當時最瞭解司馬遷與《史記》的人,但《漢書》中對此也全無記載。與之相比《漢舊儀》和《西京雜記》等的史料價值自然不如嚴謹的歷史記載。

    且司馬遷父子二人也並未提及擔任過“兩千石”的太史公,司馬談的遺言中說“餘死,汝必為太史”,司馬遷在文中說“卒三年,而遷為太史令”。其中或“太史”或“太史令”,也都沒有提到“太史公”這一名稱。關於“兩千石”,司馬遷曾說“鄉者,僕亦嘗廁下大夫之列,陪外廷末議。”可見他的工作並不起眼,甚至卑微,再結合司馬遷因無錢免死而受宮刑的經歷,司馬遷家中經濟狀況並不寬裕,因此這“兩千石”的俸祿並不可靠。

    所以太史公不是自稱,也不是公職,漢代只有太史令一職,並無“**公”名稱之官職,三代至秦漢之“三公”也僅為官職級別,非官職名稱。那麼“公”是否為尊稱呢?“公”這一詞語的含義,除了三公、縣公等職級美稱外,還有家公(家父)和對他人敬稱兩種。張大可認為是司馬遷本自題其書為《太史公書》,直到東漢末才逐漸以《史記》這一史書之共名為其專稱,所以所謂他人尊稱其為“太史公”不正確。那是否為司馬遷在書中使用敬稱自稱呢,司馬遷成書之時已近六十歲,稱“公”不奇,且他雖受宮刑之辱,但之後仕途順利,暮年時書既畢,一生的心願已了,敬稱自己也大概也符合他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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