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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雪姐姐

    這裡首先應該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的關係,這裡房屋的承租人與拆遷人絲毫都沒有連帶關係。

    其中的協商補償,以及所有的事宜,都應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共同協商簽定。

    倘若是無論你搬到任何地方,可是你的戶口仍然還在這間房屋之內,那麼你與開發商還真的該好好的商議了,說白了,他處拆遷也不能讓你的戶口隨意遷出。

    至於說不是房屋主人而是承租人的你,僅管是在出租房進行了精裝修,可一旦遇到了拆遷,那也只能與你的房東進行商議,根本輪不到你與開發商正面交談,開發商也不可能接待你,因為你沒這個資格。

    不用說你的裝修是有利於你自己更舒適的使用,或者盈利,這些之前你都應該與房東商量好你出資的價位才是。

    道理很簡單,因為房屋的主人不是你,補償的錢款也不可能是你,即便是由於拆遷讓你無法居住,無法享受出租後的裝修房,但你的損失也應該是冤有頭債有主,要怪也只能怪你自己當初沒有與房東商量好,就盲目的投入。

    實際上,一般承租人的裝修,房東肯定會答應免你多少年月出租費的,而你裝修後房屋使用年限是否制定,是否損失,也只好找房東來為你解決了。

  • 2 #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首先,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因此,房屋價值是徵收補償重要內容,這自然就應該對房屋內裝飾裝修進行換價補償的。

    而實際中,被徵收房屋的裝飾裝修是並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也就是房主)操作的,而是由房屋所有權人出租給承租人後,由承租人進行裝飾裝修的。那這樣情況的裝飾裝修應該怎樣確定了?下面在明律師來給你分析分析。

    第一要明確的是:房屋的整體價格都由拆遷評估單位進行評估作價,這自然也包括對房屋裝飾裝修費用的評估。因此,裝飾裝修費用包含在房屋的整體評估價值之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拆遷房屋的評估價值費用直接補償給房屋的所有權人。

    第二承租人對被徵收房屋的裝飾裝修費用,則根據承租人與房屋所有權人的約定或相關協議進行作價退換。這便涉及到《合同法》的相關問題了。

    具體說來:

    在裝修裝飾場合,分為兩種情形,即已形成附合部分與未形成附合部分。無論是否形成附合,承租人都不能請求出租人補償。但是對於未形成附合的部分,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如因出租人原因導致未能及時拆除,出租人需將補償中涉及該項的補償款支付給承租企業。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此時承租人應當進行判斷是否有必要進行拆除……

    然而實踐中的情形很是複雜,上述解釋僅為概括性的解說。在明律師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徵收拆遷過程中,只要被拆遷人覺得補償不合理或者徵拆手段不合法,如暴力拆遷,被拆遷人都可以進行維權。維權時候尋找法律依據時,不能僅僅侷限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等拆遷法律法規,應當尋找任何於己有利的法律依據。

  • 3 # 京平律師事務所

    一、遇徵收時裝飾裝修的價值補償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徵收房屋時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因此,對房屋裝飾裝修的價值補償是包含在房屋價值這一項中的,補償數額的確定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1、價值補償確定方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被徵收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價值,機器裝置、物資等搬遷費用,以及停產停業損失等補償,由徵收當事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透過評估確定。”

    2、評估規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第十二條:“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安排註冊房地產估價師對被徵收房屋進行實地查勘,調查被徵收房屋狀況,拍攝反映被徵收房屋內外部狀況的照片等影像資料,做好實地查勘記錄,並妥善保管……”第十三條:“註冊房地產估價師應當根據評估物件和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對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設開發法等評估方法進行適用性分析後,選用其中一種或者多種方法對被徵收房屋價值進行評估……”

    二、租賃關係中裝飾裝修補償價值的歸屬

    首先要依據租賃合同,如果有明確的約定徵收時對相關補償的歸屬,則依據合同約定。

    另外,合同中無明確約定時,依據相關法律處理。由於承租人進行裝飾裝修應經出租人同意,此處便主要討論經過同意的情形。一般來說未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承租人可自行拆除處理,不涉及補償問題;對形成附合的裝飾裝修物部分,承租人可與出租人協商折價歸出租人所有,根據合同法相關處理原則,雙方均不可歸責的,雙方按公平原則分擔。

  • 4 #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

    遇到徵地拆遷,承租人的裝飾裝修補償是怎樣確定的?

    在國有土地上徵地拆遷補償中的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包含房屋裝飾裝修的費用補償,如房租的裝飾裝修是承租人所為,裝飾裝修的物品歸承租人所有,在租賃期限內遇到徵地拆遷,裝飾裝修損失的補償因當歸承租人所有。

  • 5 # 萬典拆遷律師

    徵遷中,承租人對承租房屋的裝修費用,可以要求拆遷人給予適當補償。而若是已商用的,還可對因拆遷造成的停業損失,要求拆遷人給予適當補償。

    對於如何評估,建議您看參考《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

    如果與拆遷人就此協商不成,可以申請拆遷裁決,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 6 #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

    根據2011年頒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當中並未規定租客有權獲得房屋拆遷補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條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徵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稱被徵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依據以上法條來看,房屋拆遷補償的物件只是涉及到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而租客並不能獲得房屋的拆遷補償,而且也並非是按租住的時間長短來決定是否有權利申請拆遷補償。

    1、房屋被徵收屬於政策的變化,也就是說屬於不可抗力,租客可以解除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並拿回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2、租客可以與房屋的所有權人協商,在所有權人進行產權置換後,重新與所有權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3、可以向拆遷人申請房屋搬遷補助費。

    其次,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徵收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依照第十七條來看,一旦房屋被徵收對於非住宅的補償就包括室內裝飾裝修補償、機器裝置等搬遷費用、停產停業損失等,也就是說,如果房屋被徵收,這些實際上這些就是承租人的損失。對於這些損失,承租人是有權要求補償的。

  • 7 # 吳少博律師事務所

    很多承租企業在遇到徵收拆遷的時候,因為土地或者廠房是租賃來的,往往面臨的是極低的拆遷補償報價,如果按照拆遷方的這個報價執行,企業將會承擔巨大的損失,甚至會因此倒閉。所以,承租企業可以獲得哪些補償專案就成了很多企業主最關心的問題,吳少博律師認為主要有五點:

    一、廠房、建築物價值補償

    如果企業的廠房是自建的,或者部分是自建且不屬於違章建築的,以相關房產部門登記證明的建築面積為標準補償。因為歷史原因沒有產權證明的,可以與拆遷方一起共同委託評估公司評估其價值。

    二、裝修和附屬物補償

    對於裝修附屬物的補償,各地都有裝修和附屬物的各項補償標準的實施細則,由評估機構根據標準評估價值。企業主要注意評估的全面性,以防存在遺漏事項。

    三、停產停業損失補償

    停產停業損失是指企業因徵收拆遷而不能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產生的損失。根據中國2011年頒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提出了補償應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收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來確定,綜合考慮企業拆遷前營業規模、業務規模、客戶資源以及正在履行的合同預期收益。雖然各個企業營業額不同,盈虧狀況也不同,但是停產停業損失無疑是補償專案裡可操作性最大的一項,企業應該予以高度的重視。

    四、機器裝置搬遷、折損費用

    企業搬遷,不僅僅是換個地方重新營業,還要將機器裝置等生產資料進行搬遷,在搬遷的過程中產生的損失、折舊等費用,企業也要實現做好評估與預算。

    五、員工安置處理

    企業進行搬遷,勢必會產生一段的停產停業時間,這段時間內員工的安置,以及搬遷後部分員工因為工作距離等因素離職遣散費用,企業搬遷後當地的就業問題等,也應該得到拆遷方的充分考慮和足夠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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