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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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蘭花花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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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國學義工雙媽
為了一個家庭沒美好的生活。女人結婚又為了兩人共同生活。共同。生孩子。? 共同有傳宗接代。互相互愛。兩人互相體貼。互相關愛。吃飯有人要。穿衣服有人買。幹活有人替。互相關愛。互相關心。上同志家有人陪。上學時候家有人陪。上單位有人掛著。上母親家有人跟著。工作不回家,有人惦著。工作累時候有人心疼。兩人同光胡共患難。要學一些傳統文化。做男的應該打都做女的應該咋做?做婆婆應該咋做?我姑娘有人擋住。這些道理學明白了,倆人共同,家人共同做一份攝影。做一份好事業。做,還有,不做懷孕。還有錢。還有鹹。這樣的事業可以做。要把這愛傳出去。穿的更多人。讓他們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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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平凡
當然不是!!!
如果只為了孩子,否則有孩子的都不應該離婚,離婚的都應該爭取撫養權,單親養孩子的都不應該再結婚,對嗎?
可事實是有了孩子也有離婚的,離婚也有放棄孩子的,之後再追求幸福的也大有人在。不是嗎?
結婚是一個決定,兩個心智成熟的成年人,時間條件等合適的情況下締結的關係,包括之後幾十年的互相包容和支援。孩子是愛情的結晶,是小天使,也是自主的生命。孩子總會長大,並不會成為父母的私有物品,他會去過自己的生活。
與其說婚姻是為了有個孩子,不如說是在婚姻的緣分下結緣了一個小生命,夫妻倆陪著他一起成長,有那麼一段路,走的很親密。
而婚姻,有它自己獨立的意義。“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有那麼一個人,是你的依靠也是你的軟肋,同甘苦共進退,既有惺惺相惜、肝膽相照,也有柔情蜜意、甜美溫暖。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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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遲84926257
別老是拿女說事好不好?沒有女人,你生存在世上還有什麼意義?夏娃為什麼要造童男童女?為什麼不只造一個?世界萬物都存在陰陽之分,不能只有陰沒有陽,也不能只有陽沒有陰,陰陽是對立的統一兩者不可分開。彼此要相互尊重。
我可以直坦白相告,我和老公結婚,是兩人相戀相愛,感情衝動兩性相吸,為兒能合法合理日夜不分斯守在一起就結婚了。根本就沒有想過傳宗接代的事!那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愛的結果!記得曾讀過魯迅先生的文章,他說結婚的儀式是性交的廣告,(原話記不清,大意如此)我贊同他說的話,百年過去了。如果他活到今天會有何新見解呢?會不會說,如今結婚是一次經濟活動?一次買賣的金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